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华南环境科技产业项目(江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德区华南环境科技产业项目(江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顺德区华南环境科技产业项目(江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顺德区勒流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工业园,工程实施路段全长约3.775公里,拟对江村工业园区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进行改造建设,改造建设道路包括慧商二路、江村工业大道、慧商一路、营商路、慧商三路和慧商四路,道路标准断面宽24-36米,机动车道设置为双向六车道和双向四车道,采用设计速度20-40公里/每小时,路面结构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占地面积约11.38 万平方米。
本工程总投资15000.00万元,建安费12655.5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
2.3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工程概算。
(2)初步设计审查批准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完成海绵城市专篇,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3)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招标人要求实施),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4)由于中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延误了任何一期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支付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延误15天以上(含15天),招标人有权终止设计合同,并应赔偿发包人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招标人发出设计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为止。
2.5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工程建设内容均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海绵城市专篇、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及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含相关部门报审、规划报建、概算备案、工程变更、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等)、后期咨询服务等工作,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并根据业主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上述设计承包范围及具体内容按招标人最终提供给中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中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以及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成果文件需单独成册,中标人不得因此而要求招标人增加设计费用。
2.5.2招标控制价为:¥2711222.92元。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7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各阶段设计与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复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符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并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和排水工程乙级)专业资质。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为设计类企业)。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相应类别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 3 月至2022年 8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登记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9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的3.5.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 30 日9 时30分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1.2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 30 日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
备注:①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②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潘工
电 话:0757-25538154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邮 编:5283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小姐
电 话:0757-28090670
传 真:0757-28090670
电子邮件:153592713@qq.com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09室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项目概况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工业园C区南片供水管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一)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2年9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RXSS2022-008号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工业园C区南片供水管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328904.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328904.00元(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2910.07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本项目采用报价折率形式进行报价,有效报价范围:0.00%≤报价折率≤100.00%,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以上报价范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工业园C区南片供水管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新建D325*8钢管长约26.05m,D219*8钢管长约154m,D114*8钢管长约66m,DN300球墨铸铁管长约318米,DN200球墨铸铁管长约662.46米、阀门井23座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的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内任意一个月份或任意一个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之一即可:①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2年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文件格式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供应商可参考响应文件格式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工业园C区南片供水管工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5)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6)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7)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①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②需提供供应商发布磋商公告当月或往前顺推1个月,即2022年8月或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2022 年9月13日至 2022 年9月19日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一(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
(三)方式:接受现场购买或邮购。供应商携带或邮寄以下资料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④《登记及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
备注:1、上述登记资料一式两份,用 A4 纸复印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2、如采用快递方式,上述资料的接收时间以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签收时间应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请各供应商注意邮寄时间。)
(四)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现场登记的收取现金,如需邮寄磋商文件,邮递费到付。代理收到资料并核验无误后通知供应商线上缴纳“磋商文件款”,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文件款后,即向供应商邮寄发出纸质版磋商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前往购买磋商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疫区或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五)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购买磋商文件或逾期购买磋商文件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响应权利。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2 年9月23日 上 午9:00-9:30(北京时间)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9月23日 上 午9:30(北京时间)
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一(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2 年9月23日 上 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一(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foshan.gov.cn/),发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漫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采购人联系人: 张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721970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7778366
E-mail:fsrenxin163@163.com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实验中学扩容提质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全过程造价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桂畔路。总用地面积 53248.02 ㎡,包括原有用地面积 45697.43 ㎡,新征用地面积 7550.59 ㎡。总建筑面积约 95909.4 ㎡,包括保留建筑46631.40 平方米、新建体艺综合楼 31394 ㎡(同时兼顾启智学校及实验中学的新增场室需求)、新建宿舍综合楼 17417㎡(饭堂可提供1770人同时就餐、宿舍可提供 1448 个床位)、加建连廊 448㎡,加建观光电梯 19㎡。项目完成时启智学校办学规模增至400人,实验中学办学规模增至3000人。项目总投资约30873.8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25000.68万元、其他费用约4403.00万元、预备费约1470.18万元。
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批复且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结束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532,838.08(元)。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如下(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之前已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不纳入本次服务范围)。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7 服务质量要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造价咨询文件编制办法、技术经济指标、相关行业规定,并满足相关行业主管理部门及委托人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 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造价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变更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月,即2022年 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变更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单项合同建安费≥人民币2亿元的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至少应包括估算、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过程变更、结算、决算等的编制或审核中的任意三项(或以上)造价咨询工作。)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9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9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9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注:①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即可离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无需参加开标会,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政编码:528300
联 系 人:曾工、戴工
电 话:0757-22836885、22836879
招标代理: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213-217号三楼自编之一房
邮编:528300
电话:0757-22660481
邮箱:1031813967@qq.com
联 系 人:梁工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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