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新峰路工程(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规模调整)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德区新峰路工程(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模调整)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
本项目沿桂畔海北岸大致呈西北-东南走向,西起新市良路,东至东乐路,以明挖隧道方式下穿湿地公园段。全线总长约3.1km,包含路基段长约2.3km,明挖隧道段长约0.8km。本项目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采用双向四车道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一般路段红线范围宽30m。投资估算总造价约5.48亿元,建安费约4.0453亿元。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等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2.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周期计划如下:
(1)自招标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测、初勘。
(2)自招标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专家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修编。
(3)自招标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详勘、定测外业验收。
(4)自初步设计修编完成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专家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配合从施工招标阶段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按本项目施工合同执行,缺陷责任期2年。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监控工程、给排水工程(含雨、污水)、海绵城市基础建设(如有)、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含绿化迁移)、管线综合、管线迁改等。
2.3.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797,951.7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资质、相关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3.1.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4.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4.7投标人在最新发布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发布的佛山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发布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6 月 2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3168。
4.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发出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开标时间
6.2.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 7 月 11 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11 日9时30分。
6.2.2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11 日9时30分。
6.2.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建议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联 系 人:余工、曾工 电 话:0757-22836569、22836885
招标代理: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1208室
联 系 人:杨工、廖工
电 话:0757-86329772
电子邮箱:gdsjzjlfs@126.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300
项目概况
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医院)心血管病大楼建设项目提前购置部分医疗设备-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3(NH01)XZ0024(交易编号:JF2023(NH)WZ0129)
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医院)心血管病大楼建设项目提前购置部分医疗设备-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个工作日内;如因采购人场地未能达到设备要求的安装条件或其他不可控因素而导致不能按期收货的,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另行商定交货时间,在收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按照通知规定时间交货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加盖其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加盖其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季度或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加盖其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 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20日 至 2023年06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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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路23号
联系方式:0757-88387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17楼1708
联系方式:020-83224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20-83224833
项目概况
1号楼、住院部3、4号楼消防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XL2023016
项目名称:1号楼、住院部3、4号楼消防升级、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号楼、住院部3、4号楼消防升级、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含)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按要求填写磋商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含)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出具);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按要求填写磋商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②按要求填写磋商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号楼、住院部3、4号楼消防升级、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本采购包为工程类项目,供应商应提供对应类别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号楼、住院部3、4号楼消防升级、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响应承诺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或另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其中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换发新证的供应商,则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2)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换发新证的供应商,则须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5)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到的产品如属于应具备“3C”认证等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包括但不限于电线电缆、消防产品等),供应商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产品均具有3C认证证书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纸质响应文件提交至: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二楼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现场开启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二楼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如有要求供应商澄清时供应商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s://www.gdxlzb.com)。
6.供应商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时,所属行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对应采购包的“2.技术标准与要求”,并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进行划型。
7.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现场参加开启会议,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纸质响应文件提前到达开启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
联系方式:0757-83314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202房自编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787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57-8278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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