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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人民政府昌华街道办事处社工站服务采购项目(2023年8月至2026年8月)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时间:2023-06-17     人气:333     来源:昌华街     作者:
概述:......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昌华街道办事处(下称我单位)社工站服务采购项目(2023年8月至2026年8月)招标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本次招标工作,现计划委托一家信誉优良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完成总价人民币720万元(合同期三年,原则上一年签订一次)招标工作。现公开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报名参与代理资格比选。我单位将对所有报名参与且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进行比选,选定为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优质供应商。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为广州市内依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一致。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

  4.供应商需提供已完成的广州市社工站服务招标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证明供应商诚信经营及综合实力相关证明材料。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2.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注册备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明材料,招标代理库备案证明材料。

  3.供应商认证证书、资信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自2018年以来的业绩介绍材料,代理广州市社工站服务项目工作的情况材料,提供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截图等证明材料。

  5.供应商获得各级各类诚信企业、纳税信用、文明单位、诚信招标代理机构等荣誉的证明材料(不限种类)。

  6.供应商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及团队实力展示证明材料。

  7.供应商细化服务方案。

  8.优良企业文化展示等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密封提交,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中选供应商的确定、服务费及中标通知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选,确定中选供应商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供应商,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供应商承担组织参与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编印比选资料、邮递材料、往返交通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向昌华街社工站服务采购项目(2023年8月至2026年8月)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止,上述日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报名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昌华大街5号首层(公共服务办公室)。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许先生、李小姐

  电话:020-81173751

  七、其他注意事项

  温馨提示:我单位地处老城区,停车不便,建议参选单位代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地铁6号线如意坊站B出口,地铁1号线黄沙站B出口,路程约10分钟,仅供参考。


荔湾区人民政府昌华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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