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增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服务项目需求公告
详细内容

增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服务项目需求公告

时间:2023-06-19     人气:389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统计局     作者:
概述:......

  为有序推进增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国情国力调查,现对增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服务进行外包,欢迎符合条件、有履约能力的单位按公告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一、项目名称:增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统计局

  三、项目公告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6月25日

  四、项目服务内容:

  协助开展普查宣传发动、建筑物标绘、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划分、普查业务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开展单位清查、整理普查底册以及与经济普查有关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五、项目需求

  (一)项目组织实施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人员配置要求。配备不少于11人的项目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 人、驻场服务人员10人(驻点区经普办)。人员应当具备普查工作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经培训能够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并胜任普查工作。

  (三)质量控制要求。普查工作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省、市关于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六、服务期限: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七、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玖万元(¥390000.00)。

  八、报价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五)中标人要严格落实相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服务中获知的相关信息。

  九、评审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百分制的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商务”“价格”两个方面进行评分,其中“商务”占80%,“价格”占20%。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若分值相同,则按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若总得分和报价均相同,则以采购人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十、报价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起至2023年6月26日18时止。报价资料(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相关资质证明、报价书、评审佐证材料等)可邮寄到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4号楼542室(广州市增城区统计局姚浩良收)或发电子邮件至zctjj@gz.gov.cn。

  十一、结果公布:6月27日经我单位评审组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后在增城区政府网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州市增城区统计局

  采购单位地址: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4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文生、姚浩良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82713116、020-32829406


  附件:1.评审标准.pdf

             2 报价书(格式).docx

  广州市增城区统计局

  2023年6月16日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