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丹灶镇联安电排站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丹灶镇联安电排站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1〕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联安电排站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扩建电排站1座,并配套内涌整治工程,包括扩建节制闸1座、重建节制闸1座、拆除跨涌桥1座、重建跨涌桥1座,内涌护岸约70米等并配套内涌整治工程。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264.42万元。
2.3 计划工期:
2.3.1总设计周期 110 日历天;
2.3.2签订协议后 3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2.3.3签订协议后 5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报告附图、设计概算和工程效果图;
2.3.4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 6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及施工预算等设计文件;
2.3.5在通过招标人审批、提出审查意见后10日历天内根据意见完成初稿的修改和完善;
2.3.6在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提出修改意见后10日历天内根据意见完成最终成果;
2.3.7中标人应在签订协议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
2.3.8如勘察、设计周期因具体的勘察、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勘察、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2.3.9服务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工作要求,投标人应按期完成,否则视为延误工期,有权追究投标人的相关责任。
2.4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含初测、定测、地质钻探、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报告附图)、工程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中标人须提交符合初步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 质量要求:
2.6.1勘察工作质量要求: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备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2)资质等级:投标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 甲 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 乙 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河道整治) 乙 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 甲 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乙 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甲 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乙 级(或以上)资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工程测量(水利工程) 丙 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 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甲 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 级(或以上)资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工程测量(水利工程) 丙 级或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同时具备上述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要求的单位申请投标,也接受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与具备上述第②点要求的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只限于由一个设计单位与一个勘察单位的联合体,且明确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共同亲笔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义务、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联合体的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在投标和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共同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应附在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中)。
(3)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曾承担过1项投资额3400万元(或以上)或者单项勘察设计费合同价为124万元(或以上)水闸电排站的勘察设计工作(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勘察设计合同,如以上2类材料均未能证明上述的相关项目信息的,则应提供以上2类证明材料其中之一且另加业主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符合上述要求);
(4)诚信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投标人须在参与投标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管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的网页打印件及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共享专栏,网址:http://wwfsgcjs.fswater.foshan.gov.cn/fsopen//main.jsp)中企业的“基本信息”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5)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曾担过1项投资额3400万元(或以上)或者单项勘察设计费合同价为124万元(或以上)水闸电排站的勘察设计工作(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如以上2类材料均未能证明上述的相关项目信息的,则除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外,还应提供设计文件或者业主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水工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7)勘察分项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具备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
(8)其他:
①投标人拟派负责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水工专业负责人、勘察分项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的相关网页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③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④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⑤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1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截止时间: 2022 年 6 月 15 日8时30分至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6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四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获授权的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交易员的,还需在授权委托书备注投标人任一交易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③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联系人:高洁
电话:0757-8608627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1期1013
联系人:李小姐、麦先生
电话:0757-86253386
传真:0757-86316628
电子邮件:chuangnanzj@163.com
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在其他条件均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情况下,可到受委托银行提交申请。判别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已婚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符合贷款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需提供户口簿以及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缴存存折等)。
在广东省内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只需在“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上成功进行协议授权(“广东住房公积金→协议授权→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可免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的纸质资料,管理中心即可获取职工的公积金缴存使用信息。
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办理手续请登陆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 “法规政策”→“贷款”→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查阅。及 →“办事指南”→“手续须知”→“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手续须知”查阅。
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前台窗口办理为准。如有疑问,欢迎随时致电佛山市政府”市长直通车”平台(0757-12345),谢谢!
1.招标条件
顺德新城南城水轴片区市政配套工程-规划三路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德新城南城水轴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规划三路位于规划二路至逢沙大道之间,全长269.102m,红线宽度21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按合同约定工期计算。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260496.3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范围包括顺德新城南城水轴片区市政配套工程-规划三路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具体以经招标人审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þ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中标人须承担责任并采取补救或者返工措施,直到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办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05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当天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即开标当天北京时间8:30~9:30),通过手机微信或支付宝APP扫描付款二维码缴纳,支付时必须备注投标单位名称简称及项目简称(例如:投标人为X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XXX公司-南城水轴规划三路),否则因信息不全而无法识别投标人单位所导致的全部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按规定付款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按本项目《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规定,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需将相关开票信息(投标人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名称、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等)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gzjlfs828@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将开具普通发票邮寄给投标人(或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费缴费的付款二维码的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jy.ggzy.foshan.gov.cn:3480/TPBidder)后,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的菜单中下载本招标项目下的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费付款二维码》获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5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5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戴工、曾工
电 话:0757-22836879、2283688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04室(佛山分公司)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王工、罗工
电 话:0757-83130602、83130871
电子邮件:gzjlfs828@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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