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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佛山桂城公租房租赁管理(续租+年审+退房)

时间:2020-09-14     人气:1495     来源:     作者:
概述:  一、续租管理  由益禾公司在住户租赁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和发放续租资料给住户,由住户自行提交给村居进行初审,并由益禾公司跟进续租进度。村居初审后提交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复审后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终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签订新的租赁合......

  一、续租管理

  由益禾公司在住户租赁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和发放续租资料给住户,由住户自行提交给村居进行初审,并由益禾公司跟进续租进度。村居初审后提交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复审后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终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前30日不提交资料的视为放弃续租申请,租赁期满后应退出保障性住房。

  二、资格年审

  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对住户定期进行年审,年审结果通知益禾公司跟进和处理。处理结果报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佛山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登记。

  三、房屋调配

  承租人因家庭人口变化等原因需调整配租房屋的,可向益禾公司报备后向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区、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益禾公司对承租人进行住房调整,将调整情况报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区住建部门系统调整和备案。

  四、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向益禾公司申请终止租赁合同:

  1.在南海区购房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住房的;

  2.家庭收入或资产超过规定标准的;

  3.人事关系调离南海区的;

  4.出现不符合保障条件其他情形的。

  对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益禾公司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故意隐瞒或虚报人口、户籍、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情况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区住房保障各级受理部门应不予受理,并予以警告;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取消其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按规定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对以上弄虚作假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将其行为记入公共租赁住房诚信管理档案,5年内不再受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保障申请;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退房管理

  (一)承租人因不符合条件或自愿退出住房保障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承租人提交《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退房申请表》,由益禾公司加具意见后办理退房相关手续并报镇街保障办审核,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2.结清租金、水、电、燃气、电视、电信、物业管理及其他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益禾公司检验房屋配套设施完整后收回房屋,并出具《公租房交接回执》。

  3.承租人完成房屋交接后,可办理租赁保证金退回手续。

  (二)承租人应退出保障性住房的,必须限期搬出,期限为30天,期间按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不符合保障性住房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计收租金。6个月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益禾公司应当责令其搬迁,拒不执行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按照同期同地段市场租金的2倍收取租金。

  (三)承租人在租住保障性住房期间购买预售商品房应退出保障性住房但因商品房未交付使用暂时无法退房的,经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与益禾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自购买商品房当月起至商品房交付使用当月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六、档案管理

  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一户一档”“一套一档”的原则,自申请人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所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移交区住建部门进行统一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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