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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3-06-20     人气:263     来源:东沙街     作者:
概述:......

  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确保在服务项目招标过程中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现向全社会公开遴选东沙街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一、遴选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二、遴选对象及数量:

  遴选对象为招标代理机构;数量为一家。

  三、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

  负责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四、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3.申请人应在广州市内设有办公场所。

  4.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未在市招投标中心网有劣迹行为记录。

  5.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成功代理不少于一家广州市内街道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招标代理工作。

  五、应聘人应提交的文件:

  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报名函、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办公场所(在广州市内设有办公场所,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企业情况介绍、企业诚信(证明文件)、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配备服务团队资质、具有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以往代理招标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业绩情况(熟悉广州市政府购买服务招标代理工作,成功代理过不少于一家广州市内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需提供网站中标公示截图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竞聘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资料应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印章或密封章。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否则不接受报名。【提供原件核对】。

  六、其它

  招标代理费计价及支付:按相关代理费率标准计算(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服务类”标准计算,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七、本公告公示三个工作日,即从2023年6月19日9点至2023年6月21日下午18点止。收取报名资料时间与公示时间一致,逾期不候,递交资料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资料。

  八、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1415313

  九、中选单位的确定方式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过往业绩、企业诚信、服务团队资质、服务方案和承诺等来综合评估,确定中选单位。

  十、报名要求

  报名及递交投标资料的申请企业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一式5份,1份正本,4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用不透明密封袋密封完整后提交。

  十一、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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