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北滘中学 2022年招生信息
热线电话:0757-26606837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中学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中学创办于 1959 年,是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学校,佛山市首批特色高中创建学校。
学校交通便利,紧邻地铁口。校园占地面积 64800 ㎡,建筑面积 51218 ㎡,布局合理,环境幽雅。拥有 46 个高中班级,在职教师 173 人,其中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 2 人,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1 人,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 2 人,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 2 人,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1 人,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研究生 1 人,国内各大高校硕士研究生 47 人。
学校沐教育改革春风,从2020 年开始引入国强公益基金会和国华纪念中学的管理团队,共享国华纪念中学优质教学资源,以开设国华创新实验班和科创班为龙头,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教育宗旨,以“明德、笃行、修身、报国”为校训,在“启智润心、培根铸魂”上开启北滘教育新篇章。学校注重强师资,铸师魂,全方位陪伴学生成长,牢牢为每个学生的成长扣紧人生第一粒纽扣,夯实师德引领的基础,为学生终身学习打下了夯实的基础,促进学生蜕变成长,孕穗拔节,收获知识与友谊,明德,启智,润心,健体,审美,全面发展。
未来 3—5 年内,学校定下了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目标,着力打造成为顺德区和佛山市乃至大湾区的品牌学校,逐步成为区域内新型、开放、有特色的、现代化的标杆学校。
热线电话:0757-25551046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登科路 1 号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中学始创于 1946 年,前身为青华中学、顺德第四中学,1958 年正式定名为“勒流中学”,至今已有 75年的历史。学校位处顺德中心,坐落于景色优美的勒水河畔、交通便利的龙洲路旁。校园占地 235 亩,布局合理,环境清雅,文化气息浓郁,是现代化绿色校园、数字校园。
学校秉承“全面育人,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锐意进取,大胆改革,先后获得“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校、全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首届全国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百家创新学校、全国青少年集邮示范基地、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先进单位、广东省心理特色学校、佛山武术特色学校、顺德区先进学校”等称号。
近年来,学校加大改革力度,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学形式,激发学生潜能,进一步明确“深化课堂改革”“优化教学设计”课改方向,外引专家学者到校把脉课堂,内推“听备课一体化”校本教研,开发出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同时通过“自主管理”模式,以“紫荆文化节”为载体,努力打造“文化勒中”“活力勒中”等校园文化品牌,其中星河文学社与集邮社已成为享誉顺德乃至全国的校园品牌社团。身在教育多元化发展的美好时代,学校遵循学生课程选择的多样性、层次性、综合性、发展性原则,将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体系化,积极构建勒中特色课程——即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以及发展型课程。
根据自身生源特点,学校坚持推行扬长教育,探索多元特色教育,先后开设武术、美术、体育、音乐、书法、舞蹈、传媒等特长班,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成才途径,实现低进高出,成绩斐然。集邮风采,星河辉映,社团百花齐放。学校有完善的社团建设与管理制度,每周有固定时间开展活动,而有特色的拓思社、扬琴队、轮滑社、电乐社等,更提供了与众不同的展示平台与活动体验。
什么是“名额分配”?
“中高职贯通”又是什么意思?
......
佛山中考政策常见名词解读来了
名词解读指引:
【考生类型】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应届生/往届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
【计划类型】普通生,公费生/民办生,体育艺术特长生、名额分配、全市招生/区内招生。
【招生学校】公办高中/民办高中、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
【录取办法】照顾录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批次、同分比较、公民办同步招生。
【考试办法】全科开考、两考合一、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计分科目、综合素质评价。
注:仅供参考,以正式文件表述为准。
01、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考生
本市户籍考生:具有佛山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学生也是户籍生)
非本市户籍考生:具有佛山市学籍、非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非本市户籍考生可以进一步细分2类: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
02、应届生/往届生
应届生:中考当年首次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往届生:往年曾经参加中考考试,报考当年非首次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考生(复读生也属于往届生)。往届生及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
03、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非佛山市户籍的考生,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共19类)的,经申请并认定为政策性借读生,可与本市户籍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普通借读生:经区招生部门审批的普通借读生,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民办普通高中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各区可根据实际,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安排少量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收普通借读生。
04、普通生
指普通高中学校的一般性招生计划,区别于民办生、名额分配、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其他类型。
05、公费生/民办生
公费生指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参照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费的招生计划。
民办生指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的招生计划。
家长和考生需注意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和民办生的收费差别:公费生收费通常每年几千元左右,民办生收费通常每年几万甚至十几万不等。
06、体育、艺术特长生
指参加市统一组织的体育、艺术术科考试并达到特长生资格线,符合当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标准而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部分学校或安排加试)。
07、名额分配(指标生)
“名额分配”指的是将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也称作“指标生”和“指标到校”)进行招生,是国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的重要政策,我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的50%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对学生而言,录取难度有所降低,报考优质高中学位从全市/全区竞争变为校内竞争,并且分数线可以普通生线最多下降15分(2022年做法)。
08、全市招生/区内招生
全市招生指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佛山市(含5个区)招收各类符合招生计划考生;区内招生指区属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具有本区学籍或户籍的学生。
具有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可选择学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或者选择户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
09、公办高中/民办高中
公办高中主要是指由国家机构举办的高中阶段学校,学校资金基本全部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学习费用相对较低,教学设施较为完善。
民办高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高中阶段学校。
10、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
三二分段计划是由我市省重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选取学校符合产业发展需求、办学水平较高的骨干专业与省内高职院校联合实施的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制为5年。学生通过中考录取入读中职学校试点专业,按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单独编班教学,学生3年中职学段学习结束,符合转段考核条件和要求的,转到联合培养高职院校学习2年高职学段课程,毕业后获取联合培养高职院校颁发的高职学历证书。学生在读前三年(中职学段)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后两年(高职学段)按联合培养高职收费标准收费。
11、照顾录取
指符合《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的各类应届毕业生,在原总分的基础上给予加分投档录取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
12、自主招生
中考自主招生指普通高中按政策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单独组织综合评价,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学生。试点学校自主招生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事项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自主招生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包括佛山市第一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和顺德区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科技创新班,南海区狮山高级中学田径高水平运动队,顺德区勒流中学武术特长生、顺德区伦教中学传媒特长生。同一所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和体艺等各类特长特色类型招生计划合计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10%。
13、最低录取控制线
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普通生录取标准采用划定各批次(层次)最低录取控制线办法进行,即根据各批次(层次)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以1:1为比例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并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普通高中和部分艺术类招生计划设置录取最低资格线。
14、录取批次
佛山市中考各类志愿共划分为4个批次,每批次内再划分若干个层次,招生部门将按照志愿批次层次设置的顺序分批次分层次投档录取。概括来讲,就是“结清一批,再启动下一批”。在各批次中,提前批、第一批、第三批和高中补录批次由市统一设定,其他批次由各区根据实际设定。
15、同分比较原则
在考生总分一致(含加分)的情况下依次比较:①是否符合优先录取政策;②比较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定等级高的学生;③比较考试科目总分(不含加分);④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⑤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直至找出优先者。
16、公民办同步招生
佛山市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按市、区教育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考生志愿都须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
17、全科开考
按教育部的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科开考。将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全部列入考试科目。
18、两考合一
指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升学的“两考合一”,一考多用。
19、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指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参加操作考试成绩折算成相应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优秀为A级,良好为B级,达标为C级,缺考、考试不达标或没有参加过操作考试的为D级。
20、计分科目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市在语文、数学、外语以及体育与健康等4个科目的基础上,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
2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表现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内容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有关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结合我市初中毕业生实际,共包括五个评价模块,即:(1)公民道德素养;⑵学习态度与能力;⑶实践与创新;⑷运动与健康;⑸审美与表现。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包括:
1.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
2.等级。评定结果以等级呈现。其中,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模块以及模块单项总评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评定结果的应用:
1.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C等级以上的学生才允许毕业。
2.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所录取的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以上。
3.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定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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