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庄镇2022年第四季度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汇总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招投标代理环节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监管,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南庄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及评价结果运用暂行办法》 (南办发〔2017〕108号)相关规定,再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在2022年第四季度期间,于我镇行政区域内资金来源为各村、组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大宗采购项目,均对各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由镇交易监督部门统计汇总,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汇总结果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欢迎致电南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 0757-82525762
附件:南庄镇2022年度第四季度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xls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备案编号:LJZ-20230221-01
龙江镇新涌口工业区SD-G-01-03-04-09B、10B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
龙江镇新涌口工业区SD-G-01-03-04-09B、10B地块拟于近期进行公开交易,根据有关要求,现对该地块信息进行前期公告: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用地权属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土地发展中心;
(二)地块位置:龙江镇新涌口工业区SD-G-01-03-04-09B、10B地块;地块宗地图号:167011-015;面积:8337.3平方米;
(三)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用途:一区、二区为一类工业用地(M1);三区为公园绿地(G1);四区为道路用地(S1);
(四)地块供应方式:出让;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具体以地块挂牌出让公告所确定的年限为准);
(五)用地、规划基本情况(具体以《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容积率:一区、二区:4.0≤FAR≤5.0;三区:作公园绿地使用;四区:作道路用地使用。
建筑密度:一区、二区:35%≤D≤65%;三区:作公园绿地使用;四区:作道路用地使用。
绿地率: 一区、二区:≤20%(且≥10%);三区:作公园绿地使用;四区:作道路用地使用。
二、地块拟引入产业要求:
本地块属于顺德区村改项目,拟用于发展家具制造类项目。其主导产业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C2110木质家具制造”、“C2130金属家具制造”。项目用地不得发展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及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禁止类项目,以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所列项目。
三、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根据地块市场评估价及项目评估情况确定。
四、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为2023年02月21日至地块正式挂牌公告前,请用地意向申请人在此期间内将《项目可行性报告书》(提纲见附件)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至顺德区龙江镇土地发展中心,逾期将不接受申请文件。
联系人:谭小姐、谭先生;
联系电话:0757-23888782、0757-23888740;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龙江镇政府。
五、重要提醒事项
(一)本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购地意向申请(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并按要求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书》等材料。若用地意向申请人已在顺德区拥有工业用地但土地闲置或存在违约但尚未整改情形的,其用地意向申请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内,出让委托人根据国家政策和产业要求,对所有提交申请并受理的项目进行初评,初评认为不符合用地申请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本宗地的建设要求以地块正式出让时的公告文件为准。
六、附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书(样本)
2.宗地图
3.卫片图
相关附件可登录龙江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查阅下载。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龙江镇新涌口工业区SD-G-01-03-04-09B、10B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盖章】.pdf
中标工程名称
| 佛山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第二阶段)设备供货项目(第2次招标)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绿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 | 深圳市汉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19694977.31元 |
工期/承诺 | 296日历天/290日历天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定标日期 | 2023年02月20日 |
其他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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