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预防接种线上预约方式有变,详情请看!
各位街坊请注意
2022年7月1日起
佛山预防接种线上预约服务信息系统
切换至“粤苗”APP
原“佛山疾控”微信公众号中的
线上预约服务
将于同日关停
一、“粤苗”APP是什么?有何用?
“粤苗”APP是一款基于“广东省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信息系统”推出的公众端接种服务软件,有助于推进预约服务信息和接种工作信息实时关联,提升精准化预约接种服务水平。
“粤苗”APP可以绑定多名受种者,为受种者提供预约接种、接种记录查询、入学入托接种查验、个人档案信息维护等服务。
二、2022年7月1日起预防接种线上预约服务切换到“粤苗”APP,那之前已经在“佛山疾控”微信公众号线上预约了7月1日接种的还有效吗?
有效,市民可带齐身份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按照预约好的时间前往预防接种门诊接种。
三、“粤苗”APP怎么操作?
1.下载和安装:可以到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粤苗”或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安装。
2.注册登录:点击首页上任一功能选项(比如左上方“儿童接种”)即弹出“注册/登录”窗口,首次需注册或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
3.实名认证:按提示操作完成实名认证,务必确保姓名和手机号准确,否则会影响后面所有的业务操作。
4.绑定账号:点击首页“儿童接种”(或“成人接种”),再点击“+”号进行准确添加儿童(或成人)受种者信息。绑定成功后通过左右滑动可以看到不同受种者的相关信息及进行预约。
(1)受种者姓名和父母姓名绑定:通过受种者名称、出生日期和父亲或母亲的名称绑定。
(2)受种者编码绑定:适用于2012-2018年的接种本。
(3)自助建档绑定:适用于未在广东省内接种过疫苗,自助建档后到门诊接种时,请主动出示二维码让门诊医生进一步确认。
在广东省内接种过疫苗的,可以选择方式(1)和(2),建议优先选择方式(1);
未在广东省接种过疫苗的,建议先携带儿童接种证及父/母身份证到就近接种门诊进行儿童资料补录入,再进行绑定。
5.疫苗预约:点击首页“儿童接种”(或“成人接种”),再点击“去预约”,阅读完“预约通知”后点击下方的“继续预约”,根据需求在门诊列表中选择适合的接种门诊,再在疫苗列表中选择需要预约的疫苗,阅读完相应疫苗的“知情告知书”后选择接种日期和时间段,预约成功后会显示以下预约信息,该预约信息可在“预约记录”处查看,到接种门诊登记时需出示该预约信息。
6.入学入托接种查验小贴士:点击首页“儿童接种”,点击下方“入学查验”,点击“查验报告”即可查看和下载查验报告。
日前,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在广州市胸科医院等224家单位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的通知》,乐从医院经选拔审核,获批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
省博士工作站的设立,是对乐从医院科研能力、综合管理水平及服务能力的肯定,对医院构建高层次人才队伍,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厚积薄发 推动创新成果转化
近年来,乐从医院依托省内知名高校优势资源,秉承院士创新精神,聚焦创新转化,聚力特色专科,狠抓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医院竞争力。
引进博士 14 人、硕士 32 人。现有心血管内科、泌尿外科、手足整形外科 3 个顺德区医学重点专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检验科 2 个顺德区临床重点专科。其中手足整形外科入围佛山市“十四五”培育医学重点专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跻身广州医科大学临床重点专科,成为国家 PCCM科规范化建设二级医院示范单位。
01、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皮肤软组织修复重建技术分会创面管理专科联盟临床基地
02、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光应用临床研究中心
03、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皮肤影像推广单位
04、国家卫健委毛发专病联盟单位
05、广东省增材制造研究与应用协会(广医大顺德医院)科技服务站
06、广东省创伤救治科研中心临床基地
07、广东省医学 3D 打印应用转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顺德基地
08、广州医科大学再生医学与 3D 打印技术转化研究中心顺德基地
09、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技术合作单位
10、广州市临床重大技术项目自体再生因子技术顺德治疗中心
11、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
借力平台 打造高层次人才高地
乐从医院将借力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工作制度,促进学科建设发展,加强学术交流,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院从事临床及高水平科教研工作。以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为契机,医院全力发挥博士工作站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标杆三级综合医院建设,为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7月即将来临
一批新规也即将实施
这些新规跟生活息息相关
一文了解!
广东新规
佛山:公交乘车免费携带儿童人数不再受限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修订《佛山市公共汽车乘车守则》,其中关于免费携带儿童乘车的规定有变化,即今年7月1日起,一名成年人免费携带符合条件儿童乘车的数量不再限制两名。
《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将施行
《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7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出,应当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市场主体提供不动产登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产品检索、融资对接等“一站式”金融服务等。
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将正式施行!
其中明确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广东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由省人民政府建立浮动费率机制,对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下调费率,进一步提高基金共济功能和抗风险能力。
广东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优惠政策免申即享
《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金融机构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同时,取消无依据、无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推进高速公路按照车型、时段、路段等实施差异化收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回购等方式降低公路通行成本等。
明确建立优惠政策免申即享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免予申报、直接享受;集中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并主动向企业精准推送政府内容。
全国新规
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有新变化
最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铁路旅客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目录,从枪支子弹、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质和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等类别做了部分调整,新增公务用枪、军用或警用匕首、弩箭等禁止携带物品,对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进行了明确规定。(戳链接了解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7月1日起施行,其征收范围不包括“权利、许可证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自1日起终止印花税代征业务。相关权利人应于2022年12月1日前,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办理代征印花税退还业务。
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7月1日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财政部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7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今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用得更放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将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规范》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追溯管理制度,对原料、内包材、半成品、成品制定明确的批号管理规则,与每批产品生产相关的所有记录应当相互关联,保证物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部活动可追溯。
2022年7月1日前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硬件条件须升级改造的,应当自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使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符合《规范》要求。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7月1日起施行。《规定》列举了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其中包括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修改后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施行
日前,证监会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进行了修改,自7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在规章层面确立了对派出机构进行监管问责的工作机制。明确派出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当予以问责,并明确了中国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日前制定并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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