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车辆年检地点/佛山顺德区车辆免检申领检验标志办理地址
序号
业务点
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业务窗口
1
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0757-22835101
叫号
2
顺德区公安局勒流分局审批中队
勒流镇建设西路182号(信合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内
0757-26369783
叫号
3
顺德区公安局龙江分局审批中队
龙江派出所对外办证窗口
0757-23393110
叫号
4
顺德区公安局杏坛分局审批中队
杏坛镇杏龙路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0757-27388713
叫号
5
顺德区公安局容桂分局审批中队
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0757-28382226
叫号
6
顺德区公安局伦教分局审批中队
伦教街道南宛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0757-27720733
叫号
7
顺德区公安局均安分局审批中队
均安镇永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0757-29260081
叫号
8
顺德区公安局陈村分局审批中队
陈村镇白陈路建设大厦一楼
0757-23836110
叫号
9
顺德区公安局北滘分局审批中队
北滘镇新城区天宁路18号北滘派出所对外窗口
0757-26656516
叫号
10
顺德区公安局乐从分局审批中队
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0757-28331269
叫号
11
顺德区公安局大良分局审批中队
大良派出所对外办证窗口
0757-22382020
叫号
佛山车辆报废年限是多长时间?佛山车辆使用年限多久?佛山车辆报废有什么新标准?佛山为解答。
使用年限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 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 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 15年
6.半挂牵引车 15年
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 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报废年限非营运客车:九座以下(含)15年;九座以上10年
旅游客车:10年
营运(非出租)客车:10年
20座以上出租车:8年
轻货、大货:10年
微型货车、19座以下出租车:8年
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8年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用车:10年
大中型拖拉机:15年
三轮农用和单缸四轮农用:6年
多缸四轮农用:9年
正三轮摩托:7-9年
其它摩托:8-10年
右置方向盘、右改左车:10年
其它汽车:10年
报废新标准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1] ,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办理对象及条件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办理材料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办理流程1、填写申请表,准备申请材料;
2、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提交资料;
3、机动车回收企业向车管所提交资料,申请注销登记;
4、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办理窗口及地点
窗口单位1: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单位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962829
窗口单位2:南海车管所
单位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6252509
窗口单位3:顺德车管所
单位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22835101
窗口单位4:三水车管所
单位地址: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7732412
窗口单位5:高明车管所
单位地址: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8221216
办理时限及费用1、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2、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无收费
机动车办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办理流程
检测站检测车辆→采集机动车拓印→查验机动车→制作检验合格标志、签注检验记录→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及行驶证。
禅城区可办理检测的机动车检测站有:
序号所属行政区检测站名称地址联系电话1禅城区佛山市绿景交安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禅城经济开发区南庄镇罗格围湖田路839615162佛山市瑞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禅城区河滨路尾扶西村工业区内市粮油食品公司北面地块的厂房828096033佛山市翔威机动车检测站禅城区张槎镇清风路60号82028392、821293364佛山市禅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南庄镇吉利村杏吉路社边大巷段85390318、189272818615佛山市禅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禅城区朝安南路159号通济大院侧827348666佛山市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江湾路马尾岗马鞍街1-2号旁82773950、827158877佛山市汇德丰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江湾路马尾岗马鞍街1-2号82272331、82262299
根据公安部、质检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 “私家车6年免检”新规2014年9月1日起就正式实施了。
符合办理免检手续车辆类型
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之后的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
备注:
根据公安部、质检总部相关免检内容规定,符合办理免检车辆是在2010年9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且一般新车入户6年内是每两年需要进行一次过线检测年审,现在就只需每两年带齐年审资料前往车管所签章和领取检验合格标志黏贴玻璃即可,即是免于上线检验。
有下列情形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
✦第一种,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车辆不享受免检;
✦第二种,购车后长期未登记(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的不享受免检;
✦第三种,非营运轿车等车辆在2014年9月1日前已到检验有效期但逾期未参检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例如一辆车的检验有效期截至2014年7月31日,车主人为拖延到9月1日以后的,该车不但不符合免检政策,反而因逾期未办理检验合格标志,将面临处罚,广大车主要避免侥幸心理。
如何进行免检申请检验标志
申请检验标志时,车主应当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然后携带车主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如遗失强制保险单原件,可到保险公司出具打印该保单抄件办理)、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等资料(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当场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6年内免检车辆专用,现场领取)。若符合要求,当场即可签章并出具检验合格标志。
若登记单位名称的,请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单位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如外地户籍需提供佛山居住证)、单位车辆行驶证(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机动车登记证书、今年交强险保险单、车船税单办理。
流程如下
免检车(办理人)---车管窗口或受理点业务窗口---提交身份证、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行驶证、车船税或免税凭证、交强险---民警受理、审核资料---行驶证副本签章和核发标志。
免检申请检验标志,车管所不收取任何费用。 (车管所没有对免检点进行6年免检签章收费,如市民到驾驶员协会办理6年免检签章时被收取费用,有可能协会收取入会费用,这是协会的相关要求。建议市民到轻工二路的的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
办理该项业务便民受理点
年审推行五区互认,全市车主可以到五区任意受理点申领检验标志。
各位车主也可以委托当地邮政部门代为办理,邮政部门还开通上门收取证件资料服务可登录“佛山交警信息服务网”查看五区受理点和邮政代办点。
此外,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开发该项业务网上办理功能,届时市民可通过“佛山市公安局网上服务大厅”或“佛山交警信息服务网”网上申请办理,敬请大家留意相关网站的通知。
需要特别注意事项:
1、严禁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免检车辆申请检验标志时,车主须按要求书面承诺不非法改装车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罚款;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六条,处200元罚款。
2、对属于免上线检测的车辆,达到检验有效期时,仍要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逾期未检验、不按规定粘贴检验标志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处100元罚款,记1分。过期后补办年审,只要没有违章状态,均可正常按照普通一般6年内免检车辆手续所需资料办理。
3、请注意定期保养维护车辆,及时发现潜在的故障隐患,保障车辆安全性能,车辆安全性能直接影响行车安全。
4、车辆年审可以在到期前90日内完成,亦可在年审有效期当月整月内完成。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请提供办理当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请提供办理时当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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