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公交113、120、126、172线路恢复原线路行驶的通告
由于海三路小学对出路口
至鸿大广场西侧路口施工完毕
道路恢复通行
公交113、120、126、172线路
由2022年10月6日起
恢复原线路行驶
敬请市民留意
提前调整出行安排
具体如下
113线
往俊雅花园南方向,恢复行驶海三路小学对出路段、鸿大广场西侧、北侧道路、南一路西侧道路。
往市第三、第四医院方向,恢复行驶南一路、鸿大广场北侧、西侧道路、海三路小学对出路段。
恢复停靠:名苑站。
120、126、172线
往南风古灶(忠信市场)(120线)、禅城区中心医院临时总站(126线)、义乌小商品城(172线)方向,恢复行驶南一路、鸿大广场北侧、西侧道路、海三路小学对出路段。
恢复停靠:名苑站。
往地铁金融高新区站(120线)、时代富锦(126线)、中海锦城总站(172线)方向,恢复行驶海三路小学对出路段、鸿大广场西侧、北侧道路、南一路西侧道路。
出行提醒
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
大家一定要做好防疫措施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
请戴好口罩、扫“场所码”打卡、配合测温!
1.招标条件
四乡联围(五丫口水闸至三洲水闸)临水步道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1〕124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浚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水道(五丫口水闸至三洲水闸)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配合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景观建设,完善佛山市南海区碧道建设的规划要求,本项目建安费约5035万元。本次工程在四乡联围(五丫口水闸至三洲水闸)保留或新建临水慢行步道,桩号19+000~22+775,长度约3625m,接通本工程上下游已建慢行步道:
1)保留现状外江侧护脚岸墙,在岸墙外侧新建U型板桩护岸,护岸顶设临水慢行步道;
2)在桩号20+165-20+540现有房屋外江侧位置新建临时慢行景观栈道,在桩号21+554-21+580位置,新建慢行景观栈道;
3)在堤顶路面外侧(桩号22+490-22+660)新建慢行步道;
4)保留现有五丫口公园、二洲河堤公园等慢行道岸墙;
5)配套照明及绿道标识设施,并进行配套景观建设及绿化种植。
2.3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36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费率上限为1.725%。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监理服务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设计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服务,对施工图纸内容及变更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标段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使本工程按期完工,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和《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或换发的相关手续。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 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广东省外进粤企业,还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3.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佛山市内或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4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查询网页截图(网址: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sljlzzcx/index.html)打印件。如上述网站未能反映投标人情况的,可提供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行政许可决定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并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被聘为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聘任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的相关网页页面(网址:http://wwfsgcjs.fswater.foshan.gov.cn/fsopen/main.jsp,以下简称“共享专栏”),须反映其满足本工程要求的各类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的相关信息。评标时核对原件与网页打印件不一致的以共享专栏查验信息为准。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从事监理业务,如相关网站载明该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从事监理业务的,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变更手续或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备注:在建水利 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尚未通过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4.6.1 监理员1名,须取得有效的《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被聘为监理员(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监理员聘任书)。
4.6.2 拟派监理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的相关网页页面(网址:http://wwfsgcjs.fswater.foshan.gov.cn/fsopen/main.jsp,以下简称“共享专栏”),须反映其满足本工程要求的各类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的相关信息。评标时核对原件与网页打印件不一致的以共享专栏查验信息为准。
4.6.3 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监理员还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为拟派监理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拟派监理员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从事监理业务,如相关网站载明该监理人员有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从事监理业务的,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变更手续或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尚未通过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的水利工程项目)。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9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不见面开标室206-3)。
注:(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如投标人需要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而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和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
(5)请投标人自行留意最新防疫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浚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徐小姐
电 话:0757-8127201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蓝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平路20号金百福都市广场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王工、黄工
电 话:0757-81260317
电子邮件:fslk2021@163.com
关于市外返佛人员主动落实“三天两检”的公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从市外返佛人员作如下公告:
一、请各广大市民朋友减少跨省、跨地市出行,如需出行请做好个人防护。所有外地来(返)我市人员请做好“三天两检”。
二、广大市民朋友若抵佛后发现近7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与阳性人员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居住酒店、目的地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必做好内部人员健康管理,督促近期有出市的人员在返佛后落实好“三天两检”。
四、对因刻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核酸检测、隔离管控而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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