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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01     人气:1750     来源:高明区教育局     作者:
概述: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要求,结合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实际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要求,结合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户籍生(含优待生)。

  包括户籍生(按学区)、户籍生(按房产)、户籍生(按居住)。

  (二)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1)条件的非高明区户籍学生。

  二、报名时间

  1.小学二至四年级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小学五至六年级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初中八至九年级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时间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申请,所有生源户籍迁入确认时间截至报名结束之前

  三、各年级学位情况和报名地点

插班 年级

学校

学位数

插班

年级

学校

学位数

二年级

沛明实验小学

6

三年级

荷城二小

7

泽英小学

13

沛明实验小学

5

一中附小

5

杨梅小学

3

西安实验小学

10

沙水小学

12

杨梅小学

10

石水小学

14

沙水小学

23

明城小学

3

石水小学

25

崇步学校

26

明城小学

7

合水小学

13

崇步学校

20

新圩小学

35

更合镇中心小学

15

千禧小学

19

新圩小学

12

千禧小学

26

五年级

沙水小学

2

石水小学

8

四年级

荷城二小

12

明城小学

5

西安小学

14

更合镇中心小学

10

杨梅小学

3

千禧小学

14

沙水小学

17

石水小学

26

六年级

沙水小学

6

千禧小学

17

石水小学

7

明城小学

14

九年级

广二师高明附校

27

更合镇中心小学

13

杨和中学

2

新圩小学

33

东洲中学

9

千禧小学

15

八年级

东洲中学

9

备注:插班生学位数是以广东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数据为准,小学标准班额为45人/班,初中标准班额为50人/班。

  报名地点:意向插班报读学校所属镇街教育服务部。

  1.荷城教育服务部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咨询电话:88883048、88889548;

  2.杨和教育服务部地址: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1号,咨询电话:88803683;

  3.明城教育服务部地址: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咨询电话:88831501;

  4.更合教育服务部地址:高明区更合镇政府六楼,咨询电话:88843828。

  四、报名资料

  办理转学插班申请的,由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填写并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户籍生(含优待生)。

  1.户口本(户主页、父(或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本的无需提交);

  3.父(或母)不动产证明、房产权证明,或经过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

  4.2023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不招收插班生,非起始年级招收插班生按照该年级报读新生入学时的学区划分确定身份类别进行报名。

  (二)政策性借读生。

  按照《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1)提交材料。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转学插班生按照以下次序依次录取:①户籍生(按学区、含优待生);②户籍生(按房产);③户籍生(按居住);④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学生。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根据学校学位数依次录取插班生,额满为止。

  (二)户籍生(按学区)转回学区内学校就读,如学区学校无插班学位的,可到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进行报名登记,届时将由镇街教育服务部结合本镇(街道)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统筹安排,如不服从安排的不再统筹安排学位。

  (三)按录取次序同类别报名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插班生学位数时,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录取名单。如学校招收完符合报名条件的转学插班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则由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统筹安排,额满为止。

  六、结果公布

  2023年7月14日前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名单,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相关手续。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请于7月12日前将《2023年秋季学期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录取名单》(附件3)报送至区教育局教育一股备案。

  七、其他说明

  1.已在本区公办中小学校在读在籍学生不再接受转学插班报名。

  2.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在报名现场查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并且复印件均须家长(或者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资料造假或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留级重读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当年申请插班转学的资格。

  3.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资料须经相应的政府部门审核通过,并由相应部门依据政策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区教育局,符合条件的人员只需到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报名即可。

  4.每个学生只能报名插班一所学校,如果同时报读多所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插班报读资格。

  5.因抽签不中而未能被录取的学生仍在原学校就读,不再协调安排学位,没有插班学位的学校不接受插班报名。

  6.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为避免扎堆,建议家长错峰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即可。


附件1: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pdf

附件2:2023年秋季学期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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