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5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1.天津市河北区房产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施卫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9月至2021年7月,施卫帮助其同学杨某某承揽多项工程,多次在KTV、商务会所接受杨某某提供的娱乐活动,相关费用共计6.8万余元均由杨某某支付;2017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江都路房管站站长期间,占用该房管站4间房屋用于个人办公和休息,占用面积共计58.77平方米,严重超出规定标准。施卫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天津市纪委监委)
2.河北省河间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蔡晨借其子结婚之机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7年9月,蔡晨借儿子结婚之机,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下属等3人所送礼金共计1.34万元;2012年12月,与妻子赴四川、上海等地旅游,机票费、住宿费等费用交由私营企业报销。蔡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河北省纪委监委)
3.湖南省桃源县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县工商联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罗建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1年,罗建华多次违规收受单位下属以拜年名义所送礼金及高档香烟共计3.8万元,以接待为名违规挂账消费高档烟酒共计56万余元。罗建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湖南省纪委监委)
4.云南省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国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赵国平先后收受11名工程老板、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8.3万元和香烟、白酒等礼品。赵国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云南省纪委监委)
5.海南省白沙县牙叉镇原党委书记李照明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7年至2022年6月,李照明收受私营企业主高档白酒、燕窝、月饼券、黄金项链、手表等礼品折合共计11万余元;2020年至2022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李照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海南省纪委监委)
(图:“6·15”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
(图:“处非宣传——征信报告解读”金融知识讲座)
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与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强化工作合力扩大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区发改局、冲口街道和广州银行针对养老、涉农、解债等重点领域,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6·15”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
政街银齐发力,守护群众“钱袋子”。区发改局结合近年来相关非法集资案件多发频发、危害范围广的特点,积极深入社区开展联合宣传活动。政街银各司其职开展积极向上的宣传活动,强化风险提示,揭示涉非骗局,推进案例警示,普及金融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提升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
多渠道送法,解答疑惑“零距离”。扎实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厂、进机关、进校园、进商场等“七进”宣传活动。重点针对老年人、大学生等群体进行防范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方面的宣传引导工作;针对企业开展送法上门宣讲活动;针对社区居民开展反信用卡诈骗、电信诈骗宣传等,不断提高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观念,培养群众健康的投融资理念。
多形式宣传,宣传网络“全覆盖”。本次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处非宣传——征信报告解读”金融知识讲座》进社区,制作“远离非法集资”海报近90张,活动现场派发180余份精美礼品,1000份处非宣传单,累计覆盖群众上千人;在产业园区开展摊位咨询,走街串巷宣讲;协调银行、保险公司、大型超市、商业广场等公共场所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报防范标语,宣传形式灵活多样,真正做到宣传“无死角”“全覆盖”,扩大宣传覆盖面,实现同频共振宣传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营造了全民防范非法集资,携手共同“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的浓厚氛围,也通过金融知识进社区的形式普及到不同金融消费群体,提升了公众对金融素养的宣教热潮,使广大群众真正懂得了保护自身资金和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实现多了解一份金融知识,少一份金融风险。
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穗科创规字〔2018〕1号)》、《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兑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补资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对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第三年区级经费(第一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0日
二、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电话:82118225;邮箱:sunjian@gdd.gov.cn
附件: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第三年区级经费(第一批)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
2023年6月16日
附件: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第三年区级经费(第一批)审核结果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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