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云东海各单位、各个体户注意!请尽快办理排水许可证!
关于尽快办理排水许可证的通知
云东海街道各排水户:
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的规定,为规范云东海街道排水许可管理,现将办理排水许可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云东海街道内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水户)。对排水户相对集中且有责任单位负责统一管理的,也可合并统一办理排水许可证;市政管网尚未覆盖的,需要自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办理自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可办理排水意见)。
二、时间节点
各排水户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请排水许可证,对于逾期仍未申领排水许可户的排水户,相关部门将全面加强执法力度,限期采取整治措施,请各排水务必在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办理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大楼101室;
联系方式:陈工,86162613。
三、提交材料
1.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6. 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7. 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或排水工程验收合格承诺书;
8. 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9.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
四、法律责任
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可以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2、三水区城镇排水设施收集范围外排水情况表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构建一核多元、协调有序、简约高效、保障有力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加快推进云东海街道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3月8日上午,云东海街道召开党建引领全科网格工作推进会议。云东海街道党工委委员李倩萍主持会议,街道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专业网格员等3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街道党建办通报了今年以来映海南社区和各职能部门协同推进全科网格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就“三水通”智享家园线上平台的使用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详细解读党建引领全科网格首问负责制等工作机制,以信息化实现“村社吹哨、部门报到”。同时,街道党建办主任陈妹就全科网格日常工作内容、要求及业务处理进行重申,并就下一步如何对“多网合一、一网统管”全科网格工作提质增效提出了具体要求。
李倩萍强调,全科网格工作是强化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抓手,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服务平台,推动党建、平安、民生等工作的融合,是云东海街道探索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智慧化、法治化水平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模式的重要路径。全街道上下要统一思想,共同发力,齐抓共管,加快转变工作方式,用好“智享家园”基层治理平台,促进其与“全科网格”治理机制深度融合,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的落细落实。
此次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各职能部门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认识,明确了各方工作职责和定位,为协同共管适应融入网格化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接下来,云东海街道将就全科网格日常工作继续深化推进,通过树立可行可学的标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构建“小网格”推动“大治理”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花地河东侧道路(浣花西路-茶滘涌)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范围从茶滘涌至广钢铁路桥支线段(其中包括约200米丰年路连接线),为城市次干道,规划路宽26米,长约650米,计划安装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含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跨涌桥一座、改造铁路桥一座,工程包括道路、桥涵、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管沟、绿化等。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投资:暂定估算总投资16464.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238.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36.14万元(含征地拆迁补偿费5175.09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作内容及服务期限
1.工作内容:完成花地河东侧道路(浣花西路-茶滘涌)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包括按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等工作,提交相关成果文件。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需要。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后为止。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在报价单位注册(注: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3.报价人不得同时参与花地河东侧道路(浣花西路-茶滘涌)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花地河东侧道路(浣花西路-茶滘涌)项目造价审核咨询服务的询比活动。
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12123.17元(大写:贰拾壹万贰仟壹佰贰拾叁元壹角柒分)。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3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3月9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3月13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3月14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鹤盛路254号(停车场东5米),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20- 81805098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3年3月9日
附件:
花地河东侧道路(浣花西路-茶滘涌)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询比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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