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2(NH)WS0031
项目名称: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70个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4日至2022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5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栋1座)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5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栋1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根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防控的要求,即日起,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必须无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近21天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不含澳门)、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教路1号
联系方式:0757-88591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757-83284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潘先生
电话:0757-83284195-8009
-
佛山市FKFB综合训练基地一期室内模拟街区及训练场跑道硬底化改造招标公告
-
佛山市顺德区第四人民医院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高明杨和镇井头圩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均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保安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护理设备专项(第二批)招标公告
-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皮肤美容设备专项(第一批)招标公告
-
南海大沥镇西部片区采购保障性住房房源招标公告
-
佛山高明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2025-2027年佛山市市级食盐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化学机械抛光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2(NH)WZ0070
项目名称:化学机械抛光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化学机械抛光机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化学机械抛光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化学机械抛光机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8日至2022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1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5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栋1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根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防控的要求,即日起,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必须无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近21天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不含澳门)、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教路1号
联系方式:0757-8859138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联系方式:0757-83284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潘先生
电话:0757-83284195-8005
7月4日,江门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工作的通告》。通告称,台山市在对境外入境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异常人员,将于今日16时前对台城地区人员开展预警式核酸筛查。
台山市关于开展疫情防控风险
排查工作的通告
7月3日,台山市在对境外入境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2年7月4日16时前对台城地区人员开展预警式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根据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详见附件)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二、请持黄码以及收到短信提醒的市民朋友,到就近医疗机构黄码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请佩戴好口罩、携带手机,提前登录“粤核酸6”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身份资料,截图保存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以便采样现场的快速高效查验。老人、小孩没有手机的,可在家人手机账号下添加生成其二维码。
四、检测时请主动出示“粤康码”“采样信息二维码”,并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五、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并及时向社区报备说明情况。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3个月内不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
六、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暂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全市人民的健康,请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请大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
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