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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协同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行动

时间:2023-07-05     人气:285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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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便民暖企服务的通知中,明确强调了要深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所谓二手房“带押过户”即为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继续推行注销抵押、二手房转让、新设抵押三个登记业务“一个窗口、一套资料、一次办理”的基础上,深化与个人、银行、金融机构等业务协同,推广二手房转让与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合并办理,申请人可以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这一措施的推广将大幅缩短二手房交易时间,提升交易效率和便利度,同时还可以减轻“过桥资金”的压力,实现原抵押注销登记和新抵押登记的无缝连接。

  目前,荔湾区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有三种组合方式,第一种方式为存量房转移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第二种方式为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和抵押权转移登记;第三种方式为抵押权注销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和抵押权首次登记。这三种组合方式在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都是全流程畅通且高效的,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办理。

  在政策发布后,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服务大厅增设了“带押过户”专窗,并已成功通过“带押过户”第一、第三种方式为群众办理多宗业务,其中第一种方式业务中,申请人提供原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带押过户证明》以及原抵押权人与买方签订的《不动产抵押合同》,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抵押面积、债权数额、期限不变的情况下为群众合并办理转移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实现了二手房“带押过户”,解决了申请人在传统模式下垫付资金的困难。

  未来,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市局统一部署下,继续秉承“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宗旨,持续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模式。真正做到便民利企、解决群众和企业的急难愁盼,且加强与金融机构业务协同,推进登记金融系统深度融合,优化工作流程,强化信息实时互通共享,精简办事材料,全面应用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探索“带押过户”网上办、高效办,确保便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打造更优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业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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