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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大敦广场对面集体闲置土地出租公告

时间:2023-06-17     人气:194     来源:新塘镇     作者:
概述:......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大敦广场对面集体闲置土地出租项目(项目编号:大敦村LX20230002)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建设用地,资产占地面积约16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大敦大道67号(自编号大敦村广场对面);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禁止一切散、乱、污行业入场);

  4、租赁/承包期限:20年(含免租期1年);

  5、交易底价:128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一次收取,每期提前30日支付(首年租金必须在签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收款方只提供政府统一财政收据,如需发票,税金由付款单位负责);

  7、租金递增方式:前5年不递增,后15年每5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为¥1000万元(壹仟万元正),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大敦支行;账号:353605001000024270;(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300万元(叁佰万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3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7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年满22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2、无拖欠大敦村集体资产记录的所有人。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128000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0666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18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18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大敦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719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竞标方中标后,水电安装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2、免租期:1年(免租期1年指的是免缴一年的租金,中标方仍需在首个年度前支付半年租金,第二年度再支付半年租金,2年合计收取1年租金,免缴1年的租金,从第三年开始正常收取租金;

  3、中标方在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需对该土地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但不动产权证上权属人必须是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要办理一切报建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4、报名及投标注意事项:竞标人法人代表必须是亲临现场参加报名及投标,否则,一律不接受报名及投标;

  5、为配合政府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中标者应给予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相应的经济赞助(50-500元/月);

  6、竞标方中标后,必须完善该资产内外雨水、污水排放管网,必须配合政府环保、水务、河长部门做好雨污分流并办理好污水排放许可证(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在租期所有投入的固定资产(包括变压器、建筑物、水电及设施等,到期后一律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破坏);

  8、中标方在租赁期间,如政府征用时,该土地及土地上盖物的补偿款的分配约定如下: 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上盖物补偿款分配如下:(1)如在前10年内遇到拆迁补偿的,土地的补偿归出租方(甲方);土地上盖物的补偿款70%归承租方(乙方),补偿款的30%归出租方(甲方);(2)如在后11-15年内遇到拆迁补偿的,土地的补偿归出租方(甲方),土地上盖物的补偿款50% 归承租方(乙方);补偿款的50%归出租方(甲方);(3)如在后16-20年内遇到拆迁补偿的,土地的补偿归出租方(甲方),土地上盖物的补偿款30%归承租方(乙方);补偿款的70%归出租方(甲方);

  9、所有竞标方必须亲临资产现场,充分了解资产的现状和招标要求。否则,视为了解或认可交易的全部内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

  、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大敦股份经济联合所有

  、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卢生                     联系电话:13902331322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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