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南庄镇南新旧工业区改造与修缮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新旧工业区改造与修缮工程(二期)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4-440604-04-01-707681进行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村南新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禅城区南庄镇南新旧工业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南新旧工业区改造与修缮工程(二期),建筑总面积约4039.70平方米,地上2层,建筑高度约12.25米,结构形式为钢结构。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本工程的招标备案预算价为:¥9015902.15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7660000.00元。
2.5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包括南新旧工业区改造与修缮工程(二期)土建钢结构工程、安装工程、电气防雷工程以及给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1 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7.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3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8.1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拟派人员的社保证明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5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在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4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担保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14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6月14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和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开标现场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9.4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人员进入开标现场严格执行“测体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并须凭一周内且不早于2022年5月15日零时后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出入;红、黄码人员禁止进入开标现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村南新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乐路4号之一 |
联 系 人:罗先生 |
联 系 人:区先生 |
电 话:0757-85332329 |
电 话:0757-86862633 |
传 真:/ |
传 真:0757-8686263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dequan2021@126.com |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采购人)拟采购佛山市禅城区减少基层填表报数实施服务项目,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单位。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减少基层填表报数实施服务
二、采购人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预算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预算金额:326,3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陆仟叁佰元整)。
(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0%,提供服务两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2021年初佛山市启动应用省已统一建设的基层填表报数系统并计划部署省填表报数系统佛山市分节点,2021年5月份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发《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收集基层填报表格的通知》分别向市、区各部门收集基层填报表格,并在全市范围内要求各区充分利用已建设的基层填表报数系统开展减少基层填表报数工作。佛山市禅城区积极响应省、市关于对减少基层填表报数工作要求,拟充分利用省、市已建设的基层填表报数系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基层表格的梳理及治理工作,实现为基层减负增效。
本项目需要开展的实施服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开展禅城区表格梳理分析服务。含填表报数清单收集和协助表格压减梳理两方面的工作。二是开展表格制表服务。通过规范表格样式,并分简单表格和复杂表格,进行表格的制定和上线。三是开展培训与咨询服务。面向全区提供填表报数业务培训工作。在项目建设期内,面向全区提供填表报数业务开展客服服务,支撑各类问题解答,保障减少填表报数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五、项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1年的服务期。
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参加竞争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四)分支机构应提供上级机构的授权文件,并可沿用上级机构资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九、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格式自拟):
(一)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主要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供应商响应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价(含服务方案);
(四)服务承诺;
(五)其他必要的响应材料。
响应文件纸质正本1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刻录光盘)。纸质响应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封面处)和骑缝章。电子响应文件需包含正本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十、递交响应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并密封响应文件,于2022年6月6日12:00前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递交至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软件园一号楼3楼302室。
十一、评审办法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供应商响应的方案、报价及服务承诺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十二、其他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通过现场咨询或电话方式进行咨询。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57-82346244,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软件园一号楼3楼302室。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荷城街道江湾居委会江湾关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商铺出租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2-113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居委会江湾关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2年6月8日10:00在江湾关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祠堂对该社的商铺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居委会江湾关家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兴富路24号之四号铺 |
约156平方米 |
80000元/年 |
6年 |
10000元 |
10000元 |
合法合规经营 |
每三年递增10% |
2 |
兴富路24号之五、六号铺 |
约165平方米 |
120000元/年 |
6年 |
10000元 |
10000元 |
合法合规经营 |
每三年递增10%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该地块在无合法用地手续及办理装修或报建手续的情况下,禁止建设或翻新翻建。必须做好扬尘防止、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甲乙双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商铺在商住区100m范围内,禁止开展一切汽修喷漆等有机废气产生的经营活动。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其次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关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祠堂;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2年6月8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关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祠堂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关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79003068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报名、参与开标请保持距离、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行程卡。
请到过中风险及以上地区的人员主动回避!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