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怎么买划算/汽车保险的费用如何节省?
车险种类许多,有根底险、附加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等许多不一样的概念,它们既不归于同一种类,又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 车险怎么买划算?附属险种一定要买!
1、划痕险
划痕险,有些车险公司又称车身划痕险,是一种常见的附属保险。毫无疑问,有时候车身被蹭伤,不维修肯定不好看,但维修费用有时也挺高。举例来说,一辆高级车,车身被划几十公分的口儿,喷一下漆就要几千元,不买划痕险很不划算。但不是所有车都有买划痕险的必要,例如,一些低端车理赔时只需花肆佰元,投保费用却需要叁百元,要是购买了划痕险就很不划算了。所以,购买划痕险要辩证的看,对于新车和高级车,投保划痕险是正确的选择。
2、玻璃破碎险
玻璃破碎一般有三种出险状况:第一种是,在行车过程中,被公路上溅起的小石子击碎玻璃;第二种是被小偷敲碎玻璃偷取车内物品;第三种是高空坠物,砸碎前挡或后挡风玻璃。玻璃单独破碎险适用于新车与高级车,特别是高级车。不过,进口车的玻璃保费要比国产车贵一些。
3、不计免陪险
假设车主是初买者,各种状况呈现的概率必定较大,不计免赔险就应该在购买范围内。举个比如,假设你撞了车,需要替换保险杠。假设没有保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会认为,您原来的稳妥杠不是全新的,要你付出新保险杠20%的费用,但假设您保了不计免赔险,稳妥公司会付出全部的费用。
关于初买者加新车,专家主张,除了必买的交强险外,建议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险种按需求购买,而自燃险可以不保,新车自燃的概率微乎其微。
二、 车险怎么买划算?根据小区环境购买全车盗抢险
许多车主寓居的小区治安欠好,也没有固定的停车场,所以有些车型的车子常常出现被被盗的现象。诸如这种情况,投保人最好把全车盗抢险也买上。由于保险公司对一些车型投保有限制性政策,全车盗抢险一般有20%的绝对免赔率,即便是不计免赔险也不能挽回着20%的损失。不过,车主可以为车辆添加可靠的防盗设备,车子的损失额肯定能够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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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的费用如何节省?
1、网络车险或者电话车险投保。免去了中间代理人,车主只需要拨打热线电话或者自己在网上自由选择车险产品,通常还会有一定的折扣优惠,同时还有专人提供服务,提供不同类型的车险险种搭配。
2、当第二年续保时,车主就已学会“货比三家”。续保与首年投保不同,第一年由于保险公司争相拉客,因此优惠幅度更大。但是续保时的优惠幅度则更多地看你车子的理赔记录是否良好。
3、除了在4S店等购买保险外,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的多种渠道投保。包括前文提到的电话车险,还有网上投保等。有的保险公司会在网上定期推出个人车险优惠业务,如年末有公司推出的网上购车险,商业险保费可以省15%。值得一提的是,在新车购买车险的时候,团购绝对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4、适当的根据车辆情况,有选择性的购买车险类别。但通常情况下,交强险、车上人员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关乎切身利益的险种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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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
(一)在禅城中心城区、南海中心城区部分区域以及东平新城区部分区域划定限摩区域,简称:禅桂新限摩区域。
(二)制定限摩区域内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区域外摩托车禁止在限摩区域内通行的措施。给区域内的在册登记摩托车发放安装通行识别标志通行。
(三)制定全市统一的摩托车提前报废操作办法和补偿标准,鼓励市民提前报废摩托车。
(四)在限摩区域的边界线设置禁行标志牌。
(五)在限摩区域内划设交通高峰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路段,并设置禁行标志牌。
(六)各区制定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
第二阶段:(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
(一)在禅桂新限摩区域内,将第一阶段实施高峰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路段,调整为全天禁行,同时逐步增加高峰时段摩托车禁行的路段。
(二)禅桂新限摩区域内继续实行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政策。
(三)顺德、高明、三水区参照禅桂新限摩区域第一阶段做法,在中心城区划定限摩区域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
(一)在禅桂新限摩区域内继续实行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政策。
(二)2014年8月底前,禅桂新限摩区域内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三)南海区适当扩大限摩区域,在限摩区域开展限摩工作。
(四)顺德、高明、三水区参照禅桂新限摩区域第二阶段做法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阶段:(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
(一)2016年9月底前,全市各区中心城区限摩区域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2016年9月后,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可逐步扩大限摩范围。
佛山市限摩区域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政策(佛府办[2010]125号)
一、补偿、补贴对象
具有我市有效《机动车行驶证》、其登记的所有人住址属于限摩区域内、使用时间未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两轮摩托车为10年,三轮摩托车为8年)的提前报废或迁出本市摩托车的车主(合法持有人);以及使用时间已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但经检验合格可延长使用年限(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摩托车车主(合法持有人)。
二、提前报废摩托车的补偿
(一)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限行之日起,未达到使用年限的摩托车办理提前报废的,按减除折旧额后的摩托车净值给予车主补偿。具体计算办法:以摩托车购买原价(以车管部门存档的发票为准)为基价,按两轮摩托车为10年,三轮摩托车为8年的使用年限,减去摩托车折旧额后的摩托车净值,即是对车主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如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额小于1440元,按照1440元给予补偿。
(二)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限行之日起,已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但经检验合格可延长使用年限的摩托车提前报废的,按照其报废的提前时间给予如下延期补偿:每提前1个月报废,补偿40元;补偿额等于提前报废的月份数乘以每月定额标准40元。如提前3年整报废的,补偿额可达到最高限1440元。
(三)已享受第(一)款规定的折旧补偿的,不再享受第(二)款规定的延期补偿。
三、提前报废摩托车的交通补贴
对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两类补偿对象,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限行之日起至实施全面禁止之日前办理提前报废的,除根据本办法第二条给予车主补偿外,每提前一个月报废的再给予交通补贴15元/月。计发交通补贴金额的月份数按终了月份减起始月份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48个月。[说明:以办理提前报废当月作为起始月份;以所在区域实施全面禁行首月与强制报废期限(两轮摩托车按其注册登记日期顺延13年)末月比较,时间顺序在前的作为终了月份。]
四、迁出本市摩托车的交通补贴
已使用时间未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摩托车,车主自愿迁出本市的,按如下办法给予交通补贴: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限行之日起至实施全面禁行日期前迁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实施全面禁行后迁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已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但经检验合格可延期使用的摩托车。
五、其他优惠措施
对未达到使用期限、以及延长使用期未满的摩托车,在其所在区域实施禁行前,车主自愿提前报废的,给予以下优惠:
(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缴纳的车船税,车主可以凭完税证明和车管部门出具的报废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报废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二)已缴纳当年路桥通行年票费的,车主可以凭年票缴纳证明和车管部门出具的报废证明,向年票征收机构申请退还自报废或迁出月份起至该年度终了期间的年票费用。
六、本办法由市限摩办负责解释。
下面以轻微交通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下,无人员伤亡)的处理办法为例:
交通事故的处理技巧:
1、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a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b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中心解决;
c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d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
e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
2、事故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的事故处理
此类事故关键在于对损失的分担协商结果,协商能确定的去快速中心处理或经过交警处理均可,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据认定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a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b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c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d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注:若保险公司建议直接去快速中心处理的,可选择第一处理方式。
4、快速中心处理事故注意事项
经过快速处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能被受理:
a事故为两车事故,三辆车事故不予受理;
b事故车辆均有交强险;
c事故车里司机为b1以上驾驶证的,需提供体检回执,无体检回执的不予受理;
d事故双方须持驾驶证、行车证,交强险保单;
e事故车辆交强险均为本市保险公司承保,外地保险公司承保的不予受理
如果发生事故后发现事故不符合快速中心处理的情况存在,及时报警通过交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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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交通事故困难群体一次性救助发放标准
一、交通事故造成临时困难的救助对象补助标准(交通事故受害方伤残但未死亡的)
(一)交通事故受害方原属我市低保对象或低保临界对象。
1.受害方原具有工作能力且其劳动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参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人/月),向交通事故受害方本人或其因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属一次性发放一年最低工资额度的生活救助金,即13,200元。此外,向其发放医疗所需费用50%的医疗救助金,但最高一般不超过3万元(参考各区或镇街慈善会对于医疗求助对象的救助额度)。
2.受害方原并不具有工作能力。
参照我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30元/人/月),向交通事故受害方本人或其因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属一次性发放一年最低生活标准额度的生活补助金,即5,160元。此外,向其发放医疗所需费用50%的医疗救助金,但最高一般不超过3万元(参考各区或镇街慈善会对于医疗求助对象的救助额度)。
(二)交通事故受害方为外来务工人员或我市普通户籍居民(收入在低保及低保标准临界以上)。
1.受害方原具有工作能力且其劳动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参照我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30元/人/月),向交通事故受害方本人或其因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属一次性发放一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额度的生活救助金,即5,160元。此外,向其发放医疗所需费用30%的医疗救助金,但最高一般不超过1万元(参考顺德及南海区慈善会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医疗求助对象的救助额度)。
2.受害方原并不具有工作能力。
对于受害方因故生活困难的,建议向其发放医疗所需费用30%的医疗救助金,但最高一般不超过1万元(参考顺德及南海区慈善会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医疗求助对象的救助额度)。
二、因交通事故造成临时困难的救助对象补助标准(交通事故受害方在事故后死亡的)
(一)交通事故受害方原属我市低保对象或低保临界对象。
1.受害方原具有工作能力且其劳动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参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人/月),向交通事故受害方因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属一次性发放一年最低工资额度的生活救助金,即13,200元。此外,如受害方家庭因临时生活困难无法支付受害人殡葬有关费用的,可向受害方发放殡葬费用补助金,但最高一般不超过18,000元。
2.受害方原并不具有工作能力。
参照我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30元/人/月),向交通事故受害方因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属一次性发放一年最低生活保障额度的生活补助金,即5,160元。此外,如受害方家庭因临时生活困难无法支付受害人殡葬有关费用的,可向受害方发放殡葬费用补助金,但最高一般不超过18,000元。
(二)交通事故受害方为外来务工人员或我市普通户籍居民(收入在低保及低保标准临界以上)。
1.受害方原具有工作能力且其劳动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参照我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215元/人/月),向交通事故受害方本人或其因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属一次性发放一年最低工资额度的生活救助金,即2,580元。此外,如受害方家庭因临时生活困难无法支付受害人殡葬有关费用的,可向受害方发放殡葬费用补助金,但最高一般不超过9,000元。
2.受害方原并不具有工作能力。
如受害方家庭因临时生活困难无法支付受害人殡葬有关费用的,可向受害方发放殡葬费用补助金,但最高一般不超过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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