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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颁布实施

时间:2023-03-31     人气:299     来源:增城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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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获悉,日前,《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下称新《办法》)正式印发。相较于2019年印发的管理办法,新《办法》提出,要统筹和规范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现商务稳定增长,促进商务领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商务领域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助力广州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促进增城区外向型经济发展。

  专项资金用于四大支持方向

  新《办法》明确了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支持方向、支持事项管理机制、分配方式等。其中,支持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及增城区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转型升级导向,有利于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和促进国际国内资源要素有序流动与优化配置,聚焦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商务领域发展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根据新《办法》,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四大支持方向。一是鼓励商贸服务业做大做强。用于支持商贸服务业加快创新发展,促进商贸服务业整体经济规模增长,加快引进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支持建立现货交易及供应链平台,强化招商载体运营能力,推动商贸服务业向“高层次、高集聚、高融合”方向发展。二是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深化商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商业功能区提升建设,建设国际知名商圈、特色商圈和社区商业,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提升商贸主体能级,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培育新消费新场景,重点扶持电子商务、新零售等新业态,推进商贸流通、会展服务等商贸配套体系建设,推动肉菜市场、专业市场等民生项目转型升级,提高居民服务便利化水平。三是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发展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支持外贸进出口做大规模,促进商务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外贸供应链畅通,促进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支持利用外资产业项目合同外资转化以及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和转型发展。四是区委、区政府明确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事项和项目。

  重点优化申报程序

  新《办法》规定了申报条件、申报程序与基本要求、项目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等要求,特别是重点优化申报程序,推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提交申报材料,并落实免申即享政策直达服务。

  具体来看,按照申请和评审方式不同,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实行“免申即享”和“申报”两种方式。免申即享即对于政策标准化高、认定对象清晰、系统能够自动比对审核的支持项目,均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系统自动匹配、平台自动审核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资金直达支持对象。申报即除“免申即享”的支持事项外,由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按要求申报(设立政策兑现服务专窗,申报人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评审、公示等程序后,再按规定向支持对象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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