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明所有区管河道禁采河砂
昨日,高明区住建水利局发出公告,划定2022年度区管河道河砂禁采区,所有区管河道全部禁采河砂,继续沿袭对违法采砂“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区住建水利局表示,将加强日常执法巡查,严禁违法采砂行为。
根据公告,2022年1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高明境内所有区管河道都是河砂禁采区。禁采期内,禁采区所有未经许可的采砂行为均属违法。市民如发现违法采砂行为,可直接拨打区水务部门电话进行检举和投诉。根据检举投诉核查情况,检举人可获得不同级别的举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达10万元。
大量抽取河砂,容易导致沿岸水土流失、农田损毁甚至是河堤塌方,对沿河生活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多年来,高明区一直对违法采砂采用“零容忍”态度。此次划定的河砂禁采区范围,也是沿袭该区多年来的一贯做法。
区住建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同时借助各级河长巡河工作制,严查违法采砂行为,保障堤围安全,让百姓安心生活。
高新技术企业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牛鼻子”。近日,高明区正式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下称《方案》),推动全区有效高新技术企业存量保持快速增长。
在延续以往奖励方案的基础上,《方案》加大扶持力度,新增了区外引进以及平台引培等4项补助资金,其中首次通过认定一次性补助20万元。《方案》 提出,到2023年底,在全区建立不少于300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的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储备。
近年来,高明加大高企培育力度,厚植发展新动能,目前全区高企存量达217家。高明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区高企存量翻一番,加速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增长。
扶持力度加大
首次通过认定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根据《方案》,在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力度上,高明将继续提供优厚的资金扶持。
一是继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力度。对当年成功进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区财政补助5万元;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并被省科技厅受理的,给予一次性区级财政补助3万元;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二是加大对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奖励。获评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当年度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扶持政策给予奖励。
三是加大对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的引进力度。积极引进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至高明区,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高明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区外(佛山市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高明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市外(佛山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在原属地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的企业,按照高明区对应的申报条件给予补助。
在引培、招引方面,高明将把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创新孵化平台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引进的有效载体。经科技部门认定的创新孵化平台同一年度(按自然年计)在孵企业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引入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高明区的,按照3万元/家给予创新孵化平台奖励,单个创新孵化平台全年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高明区具有合法资质、与高明区各级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产业平台,在协议期间引入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高明区的,按照3万元/家给予平台奖励,单个平台全年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方案》指出,到2023年底,要建立起全区不少于300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组成的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储备库,落实专人专责、联企挂钩、问题导向、精准培育、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
此外,企业依据方案获得区级财政承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扶持奖励资金2年内(以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迁出高明区的,需全额退还已获得的区级财政承担的扶持奖励资金。
创新管理机制
依托平台强化引培力度
根据《方案》,此次专项行动将遵循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的原则,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创新的主观能动性,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成果转化,完善财务管理,建立创新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向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在行动中,各镇(街道)和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区发改、经科、财政、税务等部门将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实现精准发力、精准扶持、精心培育。
《方案》指出,高明将依托平台强化引培力度。一是加强“三院一中心”建设,打造区域一流科技创新集聚区,努力在高明区建立专业化的高端研发平台,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产业)。二是推进“一镇一园”专精特新产业园建设。依托中南高科·高明智汇城、平谦现代智造产业基地、万洋空港众创城等产业平台,争取在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小微创新企业方面取得突破。
同时,还将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挖掘培育,扩充高新技术企业储备库,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进行精准培育:将强化招商引资导向,重点瞄准东莞、深圳等地溢出资源,加大招商推介力度,将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列入招商引资考核目标责任体系,各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在招商过程中优先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高新技术企业。
在组织保障方面,《方案》 明确,高明区将成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规模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沟通协调、计划制订等工作。
在资金支持方面,《方案》 指出,2021年到2023年,高明区将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专项经费,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由区经济科技促进局(金融工作局)编制经费计划,列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采用事后补助的形式向扶持对象发放。
此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纳入了高明区绩效考核体系。各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强化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
自开展困难退役军人救助工作以来,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发挥担当统筹作用,用好应急救助资金政策,帮扶区内多名困难退役军人缓解燃眉之急。在日常工作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用心关注退役军人的生活状况,牵头发动退役军人群体力量参与帮扶,形成退役军人群体互助互爱的良性循环。
撬动帮扶基金 缓解燃眉之急
“10万元的应急救助资金着实解了燃眉之急,感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关心。”5月,被诊断患有恶性肿瘤的退役军人梁某接过应急救助资金,向工作人员连番道谢。该资金将较好地减轻了他们一家的医疗费用负担。
从2019年10月1日起,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正式启用。该资金专为生活严重困难的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提供应急性帮扶援助。为了让应急救助资金切实帮助区内有需要的退役军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担当统筹,积极在区内退役军人群体中开展专题“大走访”,梳理出符合申请资格的退役军人名单,并及时协助他们提出申请。
与此同时,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立即制作下发申报应急救助资金指引手册和教程,就如何做好应急救助资金申报、审核、审批和拨付作出详细指引,并每年举办2次以上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应急救助工作质量。
为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还组建了应急救助队伍,建立逐级帮带制度,做好应急救助资金申报、审核、审批和拨付等工作。目前,区、镇、村三级服务站均有具体工作人员跟进应急救助工作,并多渠道宣传应急救助资金政策和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增强传播力度,保证资金发放阳光透明。
据统计,2019年至2021年,高明区应急救助资金共25人申请成功,其中10例重大变故,15例重大疾病,总拨付金额651176.85元,成功上报人数、资金使用总额、资金使用率均为五区第一,为多个困难家庭缓解了燃眉之急。
团结退役军人 实现互助帮扶
“右手可以通过摇杆来控制轮椅的前进方向,左手可以控制轮椅刹停。”在更合镇白洞村徐仁佳家门前,退役军人志愿者耐心指导徐仁佳及其母亲使用电动轮椅。坐上电动轮椅的徐仁佳脸露微笑,控制着轮椅在家门前空地遛弯。
早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入户走访的过程中,了解到瘫痪在床的徐仁佳有外出散心的需要,随后积极牵线搭桥,挖掘社会资源。同是退役军人的爱心企业家和救援队代表得知情况后慷慨解囊,向徐仁佳赠送电动轮椅,外出散心的愿望得以实现。后期退役军人志愿者又赠送了创业用的电脑及物资,帮助其自力更生,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
“在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的过程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形成一方有难多方支持的帮扶格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严其邦介绍,比如今年新成立的高明区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自成立以来,服务队持续开展帮扶困难退役军人清扫、整修破损房屋、提供就业物资、帮助困难军人解决生活困难。
接下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协调社会各界退役军人群体力量参与帮扶解困活动,发扬退役军人群体互助互爱,相互帮扶的精神,帮助更多遭遇困难的退役军人解决生活困难,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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