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才要实名登记?你要知道!
你是否有留意
每逢入住酒店时
前台都会要求你实名登记?
其实,不只是住宿
很多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
都要求实名登记
但你知道
我们为什么要“实名制”吗?
关于实名制
实名制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规范个体行为、打击违法犯罪,在及时发现可疑、消除涉恐隐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反恐工作看似离普通群众有些远,其实,住宿要实名登记、快递要实名收寄、手机号要实名认证……反恐工作已经渗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每个人都能为反恐工作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以下情况需要进行实名登记:
入住宾馆、酒店等;
邮寄物品;
运输货物;
购票乘坐长途汽车、飞机、高铁等;
使用互联网、金融、电信、机动车租赁等服务;
购买特定商品;
其他情况。
实名登记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如实登记自己的实名身份信息;
妥善保管身份证件,不转借给他人使用;
遗失证件及时按规定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八十五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实名登记
是我们人身安全与社会安全的
一层坚固的保护罩
请各位服务与经营人员
认真检查每一位客户信息
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9月21日上午,一场声势浩大的清岸拆违行动在顺德区均安镇举行,3.2万平方米涉河违建被“攻破”。当天,顺德区“以水兴城 清岸百日”总攻号角正式吹响,为“清岸行动”再鼓劲、再动员、再部署,向年内基本完成清岸还河工作发起冲刺。
现场,随着动员令吹响,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一线拆违工作人员有序开展工作。八台大型钩机同时启动作业,伴着机器的隆隆声,盘踞河岸边的一座“大山”轰然倒地,展现出本来的河岸面貌。
据悉,本次清岸目标为东海水道新华段堤围外的均安屠宰场,建于2005年5月,经核实为涉河违建。现场拆除违建面积约3.2万平方米、清理河岸400米、清理垃圾超千吨,是近期又一次规模较大的清拆行动,将为下阶段的清岸工作提供生动的示范案例。
大型清拆行动后,顺德区以水兴城办组织召开清岸行动总攻动员专题工作会议,对下一步完成清岸任务目标进行了具体研究和部署。
逐水而居、邻水建城
是顺德文明的传承
是市民群众心之所向
为还岸于民、还绿于民
必须全面清拆
河涌两岸生态控制线内的违章建筑
为治水设施建设提供空间
为打造公共亲水岸道创造条件
2021年11月以来
顺德区按照
“先清岸、后建设”的原则
全面启动清岸行动
区、镇、村三级共同发力
稳中有序推进清拆工作
目前,顺德“清岸行动”
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已清理河岸违章建筑
超过150万平方米
为联围治理和美岸兴城工作
腾出了宝贵空间
下面一起来看看
顺德各镇街的行动吧!
大良街道
大良街道作为水韵凤城核心区,因水而得,依水而兴,水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居民生活质量。今年以来,大良街道一直积极推进清岸行动,现今成果显著。早在今年上半年就已完成红岗石洛涌、仙洞涌、银涌河、蛇岗涌违建清拆、清理工作。
下阶段,大良街道将继续加大落户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了解支持清岸行动。同时,强势推进清岸执法工作,为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大良高品质滨水空间夯实基础,筑牢美岸根基。
容桂街道
为迅速贯彻落实顺德区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坚持以水美城、以水兴城,重塑水韵凤城魅力”的工作部署。早在去年年末,容桂街道便已全面吹响治水大会战的号角,整治涉水违法建(构)筑物面积约50万平方米。
为科学治水、系统治水,容桂街道还制定了8大工作方针:一是节约用水;二是摸清底数;三是全域分区;四是修管清淤;五是全面纳污;六是厂网增效;七是清岸美岸;八是文化交融。
伦教街道
为实现“以水美城、以水兴城,重塑水韵凤城”的目标,伦教街道积极启动治水大会战“清岸行动”,吹响了全面清拆涉水违建的号角,有关部门斗志昂扬、决心满满,积极推进治水工作。
接下来,伦教街道将持续通过“清岸行动”,为伦教街道发展腾出宝贵空间,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岸景观。
勒流街道
以水美城、以水兴城,勒流街道一直在奋进!近段时期以来,勒流街道全面落实“以水美城、以水兴城”战略部署,持续推动治水攻坚行动狠抓“清岸行动”工作落实,积极开展沿河违建清拆行动。
早在去年年末,勒流街道已累计拆除涉水违法建(构)筑物数达241宗,累计整治面积达36356平方米。接下来勒流街道将坚持不懈推动“清岸行动”,抢抓落实、久久为功,坚决对河涌两岸违章建筑进行“边摸查边清除”,为勒流街道推动城乡品质提升、改善人居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陈村镇
为持续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升陈村镇村容村貌,全力打造“水清、水畅、岸绿、景美”的水环境新貌,陈村镇持续保持高压整治力度,对河堤岸坡进行“地毯式”清理,拆除侵占水体的违章建筑、违建桥梁等。
陈村镇将参照村改模式,建立高效的指挥作战体系,计划利用两年时间集中攻坚,至2023年基本实现“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修复水生态、营造水景观、传承水文化、激活水经济”目标,以“水”助力打造宜居宜游的品质陈村。
北滘镇
自启动清岸行动以来,北滘镇始终贯彻落实“以水美城、以水兴城”的战略部署,坚守主干河涌10米、支干河涌5米管控底线。在快步推进清岸工作的过程中,北滘镇始终坚持上下联动、多方合力。
接下来,北滘镇将作为转折点,推动治水攻坚战从打响向打好转变,由原有的重点、单点突破向系统、科学、精准转变,推进科学治水、流域治水、系统治水、生态治水,全面提升治理水平,为建设“治水治产治城融合示范区”贡献北滘力量。
乐从镇
水生城之态,水铸城之魂。近期,乐从镇一直围绕“水清、岸绿、景美、河畅”为目标全力消除黑臭水体,还岸、还水于民,全面开展河涌清理工作,掀起全民参与清岸治水、提升水生态环境热潮。
根据《乐从镇以水兴城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未来,乐从镇将建立和落实党政同责、锻造治水铁军、强化资金保障、优化审批服务、完善监督机制的五大保障机制,确保行动方案各项措施如期推进,为打造水韵乐从提供有力保障。
龙江镇
清岸还河,是龙江镇实施“治水大会战”工程的重要一步。治水是管长远、利发展、惠民生的大事,龙江镇正紧扣顺德区委区政府赋予龙江打造“水乡旧城活化典范”的重任,全力实施“治水大会战”工程,争当岭南水乡活化的“龙头”。
接下来,龙江镇将全面铺开清岸清拆行动,争取2022年底前将涉河违法建(构)筑物清拆完毕。腾出来的空间,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基耕作业范围内的部分,将进行复绿,建成区范围内的部分,规划建成四小园、公园,并通过开展节污、美岸行动,整体提升、美化水环境,实现还水于民、还岸于民。
杏坛镇
水是杏坛镇宝贵的财富,也是杏坛的名片。自“以水美城,以水兴城”战略推进以来,杏坛镇全力推进治水大会战,以“零容忍”的高压执法态势,铁腕整治涉水违法行为,持续释放河岸空间,还岸于民、还绿于民。
接下来,杏坛镇在河堤沿岸违章建筑拆除后,将腾出的岸边空间进行美化。通过清理河岸边的垃圾、闲置杂物等,种上花草树木,逐步修复河岸生态,还绿于民、还岸于民,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杏韵水乡。
均安镇
根据顺德区“以水兴城、清源行动”的工作部署,均安镇以重点流域和河涌沿线为中心,坚持高标准打好治水大会战,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超标排放、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办理。
下阶段均安镇将以点带面,结合镇环保领域环境风险点持续开展专项执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柠檬buddy在此
呼吁广大市民
积极支持并参与行动
共建美丽佛山
共享美好生活!
聚焦商品房买卖、租赁、装修、物业等领域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中消协21日发布点评,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
有的条款完全免除定金责任,例如,“在未签署正式预售协议前,若因出售方原因致使不能出售时,出售方不受任何约定约束,只需退还定金而不必附加利息或赔偿。”这完全规避了经营者不履约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当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广告宣传内容不符时,有的条款将“宣传视为要约邀请”规避责任。例如,“买受人在现场看到的样板房、宣传资料、楼盘广告等仅作为要约邀请,不作为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合同依据,概以本合同内容为准。”销售手册、楼盘模型、样板房等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都会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影响。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的,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有的条款滥用不可抗力适用范围,为延期交房免责。例如,“因设计调整、气候变化等原因导致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设计调整、气候变化并非不可抗力,而是施工前应当充分考虑的因素,如果经营者因设计原因未能按期交房,应属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消费者通过中介机构租房,有的条款限制消费者在租赁期满后与房屋所有人直接交易。例如,“自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甲方(承租人)不得与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自行成交,否则应向乙方(中介机构)交付月租金的200%作为赔偿。”实际上,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消费者有权自行与房屋所有人直接协商再次订立租赁合同,中介机构无权限制,更无权要求消费者支付报酬、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在装修过程中,因施工造成质量问题后,往往需要拆除部分或全部原装修材料重新施工。有的条款将材料费转嫁给消费者,例如,“装修施工期间属于甲方(消费者)购买材料由乙方(装修公司)施工的项目,如有因乙方施工造成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保修期间的人工费用,材料由甲方负责。”这减轻了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
有的条款将预付款视为定金或违约金,经营者单方规定消费者解除合同时,不退已支付预付款或将所交货款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经营者。实际上,预付款不是法律概念上的定金,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
物业管理区域包括小区内的公用设施和场地,绿化养护、园林水池喷泉等水、电费用,应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有的物业却在合同条款中让业主额外分摊。还有的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的车位费、管理费,却在合同条款中规避承担民事责任。实际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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