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申报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扶持奖励项目(第二批)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1〕3 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 2021年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扶持奖励项目(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禅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奖励项目应符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1〕3 号)的奖励条件。具体如下:
1.新获得或复评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
2.新获得或复评通过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
3.能源计量考核达到“优秀”等级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扶持奖励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收原件 1 份;
2.申报项目的证明材料:
(1)申报“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奖励项目的,提交“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收复印件 1 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奖励项目的,提交“计量体系合格证”证书,收复印件 1 份,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信息变更佐证材料(按企业自身情况选择提交):
申报单位如因进行过单位名称、地址变更等操作导致现单位信息与申报材料不符的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1 份。
四、其他
1.本次奖励项目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申请单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http://fsfczj.foshan.gov.cn),选择办理事项,填报并上存申报材料。线上材料通过预审的,我局将通知申请人前往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提交纸质材料。
2.本次奖励项目申报期为:本通知发布即日至2021年11月 15 日,请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
3.本次申报工作接收的材料有效期如下:
(1)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奖励项目的材料,2021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日期间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得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能源计量考核达到“优秀”等级以上的材料。
(2)在材料有效期内已经进行申报工作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扶持奖励申请表.docx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联系人:计量股 姜晓梅,联系电话:82340665)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村民委员会横江经济合作社“坪涌”(土名)鱼塘发包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村民委员会横江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村民委员会横江经济合作社“坪涌”(土名)鱼塘发包
3、项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村民委员会横江村
4、项目规模:面积约8亩。
5、承包期:5年
6、交易底价:600.00元/年/亩,递增情况:无,价高者得。
7、租金支付方式:每一年缴费一次,实行先缴费后使用。。
8、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现场现金递交(中标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9、合同履约保证金:等同中标价,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10、资产经营用途:经营鱼塘项目。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五、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
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或法人企业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要求提供原件对照。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 11月12日上午09:30至10:0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村民委员会横江村祠堂
七、定标办法及开标时间:
定标办法: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本次鱼塘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按提交顺序开启报价信封,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开标时间: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在明城镇明东村民委员会横江村祠堂正式开始,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中心及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村民委员会横江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夏海斌
联系电话 :13202360604
杨和镇杨梅股份经济合作社烧瓦坑鱼塘出租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10:00在杨和镇河东居委会进行第二次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鱼塘,面积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梅村。
(三)资产经营用途:养殖(承租者严禁新建禽畜养殖场和其他非农用设施。严禁种植桉树,若需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必须依法办理设施农用手续,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
(四)具体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占地面积 |
合同年限 |
交易底价(元/年) |
合同押金(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烧瓦坑鱼塘 |
约10亩 |
10年 |
3500 |
5000 |
2000 |
(五)租金收取方式:一年一付。
(六)租金递增情况:每5年递增10%。
(七)其他要求:不能产生污水导致污染农田。
(八)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11月10日上午10:00前带投标保证金,到杨和镇河东居委会提交。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10:00在杨和镇河东居委会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10:00前,携带如下资料到杨和镇河东居委会提交。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六、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梅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3726623998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梅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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