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彩虹街2023-2025年社工服务站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邀请比选公告
鉴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彩虹街道办事处(下称我单位)“2023-2025年社工服务站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即将开始,现需委托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完成总计为人民币720万元(合同期三年,一年一签)招标工作。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参与代理服务比选。我单位将对获得邀请且确认报名参与的供应商进行比选,以最终确定为上述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供应商。具体如下:
一、比选原则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集体决策。
二、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依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一致。
2、供应商需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注册备案招标代理机构。
3、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经营及综合实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商务资料。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主要从从业资质、相关业绩、收费标准、团队情况、企业诚信等方面综合评估,择优选取。
四、比选资料要求
(一)递交时间: 2023年6月19日至6月25日,上述日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报名文件的单位不予接受。
(二)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南路27号。联系人:唐小姐:020-81020026。
(三)递交方式:密封方式。比选文件须盖章齐全后密封好,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印章或密封章。报名文件格式按本公告要求自拟,一份正本密封为一个包。
(四)递交材料要求:按照要求提交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营业执照,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2、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注册备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明材料:招标代理库备案网上截图。
3、供应商资信证书、认证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自2018年1月以来的业绩情况,提供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截图。
5、供应商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人员团队实力证明材料。
7、供应商服务方案。
第1至7项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需密封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比选,确定中选供应商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供应商,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供应商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向彩虹街2023-2025年社工站服务采购项目中标人收取服务费,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彩虹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9日
为确保彩虹街环卫站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财务人员。现将各位考生考试成绩公布予以公布。
彩虹街环卫站合同制工作人员成绩汇总
序号 | 姓名 | 综合成绩 | 名次 | 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
1 | 黄桂英 | 86.67 | 1 | 是 |
2 | 陈楚妍 | 85 | 2 | 否 |
3 | 李霓 | 80.33 | 3 | 否 |
4 | 黄淑琴 | 79 | 4 | 否 |
5 | 江慧烨 | 77.67 | 5 | 否 |
彩虹街环卫站
2023年6月19日
- 项目名称: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中心城区品质化提升项目(洪桥街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329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20日 0时0分~2023年7月10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762.076856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 9时30分 - 2023年7月10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20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10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 9时15分 - 2023年7月10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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