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 (以下称“本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2〕2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以 顺交建复【2022】54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横一路-横五路段),起点桩号为 K11+270,位于横一路附近,主线上跨广州地铁7号线后,设隧道下穿潭洲水道、佛陈路,接回现状环镇路,终点至横五路附近(K13+497.046),路线长度2.227km,新建隧道1220m/1座,其中沉管段长316m,新建涵洞2道、U型槽1道,拆除涵洞1道,利用老桥1座,新建管理中心一座。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14913.09万元,工程预算建安费约为185069.2467万元。
2.2 监理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监理共划分为 1 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2.2款所列相应的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监理能力、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3.2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3.3.6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标结果(监理单位)(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年度佛山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 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2 月 0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30分。
6.1.2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30分。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6.4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8.其他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政编码:528300
联 系 人:曾工、戴工
电 话:0757-22836885、22836879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2350711-607、15017744316
邮箱:860004778@qq.com
联 系 人:张工、潘工、李工
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电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1.招标条件
狮山镇石澎澎边村古村落活化升级项目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209-440605-04-01-625735;招标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代建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官窑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狮山镇石澎澎边村古村落活化升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西北部,佛山一环官抱路口边
2.2 项目建设规模:
狮山镇石澎澎边村古村落活化升级项目主要为修缮和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谢氏家塾外立面并装修内部空间、修缮并加固达邦公书舍和铺设古巷给水排水管道、制作安装导向图、指示牌、说明牌等。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70日历天。合同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3.1设计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
①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包含审图时间),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蓝图10份、CAD(可编辑)及PDF格式文件、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根据代建单位审查、报批报审要求,提供所需图纸及相关资料,并配合代建单位做好报批报审工作。
注:设计工期包含中标人完成施工图阶段设计工作的全部时间,中标人必须根据代建单位要求和项目总进度要求合理编制设计工作计划,并经代建单位确认。
2.3.2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施工图设计、协助完成施工图审查、复核工程预算、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设计后续相关服务。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按代建单位确认的施工图及经第三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总承包施工。
建安工程费投标费率招标控制价为:95.00%;施工图设计费投标费率招标控制价为:2.95%。
2.5承包方式:本项目的设计部分及施工部分均以固定中标费率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设备购置、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限额设计、包造价控制、包竣工图编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保修等与涉及本项目所有内容全部工作进行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代建单位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中标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2.6 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对应类别(建筑业企业、设计类企业)的网页打印件)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拟派人员的要求:
4.5.1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1.1对拟派项目经理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否则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1.2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1.3 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5.1.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1.5拟派项目经理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2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
4.5.2.1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否则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2 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2.3 拟派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5.2.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2.5拟派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
4.5.3.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注:一级注册建筑师须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4.5.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3.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同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9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2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4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递交)。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资料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23年1月3日8时30分至2023年1月3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1月3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3.5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南海分中心会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投标人应密切留意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出入管理的通告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的通知。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9.4 招标人同期有狮山镇石澎澎边村古村落活化升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狮山镇七甫村古村落活化升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狮山镇狮北敏溪村古村落活化升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评标、定标。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三个项目的投标,但若某投标人已被推荐为上述其中一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则将不再推荐其为余下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8668109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文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2栋2102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曾小姐
电 话:0757-81265130
传 真:0757-81265130
电子邮箱:fsswk123@163.com
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委托,本中心现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该地块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中所附的顺规条件(2022)0305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竞买该地块。
(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
4、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5、列入顺德区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6、列入重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该宗地网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壹仟叁佰壹拾玖万元整(大写)(¥ 113190000.00元),另设保密底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大写)(¥ 1000000.00元)/次,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贰佰陆拾肆万元整(大写)(¥ 22640000.00元)。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22年12月 11 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TD2022(SD)WG0052 地块的《佛山市顺德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3年1月 8 日 9时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3年1月 8 日 9 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提示:竞买人须充分了解银行划转账的流程和时限,须跨省跨行支付的建议尽早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且保证金必须以人民币支付。
六、该宗地的公告期自2022年12月 11 日至2022年12月 30 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22年12月 31 日 8 时 30 分至2023年1月 10 日 10 时止。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需要到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九、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网上挂牌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可登录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html)或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gzy/)下载本网上挂牌文件。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联系电话:0757-22837810(梁先生)、22837812(欧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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