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巷口村创强路地块3合作开发公告
详细内容

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巷口村创强路地块3合作开发公告

时间:2023-03-28     人气:249     来源:新塘镇     作者:
概述:......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3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巷口村创强路地块3合作开发项目(项目编号:HZKF-巷口村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建设用地,资产占地面积8.888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创强路南侧;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一类工业用地(M1));

  4、合作期限:47年6个月26日,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70年12月26日止。基建期:2023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自《新塘镇巷口村创强路地块3合作开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建设);

  5、合作固定收益底价:6万元/亩/年;(由巷口村经联社给中标者免收12个月的固定收益,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分3年扣减,每年在中标者应交的固定收益的总价款中扣减4个月,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扣减2个月);

  6、合作固定收益收取方式:按每半年为一期收取(具体为:每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下一年1月至6月份的固定收益;每年的6月30日前支付当年7月至12月的固定收益。其中,2023年应交的固定收益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给甲方);

  7、合作固定收益递增方式: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每年每亩6万元(以中标价为准);2025年12月27日起至2030年12月26日每年每亩8万元(以中标价为准,若中标价低于每年每亩8万元的,以每年每亩8万元为准,若中标价高于每年每亩8万元,以中标价为准);自2025年12月27日起,每5年递增10%,递增的基数为上一个五年的每年每亩的单价计算所得的固定收益数额,以此类推;

  8、交易保证金为¥300万元(叁佰万元正),交易保证金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前10日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开户行:广东省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增城沙仙支行;账号:360487001000057919;(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自中标者与巷口村签订《新塘镇巷口村创强路地块3合作开发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巷口村将中标方已经支付的交易保证金300万元无息退还给中标方。

  9、合同违约后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10、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中标者)承担。在合作期间,中标者因项目用地的使用、建设、运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应交纳的土地使用税、中标者要求巷口村开具收取固定收益的发票、巷口村应交纳的税、中标者因经营项目用地和地上建筑物应交纳的税等),均由中标者自行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参加竞标者必须在交易日前十日内交纳300万元保证金,如果中标者不按规定时间签订《新塘镇巷口村创强路地块3合作开发合同》的,视为中标者弃标,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建筑总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建筑容积率)≥2.5;3、自《新塘镇巷口村创强路地块3合作开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第一日起至合作期满,巷口村收取中标方管理费。管理费按上述合同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2元每月计算(特别说明:建筑面积达不到容积率2.5的面积的,按容积率2.5计算收取管理费的建筑面积);4、自《新塘镇巷口村创强路地块3合作开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必须完成建设;5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自然人、境外单位及联合体的报名; 6、竞标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广州市增城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环保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市政道路、学校、工厂等新科技路面的施工及养护的环保材料企业;(2)已经在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设生产环保材料的工厂,环保材料生产设备年产量20万吨以上;7、本项目地块需退让土地作为规划用路,具体退让土地面积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合作固定收益底价:6万元/亩/年,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2000元/亩/年,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上午10:00至 12: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巷口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3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合作方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有关补偿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建设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巷口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吴生                     联系电话:13922384048、13725426686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3月27日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