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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增确诊59例!重大调整!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时间:2022-03-17     人气:6257     来源:顺德发布     作者:2022-03-16 1409
概述: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9例(其中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深圳报告55例,珠海报告1例,东莞报告1例......

3月15日广东本土新增59+54


3月15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9例(其中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深圳报告55例,珠海报告1例,东莞报告1例,中山报告1例,韶关报告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4例,广州报告1例,深圳报告37例,东莞报告16例。


广州


3月16日,@广州越秀发布 通报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穗人员排查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越秀区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穗人员


排查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3月15日,越秀区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穗人员排查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女,25岁,3月14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当晚从外省某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乘坐列车于21:15抵达广州南站,随后乘坐出租车前往越秀区某酒店,23:04办理入住后未外出。15日早上,越秀区疾控中心对其进行采样,初筛结果为阳性,重采样本经市疾控部门复核为阳性,经专家会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观察,住宿酒店已实施管控,环境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已完成终末消毒。


根据初步流调情况和疫情防控的需要,越秀区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如下:


封控区:广湾十八商务楼主楼(越秀区白云街东华南19号),严格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人员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管控区:嘉星广场(越秀区白云街白云路22号)、越秀区白云路18号、广湾十八裙楼(越秀区白云街东华南19号),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防范区:南至越秀区白云街东华南路、西至广九大马路、北至白云路、东至白云路28号(羊城铁路大院东墙)。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措施。


以上措施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请上述管控区域内市民朋友非必要不离穗,并积极配合街道、社区采取必要的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由此给市民朋友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封控区和管控区内的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白云街道020-83741729,18126858391(24小时)。


广州市越秀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深圳


据“深圳卫健委”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15日0-24时,深圳新增92例病例,其中,55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7例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39例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24例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15例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14例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


男,73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8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2


女,47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8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3


女,7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8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4


女,92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5


女,61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6


男,49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7


女,49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8


男,36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9


女,33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0


女,30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1


女,29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2


女,6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3


女,8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4


男,6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7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5


男,51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6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6


男,34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6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7


女,27 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塘晏村6巷,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18


男,50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村一坊,在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病例19


女,57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村一坊,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0


男,9月龄,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花园大厦,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1


男,9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共和世家,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2


男,67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共和世家,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3


女,64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共和世家,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4


女,5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福盛大厦,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5


女,2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福盛大厦,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6


女,31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福盛大厦,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7


女,51岁,居住在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新村,在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病例28


男,46岁,居住在福田区梅林街道上梅林新村,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29


女,34岁,居住在福田区梅林街道碧华庭居翠园,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0


女,43岁,居住在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花园,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1


女,37岁,居住在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花园,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2


男,15岁,居住在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花园,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3


男,2岁,居住在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花园,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4


女,7岁,居住在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花园,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5


男,34岁,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村,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36


男,34岁,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村,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7


女,31岁,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鸣泉居,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38


男,28岁,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农科商务办公楼,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9


男,56岁,居住在福田区园岭街道华强北路与百花四路交汇处工友之家,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40


男,54岁,居住在福田区园岭街道华强北路与百花四路交汇处工友之家,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41


男,43岁,居住在福田区园岭街道华强北路与百花四路交汇处工友之家,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42


女,14岁,居住在福田区园岭街道园岭新村,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43


女,53岁,居住在福田区华强北街道金之源酒店,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44


女,43岁,居住在福田区莲花街道布尾村,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45


男,56岁,居住在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47区怡景北四巷,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46


女,54岁,居住在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47区怡景北四巷,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47


男,50岁,居住在宝安区新安街道


汕尾


3月16日,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通报:检出两例初筛阳性。通报详情如下:


3月16日,我市在密切接触者样本中检出2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目前,市、县两级疫情防控部门已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和隔离管控,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人员1活动轨迹如下:


图片


人员2活动轨迹如下:


图片


根据防控需要,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3月11日以来与该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尽快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广大群众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如返回,要严格遵守目的地的防控要求。同时,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16日 


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修订!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于15日公布。

  方案做出以下调整:
  ①优化病例发现和报告程序;

  ②对病例实施分类收治,根据病情确定隔离管理和治疗场所,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有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患者应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

  ③进一步规范抗病毒治疗,将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两款特异性抗新冠病毒药物写入诊疗方案;

  ④对中医治疗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⑤调整解除隔离管理、出院标准,加快患者解除隔离和出院进程;

  ⑥调整解除隔离管理、出院后注意事项,将“出院后继续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修改为“解除隔离管理或出院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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