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潭镇密石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派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派潭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派潭镇密石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派府函〔2023〕23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密石村村内基础设施,全面提升乡村风貌,同意派潭镇密石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派潭镇密石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整饰村居立面约52栋,迁移灯杆约20盏,路面加铺沥青约4060平方米,实施核心区域三线下地及规整,完善边坡绿化约482平方米,升级改造球场1处、公共活动空间162平方米,统一栏杆样式约16米;新建停车场约1182平方米,提升鱼塘景观1处,提升改造党群服务中心旁客家民俗文化景墙约35米,打造客家农耕文化长廊约418米;打造村入口特色桃花林1处、架空栈道约855平方米、柿子IP景观1处、柿子主题乐园约348平方米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7.2万元、预备费24.8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市、区、镇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派潭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6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派潭镇密石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 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建筑工程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设计、监理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3年6月6日 |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派潭镇密石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
荔城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荔城街木潭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荔街函〔2023〕49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发展特色产业,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同意荔城街木潭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荔城街木潭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泥路面升级沥青路面面积约8100平方米、主入口景观1处、景观构筑3处;新建候车亭1处;提升景观绿化1项、农产品摆卖点1处、建筑外立面面积约1200平方米、巷道硬底化面积约500平方米;修复鱼塘围栏长度约230米;升级改造篮球场面积约1500平方米、公园面积约600平方米、地面铺装面积约2300平方米;改造停车场面积约220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万元、预备费12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广州市市级美丽乡村资金及增城区区级美丽乡村资金解决700万元,剩余20万元由荔城街自筹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荔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9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荔城街木潭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 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建筑工程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勘察、设计、监理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3年6月9日 |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为落实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月”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6月12日下午,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先后对区内南边路涉管工地、小洲调压站及南洲瓶装气供应站点进行安全督导检查,此行由局长杨科带队,副局长鄢巍、属地街道及燃气企业有关负责人参与检查。
检查组现场强调: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涉管工地“四个一”监管制度,加大巡查巡线频率,切实维护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稳定;二是强化入户安检,有效做好用户端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化、闭环化”整治,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范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持续加强燃气管道场站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力度,增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调压站各项设施安全平稳运行。(黄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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