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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增城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事项(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30     人气:483     来源: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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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科工商信202317

关于开展2023年增城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事项(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实施意见(修订)》(增府办规〔2021〕6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2023年增城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事项(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30日。

  二、申报事项

  本次申报包括合同外资转化奖励、外资经营贡献奖励、外资高管人才奖励、增资扩产和转型发展奖励等四个专题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在增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行业划分为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的项目不属于支持范围。

  (三)在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为0。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专题一:合同外资转化奖励

  对2022年实际外资金额(已纳入统计且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且出资方式为跨境人民币、境外现汇、利润再投资的(其他出资方式的外资项目将在第二批组织申报),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的2%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

  (二)专题二:外资经营贡献奖励

  1.新增入统奖励:2022年注册或迁入增城区,同时于2022年纳入增城区“四上”统计,按其2022年对增城区地方经济贡献的10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2.经济贡献奖励:对增城区2022年度地方经济贡献首次超过500万元的外商投资企业,按企业对增城区地方经济贡献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三)专题三:外资高管人才奖励

  对2022年实际利用外资排名(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区内前五名的外商投资企业(详见附件6),对其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级别以上)按其当年个人地方经济贡献的5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个名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的奖励对象累计奖励金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的30%。

  (四)专题四:增资扩产和转型发展奖励

  1.增资奖励:对于2022年实际外资金额500万美元以上的增资项目,且出资方式为跨境人民币、境外现汇、利润再投资的(其他出资方式的增资项目将在第二批组织申报),按照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0万元。

  2.增资扩产实现经营贡献奖励:在2022年内增资扩产的同时,实现2022年度对增城区地方经济贡献比上年增加500万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企业当年对增城区地方经济贡献增加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2022年增城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事项申请表(附件1),下载模板,盖章,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二)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2),下载模板,签字,盖章,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通知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四)申报企业行业说明(包括主营业务内容,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等,附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划分行业),盖章,原件彩色PDF格式扫描上传。

  (五)外商企业出(增)资情况表(附件3),下载模板,盖章,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六)由具备法定资质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企业验资报告(多份验资报告按验资报告时间先后排序),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七)申报企业2022年实际外资到资凭证,具体如下:(到资证明文件按入资先后排序,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1.出资方式为境外现汇或境外人民币:提供FDI入账登记表、银行入账业务回单、银行收汇客户回单、外汇主管部门业务登记凭证等相关入资证明。

  2.出资方式为利润再投资:利润来源企业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关于利润分配和出资股东/董事会决议、银行水单、递延纳税报告表、FDI对内义务出资业务登记凭证、出资证明书等。

  (八)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九)2022年度企业纳税凭证(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纸质凭证或在税务网站查询打印的电子凭证),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十)企业成立以来历年的纳税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十一)企业授权委托书(用于税收查询,见附件4),下载模板,签字,盖章,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十二)2022年统计关系证明材料,如在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等,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十三)高管人才奖励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5),下载模板,签字,盖章,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及对应高管的缴税凭证、社保凭证、身份证(护照)、职务证明等,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十四)若申报单位与我区签订了投资监管协议及其他相关投资协议,需提交企业履约情况说明,参考模板见附件7。

  其中:

  1.申报专题一合同外资转化奖励需提交材料中第(一)至第(八)项、第(十四)项;

  2.申报专题二外资经营贡献奖励(新增入统奖励)需提交材料中第(一)至第(四)项,第(八)至第(九)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四)项;

  3.申报专题二外资经营贡献奖励(经济贡献奖励)需提交材料中第(一)至第(四)项,第(八)至第(十一)项,第(十四)项;

  4.申请专题三外资高管人才奖励需提交材料中第(一)至第(四)项、第(八)至第(九)项、第(十一)项、第(十三)项、第(十四)项;

  5.申报专题四增资扩产和转型发展奖励(增资奖励)需提交材料中第(一)至第(八)项、第(十四)项;

  6.申报专题四增资扩产和转型发展奖励(增资扩产实现经营贡献奖励)需提交材料中第(一)至第(九)项、第(十一)项、第(十四)项;

  六、评审原则

  (一)申报合同外资转化、增资扩产和转型升级发展奖励专题的单位须完成相应资金的入资并在2022年当年纳入实际外资统计(指商务部口径,下同),计算奖励资金的基数即以年度内纳入实际外资统计的金额为准。

  (二)纳入统计并作为财政奖励基数的实际外资金额,应与该申报奖励的企业新设或增资时产生的合同外资相匹配,即评审时应同时核查企业的注册资本、合同外资及实际外资。

  (三)申报增资扩产和转型发展奖励的项目,在申报奖励之前该企业所发生的新设项目合同外资须足额缴齐。

  (四)同时符合合同外资转化奖励、增资扩产和转型发展奖励专题的,只可申报其中一项。

  (五)企业的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企业当年产生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地方库留成部分,以税务部门核算为准。

  (六)高管人才奖励专题中个人地方经济贡献为个人当年产生的税收在地方库留成部分,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20%。

  (七)资金评审工作中涉及本外币兑换的,按以下规则办理:

  1.企业出资原币为人民币的,直接以商务部实际纳统的人民币计算奖励金额。

  2.企业出资原币为外币的,直接以商务部实际纳统的美元数计算奖励金额。

  3.企业出资原币既有人民币又有外币的,人民币部分以商务部实际纳统的人民币数计算奖励金额,外币部分以商务部实际纳统的美元数计算奖励金额。

  4.美元兑人民币年平均汇率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准,保留4位小数。

  (八)实际外资的认定标准、纳入商务部统计口径的确认方法等,按现行外商投资统计制度办理。

  (九)核定奖励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截取小数点后2位,不四舍五入。

  (十)本政策申报与我区其他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对同一支持对象涉及增城区其他同类支持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十一)单个企业(项目)在本政策有效期内获得该政策项下所有奖励事项总金额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

  (十二)若申报单位与我区签订了投资监管协议及其他相关投资协议,则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本政策兑现。

  七、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增城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engcedx.zc.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开发区企业在注册账号时“所属镇街”选择“宁西街”,其他企业按实际属地填写镇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形式审核增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完整性审查,3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超过申报截止日期的,需于3个工作日补齐补正)。

  (三)镇街初审通过形式审核后,由企业所在镇街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查推荐,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超过申报截止日期的,需于3个工作日补齐补正)。

  (四)部门审核: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部门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超过申报截止日期的,需于3个工作日补齐补正)。

  (五)线下受理申报单位通过实质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提交材料的时间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从政策兑现服务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首页列目录表,采用无线胶装方式有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骑缝加盖公章),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兑现”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材料补正要求。

  (六)项目评审: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和内部审核方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延伸到现场核实。

  (七)公示:经审核后的拟安排名单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八、受理窗口

  (一)区政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法人服务厅政策兑现服务专窗(37号窗)

  联系电话:82628583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区南部政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新大道9号南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政务服务区A10政策兑现服务专窗

  联系电话:3216332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九、主责部门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对外经济发展科(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430室)

  联系人:何小丹;

  联系电话:020-82747719;

  邮    箱:kjx9612@126.com。

  

附件1.2022年增城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事项事项申请材料.docx

附件2.2023年增城区增城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事项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3.外商投资企业出(增)资情况表.docx

附件4.企业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5.高管人才奖励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6.2022年增城区实际利用外资排名前五企业名单.docx

附件7.履约情况说明(参考模板).docx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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