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中心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动员部署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2月17日上午,市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中心召开中心党员干部大会,会上李兆海书记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邢华伟主任就推动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动员,要求充分认识中心主责主业与高质量发展关系,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保障中心主责主业的发展。
(会议现场)
围绕“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论述,扛起政治责任,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这一主题,丘任胜等5名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大会精神,推动中心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交流研讨。李兆海对交流研讨情况进行了点评,要求中心党员干部,扛起推动起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扬优势当先锋,增强本领,勇挑重担,在大战大考中展现风采,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争当实干家,在工作中破难点、疏堵点、出亮点。
荔经租〔2023〕第5号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拟将位于荔湾区新基上村路68号之一物业公开竞价招租。竞价地点在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租金参考依据:评估报告(广州粤国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报告,粤房评字202210B006号)
3、标的名称:出租荔湾区新基上村路68号之一物业
4、所在地址:荔湾区新基上村路68号之一
5、标的所在区域:荔湾区
6、出租类别:房产
7、出租用途:商业(餐饮除外)
8、出租面积:25.5㎡
9、租赁期限: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10、免租期:无
11、标的使用情况:空置
12、挂牌价格: 561 元/月/总面积
13、价格说明: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561 元,并从第13期开始每12期递增20元。
二、出租条件:
1、招租类别:公开出租。
2、招租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3、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4、物业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5、违约责任(详见《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租赁合同》)。
6、竞价现场由荔湾区供销合作社派员监督。
7、竞价人需充分了解招租物业的现状情况,并承诺按现状承租,在物业租赁期间不得以此理由主张权利。
8、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租赁物业,如违反约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保证金不予退还。
9、租金、竞投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关约定
(1)租金按每一个月为一期收取,每月的2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等。
(2)竞投保证金为 1683 元(大写:壹仟陆佰捌拾叁元整),在竞投会举办前1个工作日(即 2023 年 3 月 7 日10时00分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以银行转账凭证交易时间为准),并在 2023 年 3 月 7 日17时00分前凭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领取竞投资格确认书。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月租金3倍计算,在竞得人竞得物业租赁权后,竞投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票,未中标的竞投者凭原收据无息退回竞投保证金)。如若政府或机关单位参与竞投,可免缴纳竞投保证金。
(3)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月租金3倍计算。在竞得人竞得物业后,竞投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票)。
10、转账支付方式(用途请注明“投标款”)。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冲口支行;
收款账号:3602014419200140580;
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
11、报名方式
(1)本轮竞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竞投人(单位)可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3 月7 日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委托代理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索取竞投详细资料进行报名或咨询。一经报名参与竞投,即视为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有关竞投的全部内容,认可竞投标的物现状,并愿承担参加竞投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根据公布的招租信息,竞投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报名;报名时保证提交的材料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竞投条件的,按招租要求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取得保证金凭证。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凭交纳竞投租赁保证金凭证发放《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集体物业租赁竞投报名资格确认书》(以下简称《竞投资格确认书》)。政府或机关单位参与竞投,可免缴交竞投保证金转账凭证。
12、递交报名资料清单
意向方(竞投人)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应先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报名登记。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竞投人)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核准成立的登记证副本(如:社团登记证等)、法人代表身份证、参与现场竞投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以单位形式报名的全部需要加盖公章);
(2)非意向方(竞投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3)《竞投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
(4)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13、现场竞投
竞投人按照《竞投资格确认书》通知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现场举牌竞价,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竞投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3)非竞投人本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需出具授权委托书,领取《竞投人准入证》并佩戴好后方可进入会场。
14、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5、合同的签订:自签署《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集体物业招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竞投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办理签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物业租赁权,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保证金。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第三人、分租或以承包、联营、合作等理由变相转租。
(3)租赁用途:商业(餐饮除外)。如变更用途,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的费用和责任。承租方经营所需要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工商、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办理证照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按承租方需要可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权属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其余均不提供。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承租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及其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的不接受报名。
(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主体变更(仅限于承租方为自然人,承租方需要在物业注册、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且承租方应是新合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承租方必须承诺对变更主体后的租赁标的承担连带责任。
(4)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五、联系方式
物业所属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1804667
联系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
竞价场所: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
竞价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
2023年2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佛山市有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三水区教育局制订了2023年三水区公办初中秋季学期初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本次招生11所学校划学区招生,3所学校采取电脑摇号录取的方式招生。
11所划学区招生学校
11所划学区招生学校的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三水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佛山市内非三水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佛山市内非三水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我区申请入读公办初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父(母)是三水区户籍;
(2)学生父(母)在三水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且在三水区内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
(3)学生父(母)在三水区工作并在三水区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保需连续到2023年2月)。
(三)佛山市外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1)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三水区公办初中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条件一览表》(附件)所列17个类别借读条件之一的人员子女。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保障入读公办初中,统筹安排学位。学生与父母均为佛山市外户籍的,学生父或母必须持有三水区有效居住证才能报名,如果居住证正在办理延期签注手续的,要同时提供办理居(暂)住证历史记录和居住证换证的受理凭证。
缴纳连续5年社保类政策性借读的要求是学生父或母在三水缴纳社保,必须是从2018年3月到2023年2月连续60个月不间断。
(2)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是指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佛山市外户籍学生,按照《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通过积分入学方式录取到公办学校的学生。申请积分入学并非全部保障入读公办学校,区教育局按积分学位数量,根据所有积分入学申请人积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被录取的学生即为普通借读生。申请人必须持有三水区有效居住证,才能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方案4月10号在“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需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不需要参加第一批的网上报名,请留意积分入学方案,按规定时间办理积分。
(四)符合入学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或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三水区高层次人才子女、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台胞子女等,享有入学优待政策的相关人员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
3所电脑摇号录取招生学校
重要提示:3所采取电脑摇号录取学校的招生与11所划学区招生学校的报名同时在三水区公办初中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报读电脑摇号的学校与划学区招生学校没有冲突,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同时填报两类不同招生方式的学校,报名系统会根据学生的户籍识别可填报的学校,有条件和需求在三水区入读公办初中的学生,必须要填报划学区招生的学校。
本次各校招生只接受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如发现非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取消其录取资格,注册后或开学后审查发现的也作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报名办法及流程
11所划学区招生学校报名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学生3月8日开始网上报名,只受理三水区户籍生、符合条件的佛山市内非三水区户籍生和佛山市外户籍政策性借读生报名,该批学生按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审核公示→公众查询及申诉→分配学位的流程申请学位。3所电脑摇号录取招生学校的报名与本批次同时进行。
第二批是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佛山市外户籍学生,按4月10日公布的积分入学方案办理积分入学申请。家长如有疑问可致电三水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7772210。
(一)第一批学生网上报名时间(含电脑摇号学校报名)
报名系统3月8日9:00开放接受报名,3月15日17:00关闭“填表报名”功能,“填表报名”功能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二)第一批学生报名填报办法
三水区户籍生、符合条件的佛山市内非三水区户籍生和佛山市外户籍政策性借读生,登录报名系统首页后,点击“填表报名”,然后按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和志愿,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信息即完成信息填报。保存信息后,请家长返回报名系统首页点击打印报名表,按提示打印报名表(能打印报名表即代表信息录入成功),打印后家长要认真核对报名表的内容是否正确。如需修改的,请在招生系统首页点击修改报名信息,进入信息录入界面需从上到下重新填报所有信息(不能只修改某项信息),修改后要重新打印报名表。
手机报名:微信扫描二维码
电脑报名网址:
http://www.aabfb.com/chuzhong/czindex.asp
(三)关于第一批网上报名的重要提示:
1、报名操作必须由家长(监护人)完成,不能由学生完成;
2、家长首先要认真阅读招生方案,确认知悉和作出相关承诺后才能填报信息;
3、报名系统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智能化指引,市民如实根据系统指引填报户籍、房产、社保等信息,请对照资料原件填写;
4、报名系统操作比较简单,在“填表报名”功能关闭前都可以重新登录进行信息修改。请家长们一定要用真实信息报名,切不可用编造、虚假的信息进行尝试,因信息虚假、错误造成未能获得入学资格或影响学位安排优先次序的,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5、关于11所划学区招生学校志愿填报的说明:三水区户籍学生只能以户籍地址或家长房产地址(仅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住宅房产)选择对应的学区学校作为第一志愿;非三水户籍学生父(母)在三水有房产的必须填报房产地址对应的学区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没有房产的非户籍生以父(母)居住地或现就读小学镇(街道)选择填报第一志愿学校。
第二志愿是作为未能录取入第一志愿学校的备选志愿学校,系统根据填报的信息进行筛选,自动提供志愿学校选择。
6、关于3所电脑摇号招生学校报名的说明:报名系统会根据家长所填报的学生身份信息(是否三水区户籍生),自动筛选是否具备符合报读3所学校的资格,出现相关填报栏。符合资格的家长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报读3所学校,可只选报一所,也可同时选报两所或三所,待摇号结束后,若中签多所学校,只能选择其中一所进行注册。
为了各学校均衡发展,符合条件的各类教育优待对象子女,未必能全部安排到第一志愿学校就读,报读了电脑摇号招生学校并已通过审核的各类教育优待对象子女,自动参与报读学校的摇号。
多胞胎学生家长为孩子报名时,可选择共用一签号或每人一签号,共用一签号的摇号中签则全部录取,不中则都不录取;选择每人一签号的多胞胎分别报名后,则以各自摇号结果录取,不再进行调剂。
各类学生可报读学校及报名时间一览表
(四)第一批报名学生提交报名资料
非三水区公办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后,请在3月22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11所划学区学校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提交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受理其入学申请。三水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后在现就读小学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时间及需提交资料清单通过现就读小学另行通知。
以三水区户籍生身份报读3所电脑摇号招生学校的不需要提交报名资料。
1、对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重要说明:
①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均可视为住宅房屋权属证书。
二手房必须提交住宅房屋权属证书。
②以房产作为学区申请依据的同类别申请人的录取顺序是先购房者优先,而同一房产的购房备案日期比房产证的日期靠前,建议家长即使有房产证也尽量提供已备案购房合同,在网上报名填写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专用章”里确认的时间为准。
2、报名资料复印要求
(1)户口簿复印户主页(有户号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2)已备案购房合同复印购房合同的封面页、显示房产面积页、盖“合同备案专用章”页、购房人签名页。
(3)住宅房屋权属证书除封面页整本复印。
第一批报名学生审核结果公示
第一批报名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和提交资料后,在4月3日到4月10日将在“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三水区政府网上公示审核不通过名单,同时家长可到招生系统输入学生报名信息查询具体审核情况。对于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三水区教育局咨询或申诉,电话:87772210,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20号三水区教育局。
电脑摇号录取
5月12日前在“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三中附中、西南中学、三水区科创实验学校电脑摇号方案,该方案同时公布各学生抽签号。5月24日进行三所学校的电脑摇号录取。具体安排详见届时公布的电脑摇号方案。
11所划学区招生学校的学位安排规则
学位安排顺序:每所学校根据学位数量,按学区内的三水区户籍生(华侨中学先录取侨中附小直升学生)→佛山市内非三水区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批次顺序录取,录满即止。
第一批报名学生按以下次序依次录取:
(一)学区内户籍生人户一致学生(即以户籍地址选择对应学区学校为第一志愿)优先安排。如果出现该批次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招生人数,即以学生入户到该学区的时间先后排序录取,先入户者优先,录满即止。如果学区内未能录取,将统筹安排到附近的学区入学。
(二)安排三水区户籍生人户分离学生(即以家长房产地址选择对应学区学校为第一志愿)。该批次学生先录取用学生父母房产申请的(先购房者优先),再录取用祖辈房产申请的(先购房者优先),录满即止。如果学区内未能录取,将统筹安排到附近的学区入学。
(三)安排佛山市内非三水区户籍学生。该类学生先录取父(母)在学区有房产的,按先购房者优先排序,社保类学生统筹安排,如果学区内未能录取,将统筹安排到附近的学区入学。
(四)安排政策性借读生。政策性借读生中先安排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的,先购房者优先,其他类别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如果学区内学位不足将统筹安排到附近的学区入学。
第二批:安排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以积分从高到低排名次序,参考个人志愿统筹安排学位。积分学位录完即止。
学位安排时间及注册
11所划学区招生学校6月初安排学位并注册,由录取学校通知。参加三中附中、西南中学和三水区科创实验学校招生并中签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注册后不安排其他公办学校,逾期未注册的视为放弃中签学位。请家长务必留意电话短信及录取学校微信公众号的具体安排。
温馨提示
三水区所有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均按政策严格执行,凡有机构或个人以招生的名义致电家长,声称可以用钱买学位或协助学生报读某校,均属违法行为,敬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切勿相信此类电话或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三水区公办初中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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