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官窑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官窑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Z-2022G45
项目名称:官窑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官窑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①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官窑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有不少于28%的比例由小微企业承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官窑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 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官窑派出所
地 址:狮山镇官窑驿园西路22号
联系方式:0757-81190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757-82282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 话:0757-82282160
在高明乘坐高铁通达全国
这样的场景将很快实现
随着隧道的开挖、主墩浇筑
珠肇高铁以及广湛高铁
在高明的关键节点均已开工
项目进入大规模施工阶段
12月8日
位于高明杨和桂田村附近的
石仔岭2号隧道顺利贯通
标志着珠肇高铁项目施工建设
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本次贯通的石仔岭2号隧道。洪海摄
珠肇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段项目自深茂铁路区间引出,经江门鹤山、佛山高明,终至珠三角机场站(与广湛铁路合设),线路全长98.6公里,预留向西延伸至南宁方向、向北延伸至肇庆东站方向、向南延伸至珠海方向条件。高铁设计速度为350km/h,全线设置4座车站,建设总工期54个月。
珠海至肇庆高铁项目线路图。
与此同时
广湛高铁西江桥段(高明侧)
和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均取得阶段性进展
其中,西江桥段正在开展桩基础施工
珠三角枢纽机场段的关键节点
跨佛山一环西拓立交特大桥
也启动场地平整和桩基础施工工作
广湛高铁连接广州至湛江,构成国家八纵八横沿海铁路通道的广东段,呈东西走向;珠肇高铁则是珠江西岸南北向的一条大通道,连接澳门、珠海、江门、佛山和肇庆等地。未来,通过佛山境内的佛山站、高明站、新机场站等高铁枢纽,高明将可实现东西南北各个方向的铁路通行能力和交通辐射功能,从而方便客流快速通达全国更多城市。
伴随着高铁项目的加快推进
高明创新思维提前谋划构建高铁高明站
打造综合交通枢纽
目前
高铁高明站站房已完成建筑概念方案征集
正在开展实施方案研究等前期工作
计划2023年开工建设
按照规划研究,高铁高明站将北靠沧江、西临杨梅河,位于荷城街道、杨和镇之间的城乡接合部,按照“产城站一体化”理念建设高铁枢纽发展区,为荷杨新一体化提供关键支撑。一方面,以交通枢纽规划建设为契机,加快推动荷杨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一体化;另一方面,发挥高铁站枢纽优势,集聚资源要素,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动荷杨新城乡融合协调发展。
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 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委托,就“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氢氧化钙采购(2023-2024年度)”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2022(SZ)XZ0127
项目名称: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氢氧化钙采购(2023-2024年度)
采购性质:国企采购(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项目标的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氢氧化钙采购(2023-2024年度)供货资格采购,确定2家供应商,分别为包组1和包组2的年度供货单位,为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按需提供氢氧化钙。
1、投标人应对所投包组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
2、本项目分为包组1、包组2,各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包组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包组1、包组2将同时接收投标文件和举行开标仪式。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包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评标顺序:(1)包组1;(2)包组2。为保证服务质量,已获得其中一个包组第一预中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与第二个评审,但自动放弃第二包的中标资格。
3、每个包组须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供货服务期:
本项目包组1和包组2的服务期均为2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的时间范围内,可获得采购内容的供货资格,合同期限采用1年+1年的方式(一年一签),即先签订1年的合同,合同期满后,经招标人对供货单位的供货质量、服务情况等进行年度考核评价,评价结果达到合格或以上且经招标人同意后可再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一次),续签成功之后采用同样的评价方式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若合同续签协商不成或因考核不通过导致解除合同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确定新的供货单位。
中标单价在合同签订后的前6个月内不变,6个月后按每“6个月”为一个价格调整周期,结算单价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进行调价,在同一个价格执行周期内价格不作调整。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近3年(2019年12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垃圾焚烧电厂或火力发电厂同类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本项目可于2022年12月12日16时00分起至2022年12月19日17时30分止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具体要求详见第七条“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本项目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用(售价)在项目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截止时间:自2023年1月4日08时30分始~2023年1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止。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
开标时间:2023年1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始。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止。
六、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9日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如项目附有其他附件资料的,需同时下载)。
询问、质疑
1. 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 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投标保证金
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2023年1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疫情防控提醒及相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提醒: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 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 近7天由高风险区域来(返)佛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 近7天由国内重点地区(以佛山疾控最新发布为准)来(返)佛人员,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督促第5天、第7天自行检测一次。
4. 行程卡显示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佛山市外地区的,须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3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5. 所有人员一律须凭健康码绿码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6. 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二、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招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供应商、竞拍人)、评审(标)专家等办事人员进入交易(分)中心的需现场填写疫情防控承诺(见附件)。所有来访人员,落实信息登记、查验粤康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防疫工作管理台账。
三、防疫要求以广东省或佛山市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苗村白石坳
电 话:0757-82258872
联系人:林工
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联系人:林碧芹、温绮雯
联系电话: 0757-82704332、0757-82708420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2室
邮箱:fshyhzb@163.com 邮编: 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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