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灯光夜景亮化设施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禅城区灯光夜景亮化设施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Y-CZFW-230601
项目名称:2023年禅城区灯光夜景亮化设施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379,024.0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禅城区灯光夜景亮化设施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379,024.08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 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属于非中小微企业的,必须与中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且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或以上。【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可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采取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且按照上述比例参加采购活动;
2)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单位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参与本项目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中小微企业类型认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3)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超过3家(含牵头方在内),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采购包1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且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明确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必须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涉加盖“公章”除明示加盖联合体成员公章外均指牵头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1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中路7号
联系方式:0757-82002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中经环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后龙二街首层15-17号
联系方式:0757-83807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电 话:0757-83807902
1.招标条件
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五)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五)
2.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3计划工期:工期以每个单项工程签订的《单项工程合同》为准。
2.4 项目规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五),具体单项工程如下:
2.5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企业的要求需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广东省外通信工程参建单位入粤须提供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证明(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专职安全人员:2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机械类C1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土建类C2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根据每个单项工程的实际需要及相关工程报建要求,派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职安全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人员派驻承诺函)。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 ,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 ,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 ,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8 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对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 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07月06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具有交易员资格)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③递交投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5招标人同期有以下6个项目招标。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下述6个项目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项目,6个项目名称及定标顺序如下所示:
(1) 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一)
(2) 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二)
(3) 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三)
(4) 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四)
(5) 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五)
(6) 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一期工程项目)(包组六)
按定标的先后顺序,同一投标人只能被推荐为以上6个项目中1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有项目招标失败的,定标顺序依次顺推)。已成为先定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将不被推荐为后定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一座第一层A101之一
联系人: 霍工、蓝工
电话:0757-82253630
传真:0757-82253630
电子邮件:gdjh06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桂城街道一环以东片区排水单元整治(一期)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天益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对一环以东片区排水单元进行整改,同时对一环以东片区市政雨水管网及箱涵进行混错接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993.15万元。
2.3 服务周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结算之日止。中标人必须在此期间根据招标人下达的任务,在任务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并提供项目施工开始至工程完成结算期间一切本项目所需专业的技术支持、配合服务工作。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2.4.1本项目工作内容为对桂城街道一环以东片区排水单元整治(一期)进行勘察设计,具体内容如下:
(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管线物探和补勘(若需)及后续服务。各阶段的勘察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勘察设计资料、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估算、分析)、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出的勘察设计任务、书面通知为准。
注:招标人有权对勘察设计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中标人须提交符合勘察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的成果的PPT、PDF、可编辑CAD电子版、图纸等)。
2.4.2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136,659.80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318,108.87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2,818,550.93元)。
①本项目设计费最高投标费率为2.87%;
②本项目勘察费最高投标折率为100%。
2.5承包方式:勘察费采用固定折率包干、设计费采用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第4.2.1.1点和第4.2.1.2点资质:
4.2.1.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勘察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1.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其中一项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以上4.2.1.2项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参加市政供排水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登记备案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
4.4.1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水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状态和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诚信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和“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的企业备案类型;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企业须具备“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的企业备案类型;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企业须具备“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的企业备案类型。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6 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 和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12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12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四室20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栋1座2楼)。
7.3递交投标文件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交易员)
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交易员)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天益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桂城街道办事处建委楼5楼
邮 编:528200
联系人: 何工
电 话:0757-86292562
招标代理机构: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7号南舜广场11座2栋10层1001单元
邮 编: 528200
联系人:沈轩宇、陈世文
电 话:0757-86309986
电子邮件:hjxmgl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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