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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06-23     人气:443     来源:禅城区财政局     作者:
概述:......

各考生:

  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3〕13号)规定,现将我区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

  (一)复核对象。全科成绩合格考生。

  (二)复核条件。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述学历(学位)应于2023年2月28日前取得

  (三)时间和方式。6月26日9:00至7月7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ov.cn),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四)材料清单

  1.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3c29.jsp补打)。

  2.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

  3.学历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4.考生承诺书(附件)。

  上述材料类型为图片,格式应为.jpg 或.jpeg。

  二、成绩复查

  考生对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6月26日 9:00至7月7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查申请。

  我区成绩复查由佛山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具体事宜请咨询我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0757-83381225。

  三、工作要求

  我区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复核并复核通过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复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四、考后资格复核咨询电话

  考  区

  咨询电话

  禅城区

  0757-83281333

  南海区

  0757-86229326

  顺德区

  0757-22835586、22326095

  高明区

  0757-88828473

  三水区

  0757-86168029

  

  

  附件:考生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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