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科创中心设计(A、B区装饰装修及C区市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科创中心设计(A、B区装饰装修及C区市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2-10-06     人气:1277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科创中心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以 2201-440607-04-01-351980号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建投云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科创中心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以 2201-440607-04-01-351980号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建投云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本工程的 A、B区装饰装修及C区市政工程设计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1,886.71㎡(其中A区商服用地30,684.82㎡,B区城镇住宅用地35,342.04㎡,C区城市道路用地5,859.85㎡(长度约339.60米)),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70,404㎡,计容面积约129,396.07㎡(其中A区77,637.64㎡,B区51,758.43㎡),其中地上计容面积约129,396.07㎡,地下建筑面积 55,000㎡,地上建筑最高层数16层,地下1层。主要规划建设研发办公、公寓、商业、连廊、住宅、市政道路及相应的景观绿化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2.3 项目设计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招标人确认的结算审核报告为止,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如下:


2.3.1.A、B区装饰装修工程:


(1)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


(2)施工图设计:设计方案确认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3.2.C区市政工程:


(1)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10日历天内完成概算编制。


(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方案确认后2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3.3.设计变更完成工期要求:服务期间需要发生设计变更的,中标人需在收到设计变更意向后3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变更工作。


2.3.4.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提交设计范围内相应的设计成果文件,招标人、报建审批部门、审图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时间段不计入设计周期范围内。


2.3.5.设计配合服务范围:


(1)建设全过程设计跟踪及协调工作(包括缺陷责任期);


(2)配合招标人进行建设全过程的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概算审查及预算审查、竣工图备案等工程所需的必要内容);


(3)提供招标采购配合服务;


(4)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他专项设计单位进行必要的设计交底;


(5)工程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服务;


(6)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盖章(如有);


(7)施工期间配合现场施工进度,协调解决现场施工问题;按阶段定期参加招标人召开的图纸会审。


(8)如有施工过程中涉及规划调整影响A、B区装饰装修及C区市政工程需相应调整的、因现场问题(如各层公区的变化导致不能按图施工等),中标人应负责完成补充或修改的相关图纸。各户型或各空间如因结构或现场等情况发生变化,原有图纸与现场不一致时,设计人须根据现场情况完善及补充变化区域和范围的图纸并达到能施工的深度,设计费用已充分考虑上述情况不作增加。


(9)其他保证工程顺利完成所必须的配合服务。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164,5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及规模:


(1)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设计条件、报批报建文件、概念性方案等基础资料,在用地范围(红线范围)内完成室内装修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如有),和本项目所有内容相关的设计配合服务。


(2)设计内容:


A、B区装饰装修工程:A1-A13栋公共区域(大堂、各层电梯厅、各层公共走道、各层卫生间、商业外廊、架空空间)、A13栋服务型公寓的创意样板间(含软装设计)及交付标准样板间、B1-B6栋住宅公共区域(大堂、各层电梯厅、各层卫生间、各层公共走道、商业外廊、架空空间)、创意样板间(含软装设计)、交付标准样板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天花、墙面、地面的建筑装修、机电安装(强弱电、暖通、给排水)、自动扶梯底部装修、商业电梯轿厢装修、洁具、卫生间五金、门五金、工程灯、开关、插座、铺号标志、招牌等,商场内标识设计配合;软装设计(服务台、装饰灯具、遮阳帘、活动地毯、室内陈设)。


C区市政工程:C区市政道路属于园区内支路,位于A区产业园与B区住宅区中间,总长度约339.60米,宽度约16米,双幅路型式,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主要节点线位设计、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计)、给排水工程(海绵城市)、管线综合设计(道路综合管线横断面布置)、交通工程(交通标线、标志)、照明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其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工程、路面破除及恢复工程、箱涵工程等)及附属设施等所有专业工程评审(如有)、编制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要求;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设计任务书和发包人的使用功能需求及文件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和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室内装修工程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市政工程应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的深度要求,设计成果满足概预算的编制要求,满足本阶段的设计审查或施工需要,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满足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要求(如有),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性负责。


2.6.2概算编制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概算定额、概算指标、费用定额和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要求和规定。


2.6.3限额设计要求:中标人在不降低招标人要求的主要标准和功能的前提下,按照招标人确定的投资额度实施限额设计,中标人在限额设计范围内应充分运用性价比分析、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等技术手段,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在所有方案比较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相应深度的多方案投资估算比较,确保方案的可比性,并提供相应的工程数量表、主要材料表、主要设备清单等,在确保使用功能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投资。招标人因本项目的成本控制的特殊需要或设计成果未达到招标人限额设计要求的,就本项目工程的任何设计文件提出任何修改意见或要求进行设计变更时,在不影响本项目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前提下,中标人需积极反馈并提出建议,及时完成设计文件修改工作,设计费不另行补偿或调整。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注:如提供的营业执照未能体现营业期限,则还应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企业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期限)网页截图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体现营业期限)。


4.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1)或(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及(⑤或⑥或⑦)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④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⑤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⑥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⑦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4.3 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装饰装修工程且满足①或②或③或④项资质的单位。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一名牵头人工作人员代表联合体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协议书等。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承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成员须符合要求)。


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承担市政道路设计的成员须符合要求)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承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成员须符合要求)。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承担市政道路设计的成员须符合要求)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省外企业须符合要求)。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9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现金形式缴交),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0 月 27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0 月 27 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行程卡有省内发生疫情的地级市或省外记录的,要48小时核酸阴性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3)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4)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9.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建投云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63号四座401-2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57-82789807


招    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梁工、霍工  


电    话:0757-86283490-802/805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