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对外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2023-02-22 10: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本报记者吕望舒北京报道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20年5月至2022年6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反馈,同步移交158个责任追究问题。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相关中央企业和国务院国资委高度重视,组织开展调查,深入分清责任。
截至目前,第二轮前三批督察的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北京、天津、浙江、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均已通过“一台一报一网”(一台即省级电视台,一报即省级党报,一网即省级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中国五矿集团、中国化工集团、中国铝业集团、中国建材集团4家中央企业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均已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公开。
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9日和2月10日,第二轮第四批督察的四川、湖北、山东3省已分别公开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2023年2月20日,第二轮第四批督察的吉林、广东2省和中国有色集团、中国黄金集团,以及第二轮第五批督察的黑龙江、贵州、陕西、宁夏4省(自治区)公开了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至此,第二轮第四批和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第二轮第六批督察的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等5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正在推进中。
总体看,第二轮前五批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注重追究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二十届二中全会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1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讨论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稿,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按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继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对深化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意义重大而深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党中央机构、全国人大机构、国务院机构、全国政协机构,统筹中央和地方,深化重点领域机构改革,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
会议讨论了向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建议人选和向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建议人选。
会议确定将以上内容作为二十届二中全会的议题。
会议讨论了国务院拟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会议认为,过去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我们胜利召开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经济社会大局保持稳定。过去5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我们有力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挑战,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稳定粮食生产和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保障基本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努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3-02-22 10: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 生态环境部2月20日向媒体通报了2023年1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将有关情况作了解读。
问:今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新闻通稿与过去相比进行了改版,具体增加了哪些内容?基于何种考虑?
答:2023年1月起,在每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新闻通稿)中,增加了全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长三角、汾渭平原等三大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数比例情况,三大重点区域当月及累计月发生重污染天的城市名单及天数。具体新增内容如下:一是在新闻通稿“总体情况”部分,增加当月及累计月全国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及同比情况;二是在“重点区域”部分,增加三大重点区域当月及累计月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及当月重污染天数较多的城市名单;三是增加三大重点区域当月及累计月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名单、天数统计结果。重污染天数统计未扣除沙尘天气过程影响,客观反映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均提出,要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1%以内。在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新闻通稿中新增重污染天数相关内容,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通过信息公开,倒逼地方政府特别是重污染天数较多的城市,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二是通过信息公开,有利于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
问:2023年1月全国重污染天数比例同比增加2.3个百分点,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同比分别增加2.9、1.2和8.2个百分点,请问1月空气重污染同比增加的原因是什么?
答:2023年1月,全国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但重污染天数比例也同比增加2.3个百分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共出现564天重污染,同比增加了239天,主要是重点区域跨年持续重污染过程、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以及沙尘天气同比偏多等三方面因素共同影响导致。
其一,2023年元旦前后,我国出现了近三年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污染程度最重的跨年重污染过程,重污染过程从12月27日开始持续至1月13日结束,污染范围波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地区、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等区域。本次过程共计15个省份10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出现重污染,对今年1月全国重污染天的贡献为357天次,已经超过2022年1月全月重污染天数。造成跨年持续性重污染的原因,一方面由于我国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然较大,另一方面与大范围持续性静稳气象条件有关。气象资料显示,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6日,北方西伯利亚高压中心持续滞留于蒙古国一带,我国华北南部、华东地区等压线稀疏、大范围长时间静稳,同时叠加大范围高湿、逆温等不利要素,导致PM2.5污染持续积累与长时间滞留,造成本次跨年重污染过程。
其二,1月21日至27日为我国农历新年假期,受到烟花爆竹集中燃放以及扩散条件不利影响,全国共有16个省份共6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累计出现76天次因烟花爆竹燃放导致的重污染天,其中农历除夕、初一、初二分别有11、55、10个城市达到重污染。重污染城市的分布范围较广,主要分布在河南、山东、湖南、陕西、辽宁、吉林等省份,其中河南省漯河、周口市两个城市持续三天重污染,常德、益阳、西安、咸阳、渭南、汉中、亳州、济宁、郑州、开封、濮阳、商丘等12个城市连续两天达到重度污染。
其三,今年1月也受到了较多沙尘天气影响,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受沙尘天气影响的天数达770天,明显多于去年同期,其中沙尘导致的重污染天数为77天,同比增加76天,为近五年1月第二多。出现沙尘重污染的城市主要分布在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北地区,主要时段为1月12日至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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