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2(NH)WS0031
项目名称: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70个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4日至2022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5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栋1座)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5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栋1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根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防控的要求,即日起,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必须无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近21天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不含澳门)、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教路1号
联系方式:0757-88591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757-83284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潘先生
电话:0757-83284195-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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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道路交叉口新建电子抓拍设备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07073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伦教道路交叉口新建电子抓拍设备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70,009.6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道路交叉口新建电子抓拍设备安装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070,009.6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中标人完成全部设备交货、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道路交叉口新建电子抓拍设备安装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道路交叉口新建电子抓拍设备安装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含以上)资质(广东省外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三级(含以上)的备案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及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投标方式,线上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南苑西路10号(郑敬诒职业中学西侧)伦教行政服务中心交易大厅。
7.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南苑路一号
联系方式:0757-27727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社区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8楼806
联系方式:0757-22228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57-22228717
1.招标条件
东平云谷片区道路工程(二期)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2】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次十路、支36路;次十路位于佛山市禅城区云谷片区,呈南-北走向,起点接现状镇中路,与规划次九路平交,终点接现状东平路;道路长度约为596.506m,红线宽度标准段为30m;采用双向四车道的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40km/h。支36 路位于佛山市禅城区云谷片区,道路呈南-北走向,起点接现状镇中路,终点接规划次九路;道路长度约为242.086m,红线宽为20m,采用双向两车道的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30km/h。
本项目建设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20597.81万元,其中建安费5976.97万元。
2.3勘察设计周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招标人发出的勘察或设计启动实施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为止。
(1)由招标人发出勘察启动实施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通过专家评审勘察报告成果;
(2)在勘察报告成果提交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
(3)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
(4)设计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各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如勘察设计周期因具体的勘察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勘察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为东平云谷片区道路工程(二期)勘察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的工程勘探(含测量、钻探、物探等)、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确定概算的工程量等)、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确认预算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完成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各项报审工作,并根据业主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
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575600.00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657500.00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918100.0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其他承包方式: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且相关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1)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中任一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2)具有以下勘察资质中任一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资质。
注:(1)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2)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其中勘察工作由具有满足上述勘察资质的联合体成员负责,设计工作由具有满足上述设计资质的联合体成员负责,且须以具备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若联合体投标人,则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企业须具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等级满足上述等级要求;则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企业须具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等级满足上述等级要求。
若非联合体投标人,则须同时具有“勘察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等级满足上述等级要求。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人员):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01月至2022年0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7月2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 年7月2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和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样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须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7.4.1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按要求填写《来往中心人员情况登记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主体人员、评审(标)专家疫情防控承诺书》等相关信息;
7.4.2行程卡显示有省外行程的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7.4.3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7.4.4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魁奇二路2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0757- 83921620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3号七座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黄工、薛工
电 话:0757-82903326
传 真:0757-82903326
电子邮件:gdzhgc@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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