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生证明办理指南/2020年佛山出生证明最新消息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母婴出院结帐单
3、身份证
(1)父母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
(2)领证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流程1、阅读《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卡,检查核对资料
2、提交资料
(1)提交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卡
3、审核资料
填写领证人栏信息并签名到办理窗口等候,核对电脑资料
4、确认资料
确认无误,打印出生证
办理地址佛山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三楼出生证办理处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82969861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10:00-12:00
佛山五区妇幼保健院地址及咨询电话
出生证明信息将实现各区联网
从1月起佛山全面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同时,全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已在全市58家产科医院(含顺德)完成调试,各区内的出生医学信息将逐步实现联网。这意味着,市民如果需要补办出生证明,将不必回到原产科医院开具,只需到各区补办机构直接办理。
未发旧证全部销毁
根据国家要求,佛山从1月1日起统一开展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业务。与此同时,旧版的出生医学证明也停止发放,原来已发放的旧版仍然有效。
新版登记信息更全面
新版为A4纸大小,内容分为三部分,除了新生儿家属自行保留的出生医学证明,还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的副页和存根,分别交由公安机关和产科医院保存。新版的出生证明还增加了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详细信息登记,不仅要求填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号码,还要求登记父母双方的住址。
出生证明信息各区共享
佛山自行配套推广了全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目前全市已有58家产科医院完成了该系统的调试。该系统基于佛山区域卫生平台建设,对健康档案儿童出生信息采集部分进行了加强补充,为市民在办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过程中提供便利。
除了能够完成首次签发登记、新证签发、换证等业务之外,全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还优化了补发办理程序。
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1、产妇必须持有《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卡》;
2、确定新生儿姓名和入户地址;
3、产妇本人持夫妇身份证原件(如非本人领证需填写委托书)
4、到分娩医院办理出生证
顺德区各医院办理出生证查询电话
医院名称电话 区妇幼保健院 22617232 区第一人民医院 22230770 伦教医院 27720266 北滘医院 26609019 陈村医院 23832542 乐从医院 28338920 勒流医院 25560692 龙江医院 23388705 杏坛医院 26361916 均安医院 25383582 桂州医院 28385733 容奇医院 26683166 聚龙医院 28626220
如何辨别真假《出生医学证明》
为提高广大户籍民警识别真假《出生医学证明》的能力,现将识别经验提供给大家,供大家参考:
(一)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存根联(副页)与正页是否相同,编号字体大小是否均匀,可通过用湿布擦拭编号字体的方法,如果编号字体变模糊或掉颜色可判定为假证。
(二)正式《出生医学证明》正页绿色边框和背景图案颜色均匀明亮清晰,而假证的色泽不均匀,图案模糊。
(三)正式《出生医学证明》纸张质量很好,通过灯光照射感觉背景有水印,且水印有凹凸感。通过仔细观察水印部分是清晰的五角星大图案。假证通常没有水印或水印部分凹凸感不明显,水印部分的五角星模糊。
(四)《出生医学证明》副页部分家庭住址一栏,正式《出生医学证明》应该填有详细的市县区乡镇三级的详细地址,如果跨省出生的应该还有省份的名称。假证大多填写不规范。
(五)《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左下角《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章直径32毫米。大于或小于都为伪造的假证。
(六)填写的内容是否有逻辑上的错误,假证因与实际情况不符,通常有逻辑上的错误。如证件发证时间比婴儿出生时间更早;产妇孕期80多周(正常应在40周左右)等逻辑上的错误。
(七)《出生医学证明》在1999年以前,必须用钢笔或炭素笔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或更换补开的医学出生证明。但从1999年以后《出生医学证明》必须为计算机打印,不允许涂改,《出生医学证明》上还应有接生人员签名。
(八)《出生医学证明》从2000年开始增加英文字母ABCD以此类推,2000年出生的英文字母一定为A开头。不同省份的编号与邮编开头相同,如山东一定是英文字母加37开头。特殊情况:一般医院在领用《出生医学证明》时预领数量是以上年度医院人口出生数为准领取,如果当年在该医院出生的人口数多于上年或少于上年则《出生医学证明》上的英文字母变为下一年度使用的编号或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的编号为上年度编号。(该情况本人咨询和查阅过当地卫生、妇幼保健院负责人和提供的资料)
(九)2000年起《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父母身份证号码由15位变为18位。
(十)2003年1月1日起《出生医学证明》由原来的两联变为三联。增加的一联为接生单位存根,可通过副页边缘是否有剪切痕迹判断,如果没有剪切痕迹可能就是假证。
(十一)《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是出生所在地医院后盖的,所以如果《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章为印刷体章肯定是假证。备注:我国《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统一标准从1996年1月1日开始。
1、 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的《出生医学证明》为两联无明显的防伪标识,水印图案内没有五角星。
2、2003年1月1日开始使用的《出生医学证明》为三联,编号增加英文字母,水印图案内有五角星。
3、2004年12月1日开始使用新的防伪《出生医学证明》,也就是目前在使用的《出生医学证明》,在副页编号处增加绿色防伪油墨,通过专用检测板0度,60度和120度可显示出生证和CSYXZM字样。
4、鉴定《出生医学证明》除了上级配发的检测板之外还可以用验钞机鉴别,在验钞机的荧光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印章会反光,在出生证的国籍位置有“中国妇幼卫生”的印章,在中国地图北京位置的圆圈内有个“五角星”(旧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印章不反光)。
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二胎的法定程序是先向女方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怀孕。因此,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若要再生育一胎,应先提出再生育申请。
1、“单独”夫妇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属于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交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后加具意见,并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
4、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查批准后,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办理材料
1、结婚证
2、居住证
3、身份证和户口本只需两者选其一即可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
一定要回户籍地办理吗?
从下个月(11月)开始,“夫妻双方可在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这极大地便利了夫妻均在外地工作的人群。
若是办理机构满足相应便民条件的,如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地区,将会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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