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杏坛医院气囊式体外反搏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杏坛医院气囊式体外反搏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0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5279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杏坛医院气囊式体外反搏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10,000.00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1,包2)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包3)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气囊式体外反搏系统、宫腔镜摄像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即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明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②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合同包2(电子鼻咽喉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符合“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
合同包3(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符合“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气囊式体外反搏系统、宫腔镜摄像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如投标产品均不属于上述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供应商可提供声明函;(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了招标文件。
合同包2(电子鼻咽喉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如投标产品均不属于上述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供应商可提供声明函;(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了招标文件。
合同包3(电子支气管镜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如投标产品均不属于上述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供应商可提供声明函;(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09日 至 2022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开标室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进行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潜在供应商请同时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办事指引>>网上注册指南”。咨询方式:网站客服(QQ):3151435402,热线电话:400-150-3001。
6.本项目采购包2(电子鼻咽喉镜),经相关部门同意,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其余采购包只采购本国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杏坛医院
地 址: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
联系方式:0757-27799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方式:14709720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工
电 话:14709720129
1.招标条件
佛山中心城区(乐从)养老服务综合体(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代建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中心城区(乐从)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对标广东省五星级养老院、老年康复医院、智慧健康养老产业行动计划、医养结合示范机构要求,建设成集医疗健康管理、康养頤养照护、养生活力公寓、老年商业配套于一体,社区融合发展的大型智慧医养结合综合养老社区。设普惠型及中高端床位,提供多层级多机能连续照护服务,兼顾市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机制。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8,804.29㎡,计划分两期进行建设,共设置床位1,300床,其中养老床位1,000床,医疗床位300床。其中一期占地面积12,800㎡,建筑面积37,000㎡,建设养老床位500床;一期项目总投资约23,093.2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73,77.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4,616.23万元、预备费约1,099.68万元。
2.3 本项目的代建服务期为 57 个月,其中:前期工作及施工阶段合计暂定 33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按工程完工界面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分阶段验收,自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接收之日起算)。具体服务期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决算审定之日止。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本项目代建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佛山中心城区(乐从)养老服务综合体(一期)代建。本次代建招标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代建。代建单位按照《顺德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和代建合同要求负责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履行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对代建项目质量、安全、成本、工期和建成效果负总责,并负责该工程施工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及移交工作、缺陷责任期满前的全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建项目范围内必须办理的各类审批(含立项)、核准或备案手续、设计管理、采购(招标)、施工进场协调、施工管理、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交付、结算、竣工决算(代建人负责委托部分)、办理资产移交、保修管理、工程档案移交以及建设单位要求承办的其他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项目代建合同。
2.4.2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230,612.07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目标: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及代建合同要求,并通过有关政府建设工程验收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
(1)代建人应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避免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2)代建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并与各有关施工承包人、设备、材料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合同单位各自承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3)代建人应监督检查各施工承包人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系统、完善。
2.8投资管理目标:力求实现预算不超概算。同时工程结算不得超过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以总概算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限额。本代建合同采用“保证最大工程费用”制度。
2.9激励机制:本代建合同采用奖励制度。
2.9其他管理目标:文明施工,争创“零投诉项目”。
2.10代建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表委托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等进行建设管理及开展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代建工作任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全过程代建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毕业证书,以毕业时间推算),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或建筑工程类一级执业资格证(如执业资格证为不分等级的,也予以认可)。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或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但中标后且在合同签订前及时撤离。
4.4.3招标人不接受其中标后在担任本项目工程职务的同时,再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职务的申请。
4.4.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任一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 ,即2022年4月至 2022 年9的任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打印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4.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6.1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代建方承担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2.9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代建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立项批复或政府部门相关证明等)。
注:PPP、BOT、BT、BOOT、BOO、TOT、EPC、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投资人或特许经营等投资建设的非代建业绩不予认可(下同)。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0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9.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邮 编:528300
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57-28331287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何先生、梁先生
电 话:0757-22313232
传 真:0757-22313231
电子邮件:sdpuxin@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300
佛山古镇消费券秒抢光,国庆期间各商圈销售额和人流同比显著上升
“佛山古镇消费券太划算了,一抢到我就马上去消费了。”国庆假期期间,禅城区祖庙街道举行2022年禅城区畅享金秋促消费之佛山古镇国庆乐翻天活动,派发总值百万元消费券,截至10月9日活动结束时,消费券核销率超9成,带动重点商圈客流增长10%以上,拉动周边消费超过千万元。
有商家表示,消费券促进消费效果明显,国庆期间销售额同比有明显上升,消费人数是去年同期的3倍多,为热闹的金秋消费市场添了一把火。
消费券“秒光” 市民大呼划算
10月1日上午9:55,市民杨小姐把《祖庙街道派发总值百万消费券》的报道发到家庭和朋友群,“记得,10:00准时抢券。”
9:59,杨小姐提前打开云闪付app“佛山古镇国庆乐翻天”的抢券页面,看着时钟准备抢券。“我们是有策略的,我抢‘1000减300’的大额零售券,我先生抢‘160减80’的大额餐饮券。”
10:00,杨小姐果断出手,“抢到了!”杨小姐兴奋地拿着手机欢呼,“我们已经计划好出去买买吃吃了。”虽然,最终杨小姐的先生并没有抢到券,但并没有影响杨小姐的消费热情,“抢到一张已经很幸运了,还是要出去买买买。”杨小姐随后在兴华商场选购了一条近2000元的黄金项链,“黄金平日就不打折,现在有消费券实在是太划算了。”
与杨小姐不同,黄女士抢到的是满“100减50”的餐饮券,拥有丰富抢券经验的她告诉记者,“160减80”的餐饮券一定是大热,她的策略是“避开锋芒”选择“100减50”的餐饮券,果然,10月1日10:00一开抢,她就顺利抢到了券,怎么花?当然是帮衬老字号。
黄女士当天就拿着餐饮券到家附近的应记面家,买了面条、云吞,以及外卖叉烧,“老字号的东西吃得放心,信得过,使用消费券相当于打五折,非常划算。”
带动效应明显 商圈人流破百万人次
记者从祖庙街道了解到,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的商家,都是祖庙街道美食集聚区、重点商圈内的龙头企业,其中,兴华商场是本次零售消费券核销的“大户”。国庆期间,兴华商场自身也开展促销活动,推出指定鞋服满300减150、黄金每克立减等多项优惠,在此基础上,还可再叠加使用佛山、禅城、佛山古镇等多款政府消费券,引发了消费热潮。
兴华商场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庆假期,商场整体销售额同比明显上升,客流量增长超13%,消费人数超过去年同期3倍,回收市、区、佛山古镇等政府消费券面值约65万元,用券销售额占整体销售额约35%,消费券带动作用明显。
该负责人介绍,商场1~7楼超过9成的专柜都可以使用消费券,市民使用消费券的热情高涨,其中最受欢迎的是金饰和家电,这跟年底市民的消费习惯相符。她表示,期待政府接下来派发更多的消费券刺激消费,助力商家更好发展。
同属祖庙商圈的岭南站和岭南天地,也是消费券使用热点,瑞安新天地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段时间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受到影响,得知祖庙街道派发佛山古镇消费券后,企业迅速组织场内商家参与,最终岭南天地和岭南站共35家餐饮商家参与。
“参与的商家反映,消费券的带动作用非常明显,许多市民都拿着消费券来消费。”该负责人表示,在消费券的带动下,岭南天地和岭南站国庆期间人流量突破100万人次,同比增长了10%。
老佛山的情怀 老字号焕发光彩
应记、北香园、大可以是许多老佛山心中的情怀,在这次活动中,不少消费者都拿着消费券到这些老字号门店堂食或购买外卖产品。
国庆期间,市民陈先生在就带着孩子,来到自己帮衬了30多年的应记面家门店吃面。他表示,自己读书的时候,父母也经常在应记买生面回家做早餐,虽然现在有更多的选择,但他依然难忘应记云吞面的味道,这次抢到了消费券,就特意带着孩子来应记吃面,“让他们也喜欢我小时候吃到的味道。”
佛山市粤鸿餐饮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宇鸣表示,自从参与政府派发消费券的活动后,各门店销售额总体上涨了近3成,直至10月9日佛山古镇使用的最后限期,仍有许多市民拿着消费券前来消费。他表示,接下来,企业还将对属下老字号餐饮品牌进行全新升级,推出新菜品,提升拳头产品的质量和门店的服务,让老字号焕发新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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