禅城区识别重大风险 提升处突能力
2022年禅城区新时代干部大讲堂第六期开讲
30日,禅城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举办“2022年禅城区新时代干部大讲堂第六期”。本次新时代干部大讲堂以“公共疫情处置”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区锻造“禅城铁军”动员大会会议精神,着力提高禅城干部队伍识别重大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突能力。
当天的讲师首先介绍了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特性、种类和危害以及当前应对公共卫生事件所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面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措施。
在情景模拟中,学员模拟医护人员、歇店商户、居家隔离市民等各类身份角色向扮演指挥组的组长发问。随后,学员以W市发生重大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为模拟情景,就如何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研究讨论。
学员范金华说,这次培训提高了他们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识和能力,为接下来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面对各种风险挑战,要做到心中有数、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有效管控。”禅城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刘闻表示,禅城区委明确提出锻造一支“禅城铁军”,这就要求各级干部要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党校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训党员干部的重要阵地,禅城区委党校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与各项能力。
禅城区律师所党支部公益法律讲堂揭牌
30日,禅城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共同在万科金融中心楼宇党群服务中心联合举行“党建引领 法律讲堂”——禅城区律师所党支部公益法律讲堂揭牌仪式活动。
据介绍,法律课堂以党建引领为创新特色,充分发挥党建“红色动能”,擦亮党建服务品牌,打通法律服务进企业的最后“一公里”,提升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推动禅城高品质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设,助力禅城高质量的发展。
同时,法律课堂以“党建引领”为旗帜,以“法律学堂”为平台,关注禅城区内企业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对处于不同发展期的各类企业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涉及合同、租赁、知识产权等方面问题,定制其亟需的法律课程,实现“党建引领助民企,法律讲堂促发展。”
接下来,“法律讲堂”将继续发挥党建引领优势,与营商环境工作相互促进、有机融合,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搭建新平台,推动禅城区律师以法治保障助力民企建设,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在活动现场上,禅城区李鹏晔、杨柏华两名律师分别带来了《合规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金税四期下企业风险防控与税务策划》两门课程。
项目概况
佛山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2022-2023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1-2022-04135
项目名称:佛山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2022-2023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2022-2023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1,63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 (其中:惠景城子站服务限期为半年),服务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1)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出具且能反映审计结论的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2022-2023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2022-2023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29日 至 2022年09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8号
联系方式:0757-83876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路60号东成广场3幢4层06号
联系方式:0757-893838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57-89383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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