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一中新教学楼动工!拟新增600个学位!
顺德“四好”工程再迎大手笔。7月2日,顺德一中新教学楼“东泰楼”举行开工仪式,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计划新建教学楼以及连廊,预计2024年10月竣工,届时顺德一中将新增600个学位。
政企校携手,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顺德一中目前共有64个教学班,3000余名学生。本次项目计划新建一栋八层的教学楼以及连接食堂和已建教学楼的连廊。新教学楼标准层每层4间教室、1间办公室,首层为架空层、心理辅导室,二至四层为普通教室,五至六层为选修教室,七层为名师工作室,八层为教师活动室(年级会议室)。
按照计划,“东泰楼”建成后将连通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宿舍等区域,成为校内通行主干道的枢纽,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学习条件和更加舒适的学习空间。同时顺德一中将新增600个学位,让更多学子享受优质高中教育。
作为顺德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凝聚了政企携手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在6000万元的总投资中,广东东泰五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捐赠了2000万元。这也是继2018年东泰集团捐资1000万元支持顺德一中图书馆修缮工程,以及设立了“东泰博雅阅读奖”奖励学子之后,东泰集团又一次大力支持顺德一中的办学。
在刚刚过去的2023年高考,顺德一中在整体教学水平提升、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取得历史性突破,近千名学子圆梦理想大学,交出了一份让广大师生以及顺德市民满意的答卷。
顺德一中校长谢大海介绍,以“东泰楼”的建设为新起点,未来一中人将秉承“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努力建设“立标省内,领跑湾区的高品质岭南名校”。
深入实施“四好”工程,打造优质教育
近年来,顺德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将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吸引留住高层次人才、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支撑。2021年以来,顺德全面推进好学校、好校长、好老师、好生态“四好”工程,先后开展三季“最美校园”设计竞赛活动,启动老旧学校“焕新行动”,让超过140所中小学校“换新颜”,实施“英才计划”招引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比达67.7%,高于深圳平均水平。
顺德教育既是最大的民生,也是推动顺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德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华东表示,未来顺德将以创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试点示范区为契机,持续扩大优质学位供给,着力锻造新时代顺德“好校长”“好老师”队伍,全力打造区域内初高中品牌学校,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切实推动顺德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高华东表示,希望顺德一中继续乘势而上,以更优异的办学成绩回馈社会。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为顺德教育事业发展出智出力,为顺德学子营造更幸福的成长空间,积极为顺德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6月30日,高明区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要求,研究全区贯彻落实意见。高明区委书记杨永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是省委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一次再部署再深化,对于进一步凝聚全省上下共识,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具有重要意义。省委作出“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具体部署,是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的坚定态度和郑重宣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施工图、任务书。全区各镇街、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上来,加压奋进、苦干实干,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本,为广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展现高明担当、作出高明贡献。
会议强调,要激活改革动力,系统谋划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国资国企、全域高质量发展绩效综合评价体系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要激活开放动力,全面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深入实施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激发创新动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建产业研究院、实验室,着力将高明打造成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承接地。
会议强调,要紧扣省委部署的十大领域重点任务,找准着力点、关键点和突破口,推动高明加快实现追赶超越,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干出新业绩、开创新局面。要找准高明在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定位,发挥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等重大项目带动作用,吸引更多资源要素向高明集聚。要坚持制造业当家,扎实推进佛山临空经济区智造产业园建设,加快构建以制造业为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要落实“百千万工程”,实施“四大提升”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凤鸣朝阳”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要实施绿美高明生态建设“八大行动”,持续优化林分改善林相,拓宽生态价值转化渠道,擦亮生态底色。要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塑造“绿色+红色”文化品牌,建设高水平法治高明、平安高明,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要以接受省委巡视为契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锻造虎虎生威的高明虎军。
外市职工,在我市看中了心仪的房子
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呢?
跨市工作变动,
如何才能不影响已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呢?
@外市职工,这份公积金贷款攻略请收好!
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了解这些!
在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房可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在其他条件均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情况下,可到受委托银行提交申请。判别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已婚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符合贷款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需提供户口簿以及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缴存存折等)。
广东省内异地缴存职工,可通过网上服务渠道授权本中心获取缴存使用信息的,则可免提交纸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资料。
办理方式如下:
关注【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登录→协议授权→异地公积金信息(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
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办理手续请登录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 “信息公开→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查阅。及“办事指南→业务指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手续须知”查阅。
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缴存职工),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以下第二款。判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已婚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2.贷款申请之月起,前6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确认,符合市政府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规定的引进人才、或符合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在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贷款,不受缴存年期限制。
3.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不包括装修)住房。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5.能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将新购入的自有住房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借款人必须提供其他自有物业作为抵押,或者提供第三方物业抵押担保。
曾在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已在佛山缴存半年以上,现拟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累计外市缴存时间,是否需要把外市的公积金转移到佛山才能申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如职工曾在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应将外市缴存的公积金转到我市(职工因在我市未稳定缴存半年以上不能办理转入的除外),同时提供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以便合并计算缴存时间。(如在外市的住房公积金已注销提取,也只能按在我市开始缴存的时间计算。)
上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可待职工在佛山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供给受委托银行。
广东省内异地缴存职工,可通过网上服务渠道授权本中心获取缴存使用信息的,则可免提交纸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资料。
“协议授权”办理方式如下:
方式一:关注【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登录→协议授权→异地公积金信息(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
方式二: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登录→业务大厅→其他业务→协议授权(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
方式三: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fsgjj.foshan.gov.cn【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我要办理→协议授权→新增授权(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
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后,要注意:
外市借款人需每年12月31日前须主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贷款期间借款人须按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规定,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市借款人每年12月31日前须主动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如借款人未能依时提交,则视作属于“长期欠缴”情况,借款人须提前结清贷款。如不能提前结清贷款,尚未偿还的贷款(即贷款余额)改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如属须浮动利率情形的,按规定上浮利率执行。
如何通过“上传缴存明细申报”功能申报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①“上传缴存明细申报”须知:
A 异地缴存明细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明细清单由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受委托银行加盖公章确认(在线获取申报除外),公章可以是电子公章或电子业务专用章;
b)明细清单必须有缴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及按月汇缴的流水记录,明细清单可以是公积金对账本(存折);
B 在本市已办理离休、退休、死亡、出境定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及时持相应资料到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注销提取手续;在外市已办理离休、退休、死亡、出境定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上传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C 共同借款人的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②“上传缴存明细申报”的两种方法:
A 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申报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
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主借款人登录→业务大厅→异地缴存明细申报→勾选【贷款房屋地址】、【主借款人】及选择申报方式:【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下一步→选择图片→【提交】→办结。
共同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
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主借款人登录→业务大厅→异地缴存明细申报→勾选【贷款房屋地址】、【共同借款人】及选择申报方式:【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下一步→选择图片→【提交】→办结。
B 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上服务大厅】申报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主借款人登录→【我要办理】→【异地缴存明细申报】→勾选【房屋地址】、【主借款人】→【下一步】→【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下一步→勾选【外市缴存明细】→【选择文件】→【完成上传】→【提交】→办结。
共同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 :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主借款人登录→【我要办理】→【异地缴存明细申报】→勾选【房屋地址】、【共同借款人】→【下一步】→【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下一步→勾选【外市缴存明细】→【选择文件】→【完成上传】→【提交】→办结
怎么获得外市缴存明细获取的授权?
缴存明细获取的授权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协议授权]办理或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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