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18家学校启动“官方带娃”
今个周末
高明的中小学生就要放暑假啦
长达近两个月的假期怎么安排?
近日
高明区教育局就出台了
《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生暑假托管工作的方案》
从7月11日起
全区18所学校将开展暑假托管
“官方”带娃
为家长排忧解难
托管学校
一中附中、荷城中学、区沧中附小、荷城三小、沛明实验小学、泽英小学、石歧小学、西安实验小学、一中附小、新城一小、一中实验学校(小学部)、德信实验学校、广二师高明附校(小学部)、杨和镇中心小学、杨梅小学、崇步学校、更合镇中心小学、合水小学。
服务对象
小学为本区一至六年级在校学生,初中为本区七、八年级在校学生以及已经被学校录取的七年级新生。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需求,由家长自愿报名参加。
原则上开展托管的学校服务对象为本校的学生,部分学生家庭住址离所在学校确实较远的或者所在学校没有开展暑期托管的,经核实可以选择就近的学校报名,经学校同意后可在就近的学校参与托管。
服务时间
本次暑假托管服务时间为两期。
·第一期是2022年7月11日-7月22日(星期六、日除外,共10天)
·第二期是2022年7月25日-8月5日(星期六、日除外,共10天)。
每天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8:30-18:00。其中11:30-14:30为午托时间(含午餐、午休),原则上参加托管的学生需要在校内进行午托。
服务内容
(一)综合托管服务。综合托管服务包括基础托管和素质拓展服务。开展暑期托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素质提升等活动,具体以学校的安排为准。
(二)午托服务(含午餐、午休)。托管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及实际情况安排午餐及午休服务。供餐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保障食品安全。条件较好的午休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
暑假托管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讲授新课,也不得引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
收费标准
根据方案,今次暑期托管继续遵循公益普惠原则,由统筹组织方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的方式筹措经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会减免相应费用。
方案显示,收费标准分两种,其中荷城街道辖区学校为每生每天100元,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学校为每生每天70元,都包含了午休和午餐费用。
这是从2021年暑假以来
高明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开展的
第3次假期校内托管
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做好暑假托管工作:一是更加注重安全,包括疫情防控安全,以及在校托管期间的管理安全;二是会更加注重课程质量,通过群众满意度调查,还有教育部门、学校进行随堂听课等等方式,对整个课程质量进行监管,确保学生参加托管以后,确实有所收获。
各位家长会给孩子报名吗?
快在下方留言一起讨论吧~
1.招标条件
三水区乐平镇丰盛路道路(一期)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三发改乐投审〔2021〕7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本项目 三水区乐平镇丰盛路道路(一期)项目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 《关于三水区乐平镇丰盛路道路(一期)项目招标的核准意见》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水区乐平镇丰盛路道路(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三水区乐平镇丰盛路道路(一期)项目,主要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丰盛路的车行道进行建设,共计建设长度约1.16km,路基宽度为8.5米,道路工程中软基处理方式为换填级配碎石,箱涵工程采用高压水泥旋喷桩支护,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雨水管管径DN300~DN1500,污水管管径DN400~DN500。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箱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日历天,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3900114.0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建安费为23900114.08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99931.39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须以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3.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 或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同类或类似施工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提供)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18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施工合同、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由牵头单位派人参加。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大道72号办公楼
邮 编:528137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757-87263554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12号智汇大厦7楼701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谢先生、傅小姐
电 话: 13798664400
电子邮件:gdty2021@126.com
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昨日,佛山市高明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骆康为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应佳主持会议。
会议进行了提请区政府人事任免事项的议程,通过集中表决的形式,决定任命骆康为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谭应佳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任职人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会议还进行了提请部分区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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