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风机设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核准的批复(三发改核准[2022]1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本项目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风机设备 的招标范围、招标人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核准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佛政数监管核〔2022〕28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供货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垃圾总处理规模为1800吨/日,配置2×900t/d机械炉排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及辅助系统等)、配置1×5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3 供货周期:
设备提资进度要求:
中标人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7日内提供风机外形尺寸、接口详图、基础载荷等设计配合资料;
技术协议签订后15日内提供电气和热控设计所需要的图纸和资料;
技术协议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的详细设计并提交设计院和招标人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含安装需要的图纸);
设备供货进度要求:
合同签署后5个月内完成系统内设备供货,具备调试条件后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200000.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风机设备,招标内容为:采购一次风机、IGR风机、引风机及其辅助设备一批。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200000.00元。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按招标文件要求包供货期、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安装、包人员费用、包检验检测、包税费、包竣工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其他承包本项目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2.7 交货时间:供货进度应满足招标人的总体安装进度要求。
2.8 交货地点:由中标人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所在地的指定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2.3投标人须出具在招标人公司无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2.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具有1个额定流量不少于148800Nm³/h的引风机(离心风机)供货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含合同封面、关键信息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9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7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 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
邮编:528100
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0757—872162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一
邮编:528100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57-87778366
电子邮件:fsrenxin163@163.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电动锅炉给水泵设备采购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800吨,本期建设2台900t/d的垃圾焚烧锅炉,配套1台50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本文件所列的要求仅适用于本工程3台(1大2小)电动锅炉给水泵及其辅助设备的招标采购。
2.3 供货周期为:/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50(万元)
2.5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电动锅炉给水泵设备采购,采购规格及数量如下: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 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8交货时间:
设备供货时间(暂定):2023年6月1日,1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接到招标方指导安装通知后5天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2.9交货地点:本项目工地现场。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
4.2.1投标人所投品牌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2.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文件和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4.2.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供货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投标人所投品牌设备至少具有3个出水流量不少于200m³/h的给水泵供货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含合同封面、关键信息页、参数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09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0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0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同福路10号佛山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潘小姐
电 话:0757—872162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招标四部
邮 编:510045
联 系 人:张工、秦工
电 话:020-61857692、66341792
传 真:66341796
电子邮件:zhangyl@gdebidding.com
项目概况
大良土地发展中心闲置土地围蔽工程(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11505
项目名称:大良土地发展中心闲置土地围蔽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良土地发展中心闲置土地围蔽工程(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达到项目预算总额止,以先发生者为准。其中各围蔽工程施工期为60天内,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和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良土地发展中心闲置土地围蔽工程(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 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良土地发展中心闲置土地围蔽工程(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响应时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内的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
(6)广东省以外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内的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响应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响应时须提供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29日 至 2022年10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0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大良县东路38号)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4)(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前路16号
联系方式:0757-29938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誉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社区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首层110号铺
联系方式:0757-22392639、0757-22392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57-22392639、0757-22392636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