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收养规定/佛山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材料
在我们身边,总是有一些因为种种原因而会选择收养和领养,你们对收养法熟悉吗?接下来,小编帮大家整理了相关收养法政策,赶紧来看下吧!
关系成立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效力1、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注: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关系解除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2、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法律责任1、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三方应同时到场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均用A4复印纸))
①送养人的申请书;
②有抚养义务人同意送养意见;
③送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送养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⑤送养人所在镇政府(街道办)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有效证明;(注:监护人为送养人的,须提供监护责任证明;送养人一方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⑥年满10周岁的被收养人须提供本人同意送养书面意见;
⑦收养人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保证不虐待、不遗弃婴儿,收养人(夫妇)签名);
⑧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均为复印件);
⑨收养人所在地的县(区)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⑩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经济收入、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市、区指定医院出具的收养人、被养人的健康体检证明(市级指定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应当提交3张大1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送养人应当提交1张大1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被收养人应当提交3张5分单人照片,均为彩照。
婚检流程:
1、符合条件的婚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区婚姻登记处领取《免费婚检卡》;
2、凭《免费婚检卡》到户籍所在区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免费婚检。
注:禅城区居民可自愿选择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或禅城区妇幼保健所进行免费婚检。南海区涉外婚检工作由南海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其他各区涉外婚检工作由佛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
婚检地址:佛山五区婚检地址及咨询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工作实施细则》
佛禅府办〔2007〕128号
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产前医学检查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医学检查服务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佛府〔2007〕32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产前医学检查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佛山市禅城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服务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切实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我区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提高婚姻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医学检查服务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佛府〔2007〕3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目的
通过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免费婚检)服务提高婚检率,有效保障我区居民的婚姻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
二、免费婚检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在禅城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时间在一个月内的人员均可享受免费婚检服务。
三、检查地点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和禅城区中心医院。
四、免费婚检项目
免费婚检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其中辅助检查包括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和血转氨酶检测、梅毒筛查、艾滋病抗体筛查、地中海贫血筛查、葡萄糖6磷酸酶(蚕豆病)检测。女性加做2项:妇科检查和白带常规检查。婚检机构在做好上述免费婚检项目的同时,要免费开展婚前保健咨询和指导服务,并可根据免费婚检结果,提出必要的自费检查项目供受检者自愿选择。
五、婚检费用标准
免费婚检费用:男性,184.4元;女性,203.4元。具体费用标准详见附件1。
六、婚检流程
(一)禅城区户籍居民符合条件的婚检对象(不含南庄镇)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佛山市禅城区免费婚检卡》;南庄镇户籍居民符合条件的婚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南庄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领取《佛山市禅城区免费婚检卡》。婚姻登记处在发放《佛山市禅城区免费婚检卡》时,须在卡上注明婚检对象的详细地址。
(二)在本实施细则下发前已领取结婚证的符合条件的免费婚检对象,可在本实施细则下发后一个月内,到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南庄镇居民到南庄镇政府婚姻登记处)领取《佛山市禅城区免费婚检卡》。
(三)婚检对象凭《佛山市禅城区免费婚检卡》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或禅城区中心医院进行免费婚检项目的检查,《佛山市禅城区免费婚检卡》自发卡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开展免费婚检的医疗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并制定免费婚检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为服务对象做好相关指引,提高服务质量。
七、经费结算
区中心医院开展免费婚前检查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区、镇(街道)分担;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免费婚检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市、区、镇(街道)分担。在区对镇(街道)新的财政体制出台前,原普君、祖庙、升平、城南街道户籍受检者所需经费由区负担,各镇(街道)户籍受检者所需经费由各镇(街道)负担。以后如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按新的政策执行。
婚检单位凭《佛山市禅城区免费婚检卡》和婚检工作月报表送区妇幼保健所核对后,由区妇幼保健所统一填写《禅城区免费婚检费用结算表》(见附件2),经区卫生局审核后送市、区、镇(街道)核拨经费。
八、免费婚检工作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为及时掌握我区免费婚检工作动态,实行免费婚检工作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区民政局、区妇幼保健所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本部门掌握或具体负责的婚姻登记数、发卡数、婚检数和前一年同期登记结婚对数等情况汇总后(见附件3的表2、表3-1、3-2)报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汇总后(见附件3的表1)每月12日前报区政府和市卫生局。同时区卫生局、民政局等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制定相应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时限,指定专人负责,以确保免费婚检信息统计报告工作落实到位。
九、技术指导
由区妇幼保健所负责免费婚检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各婚检单位的报表收集统计工作,联系电话:82278866-6219。
转入 :
(1)居民
户口本、身份证、指定扣费账户、 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2)低保等困难家庭学生
户口本、身份证、指定扣费账户、 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转学证明。
(2)职工
1、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2、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佛山医保咨询电话
佛山医保卡使用范围
佛山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
佛山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政策重大调整
(一)医保缴费年度由社保年度(每年7月-次年6月)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1月-12月);
(二)取消普通人群中途参保:
仅限于以下特定人群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中途参保:
1、新生儿
2、办理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
3、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
4、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
5、刑满释放人员
6、退役士兵
7、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
中途参保按全年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从缴费达账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三)取消“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普通门诊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之一。
2017佛山禅城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的通知
2017年佛山禅城医疗保险缴费标准2017年佛山禅城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材料2017禅城区居民医疗保险停保办理材料2017佛山禅城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关于开展2017年度禅城区户籍居民参加医保申报及缴费工作的通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