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第一批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第139号令)、《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等相关规定,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对第一批拟录用人员陈炳珏等70名同志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7日(7个工作日)。
二、公示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监督举报。对拟录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的书面材料必须手写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将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受理部门、地址、联系方式
部 门: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汇星路81号C栋821室(邮编510530);
投诉受理电话:020-82118596;
公招咨询电话:020-82116787。
五、拟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第一批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xlsx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
按照有关规定,现就桥中环卫站清凉消暑饮料进行询价,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单位参加本次询价工作。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见《询价项目要求明细表》
(二)询价单位数量:不少于3家
(三)报价人须知: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报价)时间:2023年6月21日18:00,逾期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环境卫生管理站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桥中南路5号双桥公园东门侧。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20-81659871。
2.报价应包括清凉消暑饮料及其有关资料、后续服务、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3.供货时间(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4.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成交人按规定时间与委托方签订。
5.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6.报价人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接受其报价请求):①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请求);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实力和经验。
7.对报价人的其他要求:无
8.询价响应文件包括:
(1)承诺书;
(2)询价报价单;
(3)报价人的加盖报价人公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①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报价人税务登记证、报价人相关资质证书、报价人2020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成交)书。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报价人须提供询价响应文件1份,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
10.评审方式:综合评定法,根据所报价格高低以及样板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
11.报价人及其代表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环境卫生管理站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桥中南路5号双桥公园东门侧。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20-81659871。
桥中街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3年6月16日
- 项目名称:中新科技文化艺术中心(城市科技馆)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
- 项目编号:JG2023-325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17日 0时0分~2023年7月1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36.92565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为包括房屋建筑工程)。 3.4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建筑专业或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图审查10年或以上(含10年)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职工,并能够提供投标截止前近1个月(2023年5月)的社保证明。工作经验年限从毕业证书的核发时间(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起计。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本企业信用档案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http://zfcj.gz.gov.cn/gkmlpt/content/8/8041/post_8041410.html#1090。)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8本工程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3.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3.10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xygs/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建筑专业或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图审查10年或以上(含10年)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职工,并能够提供投标截止前近1个月(2023年5月)的社保证明。工作经验年限从毕业证书的核发时间(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起计。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 10时0分 - 2023年7月11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7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1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 9时45分 - 2023年7月1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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