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有物业竞租(2023年第7期)竞租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定于2023年7月10日上午10:00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对其属下物业进行公开竞租,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租。
一、竞租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属下23宗物业(详见租赁清单)采用举牌方式竞租,按照物业月租金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序号 |
物业名称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赁保证金(元) |
面积(㎡) |
月租金单价 底价(元/m2) |
月租金总价 底价(元) |
租期 (年) |
年租金递增% |
1 |
综合市场首层铺位A1-28号 |
10,725.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65.00 |
55.00 |
3,575.0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2 |
综合市场首层铺位A1-29号 |
18,236.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108.55 |
56.00 |
6,078.8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综合市场首层铺位A1-30号 |
||||||||
3 |
综合市场仓库B1-1号 |
3,830.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45.60 |
28.00 |
1,276.8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4 |
综合市场仓库B1-10号 |
4,032.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48.00 |
28.00 |
1,344.0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5 |
综合市场仓库B1-10号之1 |
34,480.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47.20 |
28.00 |
11,493.44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综合市场仓库B1-11号 |
49.60 |
|||||||
综合市场仓库B1-12号 |
49.60 |
|||||||
综合市场仓库B1-13号 |
49.60 |
|||||||
综合市场仓库B1-14号 |
49.60 |
|||||||
综合市场仓库B1-14之1号 |
22.80 |
|||||||
综合市场仓库B1-15号 |
49.28 |
|||||||
综合市场仓库B1-16号 |
46.40 |
|||||||
综合市场仓库B1-17号 |
46.40 |
|||||||
6 |
综合市场仓库B1-19号 |
8,074.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46.40 |
29.00 |
2,691.2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综合市场仓库B1-20号 |
46.40 |
|||||||
7 |
综合市场仓库B1-21号 |
8,074.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46.40 |
29.00 |
2,691.2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综合市场仓库B1-22号 |
46.40 |
|||||||
8 |
综合市场仓库B1-23号 |
12,528.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48.00 |
29.00 |
4,176.0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综合市场仓库B1-24号 |
48.00 |
|||||||
综合市场仓库B1-25号 |
48.00 |
|||||||
9 |
综合市场仓库B1-26号 |
12,528.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48.00 |
29.00 |
4,176.0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综合市场仓库B1-27号 |
48.00 |
|||||||
综合市场仓库B1-28号 |
48.00 |
|||||||
10 |
综合市场首层铺位A2-3号 |
11,310.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65.00 |
58.00 |
3,770.0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11 |
综合市场首层铺位A2-4号 |
11,136.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64.00 |
58.00 |
3,712.0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12 |
综合市场首层铺位A2-6号 |
11,310.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65.00 |
58.00 |
3,770.0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13 |
综合市场首层铺位A2-9号之1 |
8,736.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52.00 |
56.00 |
2,912.0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14 |
综合市场首层铺位A2-10号 |
14,414.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85.80 |
56.00 |
4,804.8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综合市场首层铺位A2-11号 |
||||||||
15 |
综合市场仓库B2-3号 |
8,352.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48.00 |
29.00 |
2,784.0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综合市场仓库B2-4号 |
48.00 |
|||||||
16 |
综合市场仓库B2-5号 |
4,176.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48.00 |
29.00 |
1,392.0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17 |
综合市场仓库B2-7号 |
12,737.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48.80 |
29.00 |
4,245.6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综合市场仓库B2-8号 |
48.80 |
|||||||
综合市场仓库B2-9号 |
48.80 |
|||||||
18 |
综合市场仓库B2-10号 |
12,737.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48.80 |
29.00 |
4,245.6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综合市场仓库B2-11号 |
48.80 |
|||||||
综合市场仓库B2-12号 |
48.80 |
|||||||
19 |
综合市场首层铺位3号 |
21,048.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91.00 |
55.00 |
7,016.1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综合市场二层铺位3号 |
118.30 |
10.00 |
||||||
综合市场三层铺位3号 |
118.30 |
7.00 |
||||||
20 |
综合市场仓库B3-1号 |
4,536.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50.40 |
30.00 |
1,512.0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21 |
综合市场仓库B3-2号 |
12,701.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50.40 |
28.00 |
4,233.6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综合市场仓库B3-3号 |
50.40 |
|||||||
综合市场仓库B3-4号 |
50.40 |
|||||||
22 |
综合市场仓库B3-8号 |
8,467.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50.40 |
28.00 |
2,822.4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综合市场仓库B3-9号 |
50.40 |
|||||||
23 |
综合市场仓库B3-10号 |
8,400.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50.00 |
28.00 |
2,800.0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综合市场仓库B3-11号 |
50.00 |
二、竞租单位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境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2.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7日。
四、发放竞租文件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下午5:30(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到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或者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禅城区南庄镇吉利沿江路3号)领取竞租文件。
3.领取竞租文件须提交资料要求:
(1)企业法人竞租:法定代表人参与竞租的,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租的,须另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
(2)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
(3)公民个人竞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签署的文件都要加盖其本人的指模。(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其本人的指模)
(4)境外竞租人:只允许境外企业参与竞租。须持有境外公司之政府注册文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和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通行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盖公章)
五、竞租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下午5:30(以金额到账为准)。
2.要求:竞租人(单位)保证金汇到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竞租人(单位)名称必须与保证金汇出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镇交易所接到出租人书面出具的退还竞租保证金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开户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 号:4453650104002834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
六、办理竞投资格手续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2.要求:竞租人交纳保证金后,请在规定时间段内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办理竞租资格手续,提交《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竞租承诺书》、身份证明材料,办理时间段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0日上午10:00。
七、经确认竞租资格的竞租人请于2023年7月10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参与竞租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330851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沿江路3号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
联系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四楼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有物业竞租(2023年第7期)竞租文件.doc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1.招标条件
紫洞村三华小组祠堂修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紫洞村三华小组祠堂修缮:包括1号祠堂建筑面积223.25 ㎡,2号祠堂建筑面积130.65 ㎡。建设内容有祠堂地面拆除改造、墙身翻新、屋面拆除改造等。具体工程规模以施工招标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2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日期:工期始计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工程的项目总投资:3480661.67元,招标部分预算:3382661.67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899473.3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 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 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 年12月至 2023 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1: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7 月 03 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和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和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在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8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担保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10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10 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供招标人核查。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网南庄镇栏目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禅城分中心和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禅城分中心和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开发区1号(紫洞村村委会) |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62号 |
联 系 人:刘小姐 |
联 系 人:熊小姐、吴工 |
电 话:0757-85332268 |
电 话: 13612644487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02114127@qq.com |
2023年 6 月
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村民委员会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1、采购编号:HC-FW-2306-25
2、项目名称:村头村保安管理服务(2023-2024年度)
3、采购的名称及数量: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服务费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 |
村头村保安管理服务(2023-2024年度) |
1年 |
980,000.00元/年(含税) |
1)超过服务费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投标人须对包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服务期为1年。
3、服务范围:张槎街道村头村所指定的管理区域提供安保服务,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以及维护工作区范围内的治安秩序”等安保护卫工作。
4、承包范围及方式:承包方式为在服务期内服务费用总包干。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3、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现场报名购买本采购文件投标人的投标。采购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有意向的投标人代表可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到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大路长弓16科创园A601,电话:0757-82067680。
2、采购文件发售期: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3、本采购文件每包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24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4日9 时30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24日9时30分。
3、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村委会四楼会议室。
四、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公开栏和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在2023年7月21日11时00分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
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次采购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议法。
八、交易须知
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所有进入开标会场的人员必须全程戴上口罩;
2、凡是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症状,禁止进入开标会场。
九、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冯先生
采购人电话:8213705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大路长弓16科创园A601
电 话:(0757) 82067680
邮 箱:254909817@qq.com
联 系 人: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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