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畅享金秋消费券第二波发放
“我9:55就设好闹钟了,时间一到就直接点啊点,终于抢到了。”市民黄女士说自己抢到消费券的秘籍之一就是掐准时间。
14日上午10时,禅城发放畅享金秋促消费主题活动第二波消费券。市民热情高涨,消费券火速被抢光。
今年9月,“到佛山,逛禅城,品岭南”畅享金秋促消费主题活动启动。第一批第一波已在9月9日10:00发放。
据了解,此次发放的消费券分餐饮券(餐饮聚集区、重点商圈及限上餐饮企业)、零售券两个类别,其中餐饮券包含满50元减25元,满100元减50元,满160元减80元三种。零售券(限上零售企业)包含满300元减100元、满500元减150元、满1000元减300元三种。
记者留意到,此次参与主题活动的商家众多,顺联国际、兴华商场、岭南天地、王府井紫薇港、佛山创意产业园、东方广场等热门商圈均可用券。
主办方提醒,单用户单个发券批次单个种类面额消费券仅限领取1张,每批次累计限领取3张消费券(6选3),云闪付扫码单种消费券数量、消券总量有限,领完即止。而领到第二波消费券的市民也请赶紧使用,有效期到9月17日23:59。
本轮“到佛山,逛禅城,品岭南”畅享金秋促消费主题活动将持续至10月9日,后期还将推出消费券。
村尾垃圾压缩中转站工程(第二次)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上午9时30分)前,共有2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9.1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的要求,本次招标流标。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村尾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佛山市鸿源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4日
禅城区法援专家律师聘任暨法援故事分享会举行
14日,“锻造法援铁军 践行六最禅城” 禅城区法援专家律师聘任暨法援故事分享会举行。31名律师受聘为新一届禅城区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库成员。
31名律师组成新智囊团
2020年成立的禅城区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库成员聘期已满。经过公开招募、资格审核等程序,赵燕等31名专业律师成为新一届的禅城区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库成员。
在接下来的三年聘期内,他们将积极参与群体性、敏感性、重大疑难法律援助案件处理工作,切实维护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当天,禅城区副区长、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局长邓建勋,禅城区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陈笑尘,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学雷为专家律师颁发聘书。
据介绍,本次区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库成员政治觉悟高,专业能力强,且热心法律援助工作。其中,10年以上执业经历有22人,5年~9年执业经历有9人;有19人接续上一任担任法援专家律师,有12人为新聘任的专家律师。
专家库成员、广东卓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谢秋生,有着20年的执业经历,也是上一届专家库成员。在过去2年里,他共办理了10宗刑事法援案件,其中多数属于“硬骨头”,加班加点是处理这些案件的常态。同时,他积极参与区法援处组织的法援案件质量评查、禅城区“最美法援人”评选等活动,助力提升禅城区法援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作为新一届专家库成员,我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提升专业水平,让受援人感受到法治的阳光,为佛山打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六最’禅城贡献一份力。”谢秋生说。
秉承“铁军精神” 提升法援质量
近三年,禅城区司法局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锻造法援铁军为目标,采取“两完善五加强”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法援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良好成效。
据统计,3年来,禅城区司法局累计提供法律咨询28920人次,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9422件,收到受援人赠送致谢锦旗46面、感谢信4封。2020年,石湾镇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梁慕嫦、鲁丹、叶翠婷等3位律师撰写的3个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市民钟先生去年因劳动纠纷接受过禅城区法律援助。活动上,他讲述了自己接受法援的经历,并对帮助他的陈嘉静律师表示感谢:“在我彷徨无助的时候,陈律师给予我专业的帮助,正当合法地为我争取了合法权益。禅城法援律师很棒!”
法律援助工作任重道远。陈笑尘表示,接下来,禅城区司法局将更好地履行《法律援助法》赋予的职责,为法援律师搭建广阔平台、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希望各法援律师秉承禅城铁军的精神,以最精湛的专业能力维护百姓权益,以最无私的法治情怀撑起弱者蓝天,提升禅城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最平安、最幸福的“六最”禅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活动上,刘希、周妍、邓立明、徐东剑、叶翠婷、梁慕嫦等6名优秀法援律师分享他们的法援故事。
■民生热点问题
问:债权人去世后,其家人是否有权要求债务人还款?
答:根据法律规定,债权属于动产,属于债权人生前的合法财产,依法可以由他的继承人继承。若债权人生前对该债务订立遗赠指定继承人,则指定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如债权人生前没有对该债务立有遗嘱,则法定继承人有权要求债务人还款。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
问:单位不为员工购买社保,并要求员工签订“自愿不购买社保声明”,合法吗?
答:属于违法行为。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员工入职后三十天内购买社保。为员工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即使员工签订了“自愿不购买社保声明”,也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单位不但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保,还会被社保部门罚款。
问:在产假期间被隔离了,产假和奖励假可不可以顺延?
答:不可以顺延。根据相关规定,年休假、产假等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也就是说,产假遇到法定假期不顺延。而隔离是应对突发事件所采取的措施,隔离期间生育职工同样具备休息及恢复身体的条件,因此,产假、奖励假不可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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