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高明附属学校(小学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高明附属学校(小学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2-02223
项目名称: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高明附属学校(小学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早餐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7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若供应商为2022年成立的,则须提供2022年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早餐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早餐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投标(响应)时提交证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4日至2022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高明附属学校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文德路1号
联系方式:0757-88816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232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奚伟
电 话:0757-8232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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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围路道路修复及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2(SD)WS0171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围路道路修复及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1,028.0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围路道路修复及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391,028.0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 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 结论);如为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 期内的,能够清晰反 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 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 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 明资料);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围路道路修复及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大围路道路修复及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供应商,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3)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应处于有效范围,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5)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14日 至 2022年09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9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开标解密时长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5号
联系方式:0757-263804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630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先生
电 话:0757-86300101
近日
全国各地中小学生陆续返校
如何保障学子们饮食安全呢?
市监君有个重要的事情告诉你
那就是
这些食品学校食堂
要禁用、慎用
常见禁用食品
01、禁用食材
① 发芽的土豆
②鲜黄花菜
③四季豆
④野生蘑菇
⑤河鲀鱼
⑥织纹螺
⑦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
*建议:木耳、米粉等宜即泡即吃,用冷水泡1-2小时且一般不超过4小时,用热水泡需适当缩短时间;泡发过的木耳如果吃不完,应放冰箱冷藏且不能超过24小时。
⑧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餐饮环节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⑨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含铝膨松剂、人工着色剂以及含铝面制品、含人工着色剂的肉制品和调味品
02、禁止供应食品品种
①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不含水果)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
②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等)、生食类食品(如刺身)、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常见慎用食品
01、慎用食材
①贝类(贻贝、扇贝、蛤蛎、牡蛎、生蚝、蛏子等)
②扁豆、豇豆、芸豆、蚕豆
③易引起组胺中毒的青皮红肉的海产鱼类(鲐鱼、青条鱼、秋刀鱼、金枪鱼、沙丁鱼等)
④易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猪肺、猪肝、猪心等动物内脏器官
02、慎供食品品种
①豆浆:因出现“假沸”现象易引起食物中毒。烹饪时必须确保烧熟煮透。
②鸡蛋:使用鸡蛋前,应清洗干净蛋的外壳,必要时消毒外壳。烹饪时必须确保烧熟煮透。不得提供以生鸡蛋为原料且不经彻底加热处理的三文治、沙拉等食品。
以上禁、慎用食品,你了解了吗?
孩子们已经返校学习
为了保障他们在校的用餐安全
请供应方切勿违规供应
各位家长和校方也要留心监督。
校园周边的饮食要留心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场所清洗消毒和人员健康监测,学校师生也应尽量少去或不去校园周边用餐或购买零食食用。需要在校外就餐时,应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可寻找“笑脸”就餐,尽量选择到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B级以上(“大笑”“微笑”)的食品经营单位就餐。
需要网络订餐时,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餐单位,注意查看店铺“商家信息”模块中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信息,特别要留意食品经营范围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等关键信息,且少订购高风险食品(如四季豆、生食、冷食类),验收后尽快食用,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以备维权所需。
需要购买零食时,要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要查看标签标识,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不贪便宜购买“五毛食品”,不购买“三无”食品。
·居家烹饪有讲究
在家制备餐食时,应洗净双手,厨具和餐饮具等要清洁并生熟分开。挑选新鲜、卫生的原材料,认真清洗并做到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做现吃。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卫生习惯要养成
注意勤洗手,餐前便后必洗手,不偏食挑食,不暴饮暴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吃新奇食物(如野果、野味),不买、不吃“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以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
·日常饮食重均衡
家长和学校应重视学生的一日三餐,谷物、肉类、蛋、奶制品和新鲜蔬菜、水果等搭配合理,充分保证能量、优质蛋白和膳食纤维的充分摄入。冷饮、冰激凌等寒凉食品少吃或不吃,避免食用生食鲜肉制品、水产品等。零食食用应节制,可在两餐之间适当食用,睡前不吃零食,以免造成肠胃负担,引起失眠、龋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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