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建设园林局:组织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图)
(图: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党组召开信访维稳工作调度会)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5月20日,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区信访维稳有关会议精神,集中培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听取全局信访工作情况汇报,逐案研究、认真调度,研究部署下一步信访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寄托着群众的信任,承载着党和政府的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依法依规为群众纾困解难。二是要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掌握信访工作要求,规范信访办理流程,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条例规范引领作用,切实把条例规定贯彻落实到信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促进社会更加和谐发展。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用促学,结合正在开展的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等重点工作,确保《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取得实效,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四是扎实推进信访案件办理,采取电话沟通、联合部门、街道上门解释等方式,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稳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上,稳步化解信访问题。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深化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了全局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一、工作依据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22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商务厅字〔2023〕6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2023〕4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汽车更新消费,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市场。
二、政策措施
(一)老旧汽车定义。
1.本方案所称老旧汽车是指2000年以来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新能源车)。
2.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不包括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
以上条件均同时满足。
(二)购买新车定义。
1.2023年3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补贴活动期间”)在我市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国六”标准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车(具体车型目录另行公布)。
2.2023年3月1日-2024年1月31日期间使用本人原粤A牌旧车产生的更新指标完成新车注册登记,号牌种类为小型汽车。
3.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非营运”。
4.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注:“更新指标”使用管理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客车问题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10号)相关要求。)
以上条件均同时满足。
(三)“以旧换新”定义。
在“补贴活动期间”,对持有广州粤A号牌车辆的个人消费者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在我市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且在我市完成新车注册登记。
“以旧换新”指个人消费者把2023年2月28日前已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粤A牌老旧汽车,在补贴活动期间在我市具备资质的正常经营的企业完成拆解、转移、注销、迁出等业务后,成功取得更新指标;并在补贴活动期间在我市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按照使用“更新指标”有关规定在2024年1月31日前在我市完成新车注册登记。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五)补贴标准。
符合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的对象,根据个人消费者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分两档进行补贴:
第一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含),补贴5,000元/辆。
第二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在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补贴10,000元/辆。
(六)补贴期限。
办结拆解、注销、转移、迁出等相关业务日期、成功取得更新指标的日期、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活动期间”。
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获得行驶证并完成补贴提交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办理。
补贴资金总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最后一名消费者以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如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市商务局将发布公告终止活动。
(七)补贴形式。
线上申请,线上审核。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待系统上线时,请登录广州市2023年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平台指定入口,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线上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活动方联合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以“现金红包”的形式发放至符合“以旧换新”购新车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平台账号。
(现金红包金额等同现金金额,即:1元现金红包=1元现金,现金红包不能提现、转账和偿还贷款、信用卡等,适合零售、餐饮、出行等相关消费场景的消费支出。)
以上提及的日期,均包含当日。
三、申请材料
(一)登陆手机端活动平台专用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
(二)拍照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消费者根据选择补贴类型,拍照上传旧车相关材料:
(1)若补贴类型为旧车转移登记:
①拍照上传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②拍照上传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信息页。
(2)若补贴类型为旧车注销:
①拍照上传旧车《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
(四)拍照上传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信息页。
(五)拍照上传新车《机动车行驶证书》原件信息页。
(六)拍照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七)拍照上传新车交易凭证。
(八)填写《广州市“以旧换新”购买新车补助申请表》中的信息(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信息包括旧车车牌号、旧车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日期、新车车牌号码等。
(九)确认申请信息后在线提交申请。
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否则不予受理。购车价格(含税)和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且发票时间须在“补贴活动期间”内。
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可登陆平台查看补贴审核和发放进度。
四、申请办理流程
(一)个人消费者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登陆手机端“以旧换新”指定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进入“个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阅读申请须知,录入《申请表》中粤A牌号码、车架号码等相关信息,拍照上传个人申请材料原件,系统将比对消费者在车辆管理部门的车辆转移或注销信息,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补贴申请条件。
(二)汽车销售企业。
列入推广目录车型范围的汽车销售企业自愿签定活动承诺书,自觉遵守活动约定,推出企业优惠项目叠加“以旧换新”活动中,并确保新车发票信息真实性、准确性。
(三)提交上牌信息。
个人消费者完成购新车后,在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上牌手续,并上传新车相关申请材料。
(四)拨付资金。
活动期间,由市商务局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将补贴资金分批次划拨至活动承办平台指定账户,系统将根据补贴申请的最终审核结果,及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个人账户。
五、受理时限
办结拆解、注销、转移、迁出等相关业务日期、成功取得更新指标的日期、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活动期间”。
消费者提交“以旧换新”购买新车补贴申请、新车注册登记上牌手续及上传相关资料均须在2024年1月31日(含)前完成,逾期不予以受理。
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的通知精神
林克庆主持
日前,广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委有关通知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林克庆主持。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出版发行的重大意义,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一切工作,为广州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提供强大思想武器。要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著作选读》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一个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系统全面、博大精深的科学体系,全面把握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更加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需求导向,把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系统理解把握、整体贯彻落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的高度自觉,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摆在重要位置,领导干部亲自抓、带头学、作表率,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抓好指导督促检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习近平著作选读》纳入培训教学重要内容,各高校要把《习近平著作选读》作为师生理论学习教材,推动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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