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民俗文昌诞庆典将于2月19日举行
文昌诞庆典
罗格孔家村文昌诞文化周
逛古村、拜圣贤、诵经典、
赏古琴演奏、观非遗展览
品状元宴........
2月19日,罗格孔家村将启动文昌诞文化周,届时市民游客可参与书画雅集、非遗集市、花艺展示及汉服走秀等充满文化味的传统民俗活动。
2月19日(星期日)
(一)9:30-10:00 嘉宾签到
(二)10:00-10:50
1.醒狮表演;
2.嘉宾致辞;
3.中国传统村落罗格孔家村现场教学线路介绍;
4.节目表演;
5.南庄镇非遗文化传承系列活动暨文昌诞文化周启动。
(三)10:55-11:00
古牌坊揭牌仪式
(四)11:00-12:00
书画、非遗、花艺、汉服展示等艺术雅集
(五)中午状元宴
当天中午于诗礼堂设状元宴,公开接受群众预订,联系电话:13172394681。
文昌帝君又名文曲星,是主管文运功名的星宿,传说凡文昌帝君庇佑之人会被魁星点中,才会有科考及弟或功名升迁之喜。文昌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深远,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新时代更成为群众沟通、交流、团结、协作的精神纽带,是凝聚乡情、弘扬民间慈善文化的载体。
孔家村自乾隆年间便有拜文昌习俗,每逢农历二月初三,是民间传说的“文昌帝君神诞日”,起初拜文昌仅是村民单家独户的自由拜祭,后来演变为孔家村的民俗--集中举行庆典祈福活动,于2021年被列入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阔别三年,为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助力乡村振兴和文旅产业发展,罗格孔家村籍文昌诞庆典举办文昌诞文化周,并于2月19日启动,欢迎广大市民参与。
诗礼堂欢聚 文昌诞庆典
指导单位:
佛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中共禅城区委党校
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主办单位:
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南庄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南庄镇妇女联合会
中共南庄镇委党校
南庄镇文体服务中心
罗格村党委 罗格村委会
承办单位:
罗格孔家村
协办单位:
佛山市书法家协会
佛山市岭南美术实验中学
孔家村青年会
南庄镇文化志愿者协会
新年新气象!目前,已有35家创新科技型企业入驻乐从联东U谷·顺德国际企业港,其中不乏生物医药龙头企业、智能设备“隐形冠军”。
新的一年,乐从创新科技园区企业将如何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专注核心科技研发的广东华顺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交出了一份特色科技创新发展答卷。
广东华顺电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从事研发、生产、销售振动诊断设备及电主轴产品的规上企业,拥有多项核心专利技术并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认定,在上海市及广东阳春市布局了全资生产园区,年产智能动平衡试验机500套、高精电主轴40000台,其中的振动监测诊断设备产品为广东省内规格最齐全,数据处理最精准可靠。入驻乐从联东U谷·顺德国际企业港后,华顺以乐从总部为研发中心,继续在科技创新发展之路上大步前进。
专注核心科技研发
走出特色科技创新发展道路
一直以来,华顺都十分重视技术研发。从生产普通平衡机及电动机到如今先进的研发制造基地,华顺以发展自身核心技术为战略,不断与时俱进、自我突破,走出了一条具有华顺自身特色的科技创新发展道路。
2022年9月,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业务扩展需要,华顺紧抓工业区改造升级项目的契机,将华顺总部搬迁至专业性和产业聚集更强的乐从联东U谷·顺德国际企业港。
联东U谷·顺德国际企业港
联东U谷·顺德国际企业港位于乐从琴湖社区,定位高新技术园区,旨在打造佛山产业升级示范性基地,以创新载体平台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为支撑,构建“产学研政金”相结合的创新产业体系,主要引进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电子信息、智能装备等优质企业。目前,园区已进驻35家创新科技型企业。
新园区为华顺注入了强大的科技创新动力,华顺顺势而动,把附加值较低的劳动力密集型项目转移到外地厂房,将研发和业务重心放在乐从总部,并设置专门的研发实验车间,结合先进的研发测试设备和配套的软件系统,实现从劳动力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化,成为了顺德工业转型升级的标杆企业。
华顺内部设置了专门的研发部门负责核心技术研发,核心研发人员均为从事动平衡机研发数十年的专家,累积了丰富的技术成果和行业经验。研发人员均为专岗专职,参与到研发活动的各个阶段中,使华顺的核心技术研发一直保持创新活力。
在生产工艺变革上,华顺持续对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优化,对核心工艺环节进行工业物联网信息化重点改造,并进一步优化生产进度数据和测试数据的分析平台,实现生产管理和工艺流程再优化。
在研发上的不吝投入,让华顺在专利上硕果累累,实现对动平衡试验机、振动监测诊断设备及电主轴领域的全方位覆盖。
在新的一年里,华顺科技将继续秉承“立足自主技术创新,服务全球先进制造”的发展战略,以“隐形冠军”为愿景,以核心的产品,优秀的团队,助力全球装备制造。
案情简介
陈某在A、B两家公司做“钟点工”,每天按上午、下午分别在其中一家公司从事2小时的保洁工作,工资按小时计算,一月一结。
2015年6月8日下午,陈某在B公司上班时,不慎从楼梯上摔下致伤,花了3万余元的医疗费用。陈某要求B公司给予工伤保险待遇时,方知A、B两家公司均未为其办理工伤保险,B公司称可以不为“钟点工”办理工伤保险。
那么,
“钟点工”陈某是否能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应向谁索要赔偿?
案例评析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钟点工”当属其列。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第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A、B两家公司应当为陈某办理工伤保险,陈某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一条明确规定:
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陈某工作的A、B两家公司虽未为其办理工伤保险,但陈某仍可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发生工伤时的B公司主张其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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